财政数据管理的国际准则与实践
信息来自: · 作者: · 日期:29-03-2016

 

财政数据的生产、发布、评估三个环节构成了财政数据管理的全过程。财政数据的生产即通常意义上的财政数据统计问题,是财政数据管理的基础环节。财政数据的发布即通常意义上的财政透明度[1]问 题,是生产者和使用者之间沟通的桥梁。财政数据质量评估是指财政数据的适用性、科学性问题,即财政数据是否满足使用者的要求,是否符合经济学、统计学等基 本原理。通过数据质量评估可以发现财政数据的统计与发布中存在的问题,进而采取措施确保提供更加科学、更高质量、更加及时适用的财政数据。所以财政数据的 生产、发布、评估三个环节是相互联系的构成了财政数据管理的不断循环改善的过程。

加强财政数据管理就是完善财政数据生产、公布与质量评估三个环节的制度设计与具体操作过程。IMF在总结世界各国经验的基础上,分别就财政数据生产、公布与质量评估三个环节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范,即《2001年政府财政统计手册》(Government Finance Statistics Manual 2001)、数据公布特殊标准和数据公布通用系统(Special Data Dissemination Standard和General Data Dissemination System,分别简称SDDS和GDDS)、《政府财政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框架》(Data Quality Assessment Framework)。这三大管理规范通常称为财政数据管理的国际准则。

一、财政数据生产管理的国际准则――《2001年政府财政统计手册》

《2001年政府财政统计手册》是财政数据生产的一个国际指导准则环节。该手册从方法论上为编制政府财政统计数据提供了指导,旨在构建一个全面完整的、适用于财政政策分析和数据质量评估的政府财政统计体系。它的基本内容有四个方面:

1.财政统计范围的界定。IMF制定的政府财政统计体系力求全面反映政府的活动。一方面,它要反映所有政府单位和所有由政府单位控制并主要由政府单位提供融资的非市场非营利机构的信息,这些机构和单位统称为广义政府部门(General Government), 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广义政府部门是分级管理的,分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另一方面,它也要反映由广义政府部门拥有或控制的、主要从事商 业活动的企业的信息。这些企业(例如,中央银行或国有铁路)被称为公共公司,它们虽然不是政府的一部分,但是对政府财政的可持续性有着重大影响,它们的运 行情况也应在政府财政统计中加以反映。广义政府部门和公共公司,通常统称为公共部门。它们都是政府财政统计体系涵盖的范围。

2.会计核算基础的选择。财政统计的会计核算基础通常有两种:一种是现金收付实现制,一种是权责发生制。在政府活动中,交易的发生与货币收支往往并不完全一致,有时款项虽已收付,但并不是为本期政府活动而发生的。例如,2007年政府收到现金1000元的税收,其中一部分是过去拖欠的税收,一部分是2007年应缴的税收,还有一部分是预收的2008年的税收。只有第二部分反映的是2007年 的政府活动。对于这种情况,现金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处理方式是不一样的。在现金实现制下全部记录为收入,而在权责发生制下只将第二部分记录为收入。 一般说来,现金收付实现制往往不能很好地反映政府的拖欠、贴现债券的利息、实物交易和固定资本消耗等活动。为了真实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政府活动状况和结 果,《2001年政府财政统计手册》选择了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原则。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因而该手册引入了“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和“固定资产折旧”等概念。

3.收支分类体系的结构。在《2001年政府财政统计手册》中有两个最重要、最基本的概念,即交易(Transaction)和权益(Net Worth)。 所谓交易是指两个单位之间依据相互协议而进行的活动或同一个单位以两种不同身份而发生的内部活动。所谓权益是指政府资产负债表中资产减去负债的余额。因而 有的将政府权益译作净值。在这两个概念的基础上,定义了财政收入和支出概念。所谓收入,是指增加政府权益的交易。所谓支出,是指减少政府权益的交易。然后 根据一定的标准,对财政收支进行了分类。财政收入按经济性质分为四大类,即税收、社会缴款、赠与和其他收入。按照收入定义,政府出售办公楼等非金融资产的 出售收入不计作财政收入,因为它没有增加政府权益,只是政府资产存在形式的改变,即由一种资产形式(如办公楼)转换为另一种资产形式(如现金)。财政支出 分类有两套体系。一套是按照政府生产公共产品的成本投入进行分类,即通常所说的按经济性质进行分类。支出按经济性质分为九大类:雇员补偿、商品与服务的使 用、固定资本消耗、利息、补贴、赠与、社会福利和其他支出。按照支出定义,政府购买办公楼等非金融资产的支出不计作财政支出,因为它没有减少政府权益,只 是政府资产存在形式的改变,即由一种资产形式(如现金)转换为另一种资产形式(如办公楼)。另一套支出分类体系是按照政府生产公共产品的产出性质即提供的 公共产品功能进行分类,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按支出功能进行分类。财政支出按功能分为十大类:一般公共服务、国防、公共秩序和安全、经济事务、环境保护、住房 和社会服务设施、医疗保健、娱乐文化和宗教、教育和社会保护。财政支出的这两套分类体系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反映了政府支出活动,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 的,有利于全面反映政府支出活动。

4.财政统计的内在逻辑。《2001年 政府财政统计手册》将政府资产、负债和权益纳入统计范围,要求编制四张统计表格,即政府资产负债表、交易流量表、非交易流量表、现金来源与使用表。这四张 统计表格是相互联系和相互补充的,将政府活动的存量与流量有机地统一起来。存量是指某一时点政府拥有的资产、负债和权益的数量。流量是指某一会计期间政府 拥有的资产、负债和权益的变化量。存量与流量之间存在着内在逻辑关系,即S1=S0+F。这里S1是期末存量,S0是期初存量,F是期间流量。这一内在逻辑构成了政府财政统计的理论依据,不仅保证了政府财政统计数据的内在一致性和协调性,而且可以全面反映政府活动的规模和结构变化,还有利于评估政府支付能力和偿债能力,评价政府财政的稳健性。

近年来,IMF一直在积极努力推进这套体系在成员国实施。目前,除了3个国家之外的其他IMF成员国都在按照这套体系每年向IMF提供政府财政统计数据。下一步,IMF统计部将在全球5个地区的10个成员国(亚洲地区包括蒙古和澳大利亚)对这套体系进行实施试点,及时总结试点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并运用这套体系对试点国家的财政状况进行分析,并于2007年底向IMF执董会报告试点结果。

二、财政数据公布管理的国际准则――数据公布特殊标准和数据公布通用系统

1.SDDS与GDDS的出台背景。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世界一些地区频繁发生金融危机。1994年末,墨西哥发生了严重的金融危机,导致国际金融市场剧烈动荡。IMF认为,尽管导致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很多,但宏观经济统计数据不透明、公布不及时、准确性较差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于是,IMF开始鼓励成员国按照IMF提供的、国际公认的标准对本国的经济金融数据和宏观经济政策内容加以披露。IMF称这项职能为“对成员国的监督”,它是IMF的一项重要职能。1995年4月,IMF理事会临时委员会(后改名为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如何加强国际金融市场监管、防范墨西哥危机重演。采取措施的第一条就是要求成员国全面、及时、准确地提供本国经济金融运行的统计数据,并责成执行董事会制定统计数据的发布标准,使各国按照统一程序公布其宏观经济和金融信息。同年10月,临时委员会批准建立两个数据公布标准,一是为已进入国际资本市场或寻求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的国家提供指导的特殊标准(即后来的SDDS);二是为所有成员国提供指导的通用标准(即后来的GDDS)。IMF执行董事会在1996年3月29日批准了数据公布特殊标准(SDDS),并在1997年3月考虑建立另一级标准(GDDS)。1997年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韩国、新加坡等国家相继爆发金融危机后,IMF加快了GDDS的制定速度,并于1997年12月19日做出正式决定,批准数据公布通用系统(GDDS)。

2.GDDS与SDDS的主要内容。SDDS与GDDS都是IMF向成员国提供的一套在数据采集和披露方面的指导标准,使各国在向公众提供全面、及时、准确、可靠和容易获得的数据方面有共同的依据。GDDS与SDDS两 者的总体要求基本一致,在内容方面都包括了实际部门、财政部门、金融部门、对外部门和社会人口部门等五大宏观经济部门的数据。在数据的范围、频率和及时性 方面对每一部门都选定了一些能够反映成员国经济运行效率和政策效率类别及指标,统一规定了这些指标的公布频率和及时性;在数据的质量方面都要求成员国向公 众公布数据编制方法,提供一套支持统计数据交叉核对的统计框架;在数据公布的完整性方面都要求成员国提供官方统计的法律制度、政府部门在数据公布时的评论 和数据调整的情况,提前公布统计方法制度的修改和调整;在公众可获得性方面都要求成员国事先公布数据发布日历表,按同一时间向社会公众发布统计数据。但在 具体的操作上两者又有所不同。SDDS对数据公布频率和及时性的要求比GDDS更严格一些,要求参加国在IMF的网站上及时公布该国宏观经济统计数据;而GDDS对数据公布的要求要宽松得多,不被要求提供数据,但要向IMF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和公布的现行做法(包括统计指标概念、数据来源、调查方法、数据编制方法和发布制度等)以及针对GDDS的要求制定的有关统计体制的短期和中长期改进计划。GDDS与SDDS对财政数据的公布也做出了具体规范(见下表一)。

表一:GDDS与SDDS对财政数据公布的具体规范
 
财政部门
GDDS
SDDS
中央政府操作
范围
定期性
及时性
 
A
月度
1个月
 
A
季度
1个季度
中央政府债务
范围
定期性
及时性
 
B
季度
1个季度
 
D
年度—鼓励季度
1-2个季度
广义政府/公共部门操作
范围
定期性
及时性
 
C
年度
两个季度
 
E
E
E
A涵盖预算和预算外资金,反映财政差额以及赤字/盈余和融资的主要内容;鼓励列明利息支付。
B 按期限、国内/外、货币细分;有担保的债务(如相关);鼓励季度债务还本付息预测。
C广义政府如A。如果是公共部门,可以按各种方式定义。
D 如B;但是鼓励公布有担保的债务;不要求债务还本付息预测。
E所鼓励的对数据公布通用系统的扩展。范围如C,在六-九个月内公布。

 3.GDDS 和SDDS的实施情况。自IMF开始实施GDDS与SDDS以来,在184个成员国中目前已有150个参与进来,有92个国家参加了GDDS,其中6个已经成为SDDS接受国(亚美尼亚、保加利亚、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共和国、罗马尼亚和摩尔多瓦)。到目前为止,共有64个SDDS接受国和86个GDDS参加国。80%以上的参与率证明,各国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对数据透明度的重视,这是IMF力求促成的目标。目前,SDDS接受国包括26个先进经济体、13个中东欧国家、10个拉美国家、6个独联体国家、5个亚洲发展中国家、3个非洲国家和1个中东国家。在86个GDDS参加国中,约50%是非洲国家,20%是拉美国家,其余是中东欧国家、亚洲发展中国家和中东国家。为了使数据用户能够方便地得到那些参加GDDS或接受SDDS的国家公布的经济和金融数据及数据诠释,IMF建立并维护了“数据公布标准布告栏”(DSBB),数据诠释和有关数据的准确性由成员国负责。为了确保数据能够更好地满足全球用户的需要,IMF执董会分别于1997年、1998年、2000年、2001年、2003年和2005年对SDDS和GDDS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对SDDS与GDDS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将在适当的时候予以发布。实证研究表明,遵守SDDS或GDDS原则,有助于增强一国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的能力,参加GDDS和接受SDDS的主权债发行国的借款成本明显下降。对于GDDS参加国,下降幅度约为8%,对于SDDS接受国,约为20%。


三、财政数据质量评估的国际准则――《政府财政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框架》

《政府财政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框架》是IMF于2003年设计制定的。该框架提供了对财政数据收集、处理和公布等诸多方面进行质量评估的一种方法。目前这个框架已在多种情况下使用,例如,在IMF对 成员国实施的技术援助和监管工作中;在一些国家的统计局、中央银行和其他数据生产者进行自我评估工作中;在金融市场参与者等其他数据使用者对一些国家的市 场进行评估工作中等。总体上看,这个评估体系包括两个大的方面:一是对影响财政数据质量的前提条件进行评估;二是对财政数据质量的构成要素进行评估。具体 来说,质量评估框架主要从如下六个方面提供了评估的方法论指导。

1.对影响财政数据质量的前提条件进行评估。这 方面主要评估四个要素:一是法律和机构环境是否支持财政统计。即主要考察法律法规是否明确规定了收集、处理和公布统计的机构与职责权限;生产数据的机构之 间是否具有充分的数据共享和协调机制;法律法规是否明确规定对每个数据报告者的数据加以保密,并对披露机密数据者进行处罚;法律法规是否明确规定生产数据 的单位具有法定权力要求提供编制统计所需要的信息,对不遵守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确保统计申报。二是资源是否能够满足统计发展的要求。主要考察统计发展的 人力、物力、财力和计算机资源是否满足统计发展的要求,资源是否得到有效使用。三是财政统计是否涵盖了相关领域的信息。主要考察是否建立了对现有数据能否 满足数据用户需要的监测机制。比如,通过调查、新闻通讯或研讨会等形式咨询数据用户的意见等。四是考察是否建立了以质量为重点、监测和检查数据质量、反馈 数据要求、改善数据的程序。

2.对诚信保证方面的评估。保 证诚信是财政数据质量的构成要素之一,要求在统计收集、编制和公布方面严格遵循客观性的原则。具体来说,一是要按照专业化原则指导统计政策和做法。要通过 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统计专业独立性,完全从统计角度来考虑选择数据来源、统计技术、配备人员、公布数据,禁止在收集和公布统计信息过程中来自其他方面的干 扰,确保在公正的基础编制统计,统计机构有权对数据的错误解释和滥用进行评论。二是统计政策和做法要保持透明。要向公众公开如何收集、处理和公布统计数据 的条件和要求,让公众知道在统计数据公布之前政府可以获得哪些统计数据,哪个生产数据的机构对统计结果负责,要提前宣布有关统计方法、数据诠释和统计技术 方面的主要变化。四是制定并坚持统计职业道德标准。

3.对统计方法健全性的评估。方法健全是财政数据质量的构成要素之一,要求生产统计数据的方法基础必须健全,并且遵守国际公认的标准、指南或良好做法。从财政统计来讲,就是要考察所使用的统计概念、范围、部门划分、收支分类、会计核算基础等方面是否遵循了《2001年政府财政统计手册》。

4.对统计准确性和可靠性的评估。统 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也是财政数据质量的构成要素之一,要求数据诠释和统计技术是健全的,统计数据要能充分准确地反映经济的实际情况。数据诠释要与国际公认 的用于编制政府财政统计的良好做法相一致。数据收集体系能够及时提供原始数据信息。统计技术要符合健全的统计程序。要建立修正数据的机制,确保数据准确可 靠。

5.对数据适用性的评估。数据的适用性也是财政数据质量的构成要素之一,要求数据具有恰当的频率和及时性,按照IMF的数据公布标准(SDDS与GDDS)及时公布有关数据,要保持统计数据之间的一致性,根据定期和公开的程序修正数据。

6.对数据可获得性的评估。数据的可获得性也是财政数据质量的构成要素之一,要求根据易于获得和公正的原则提供清晰易懂的数据和数据诠释,公布方式适当,按照预先公布的时间表同时向所有用户公布统计数据,要保证数据诠释的及时更新,并向用户提供迅速和内行的服务。

四、世界银行和美国数据管理的基本制度

(一)世界银行数据管理的主要特点。

世界银行不仅是经济数据的一位主要用户,而且是一位贫困数据、外债统计等世界发展指标的编制者和标准设定者,同时还是一位全球数据项目(如,世界银行国际比较项目(ICP) 、生活标准测量研究(LSMS) 调查等)的管理者,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集团(MDG)、联合国统计活动协调委员会等众多国际机构间在数据编辑和公布方面有着广泛的合作关系。世界银行于1995年成立了专司数据管理的机构,即发展数据集团(the Development Data Group,简称DECDG),主要负责宏观经济数据的采集、审核、发布三个环节的管理。该机构从成立之初即开始建立、目前已经建成并维护着两个数据管理平台系统,即发展数据平台系统(DDP)和实时数据平台系统(LDB)。数据管理主要是通过这两个数据平台进行的。

1.世界银行数据的发布。世界银行数据的发布是 通过世界银行发展数据平台系统进行的。通过这个平台系统,用户可以查询、检索、获取世界银行提供的时间序列数据和调查数据。发展数据平台上提供的数据分为 两类:一是时间序列数据及数据诠释,包括社会经济的、贸易的、金融的等等,资料来源注释、脚注以及方法的注解;二是调查数据及数据诠释,包括2400份 问卷调查,比如农业调查及人口普查、公司及企业调查、家庭调查、服务业和运输业调查等,还有对调查表的反馈,对调查表的说明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另外,发展 数据平台团还提供了用户到达其他数据库的途径,这些数据库包括世界银行、联合国粮食农业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联合国以及其他 国际组织等。除了提供数据外,发展数据平台还向用户提供了数据处理工具,运用这些工具可以制作网络版表格、图表、地图和研究报告,在网上发表并共享研究报 告等。

2.世界银行数据的采集。世界银行数据的采集是通过实时数据平台系统进行的。这是世界银行内部各部门工作的平台系统。这个系统是一个Excel表 格体系,这些表格按照指标代码、指标定义、计算公式等预先进行了标准化。通过这个系统,采集的数据可以自动实现数据标准化。世界银行采集数据的主要来源是 成员国统计局、财政部、经济部以及中央银行等部门;另一个数据来源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及其他国际组织数据库。某个国家的数据通常由某个分析员专门负责采 集。该分析员将采集的数据通过这个系统标准化之后提供给DECDG,经仔细审核之后,通过发展数据平台系统对外发布。此外,世界银行还通过各种形式的出版物发布这些数据。

3.世界银行数据的审核。在 世界银行内部,每个部门都有相关的国家分析员,负责向发展数据集团提供数据。首先是国家分析员收集数据,然后录入到机器上,通过内部统一的网络报送系统即 实时数据平台系统上报给发展数据集团。发展数据集团对数据进行审核验证。在发展数据集团内部设有数据审核小组,专门负责数据审核验证工作。该小组由5人 组成,其中组长一人,另外四人分别作为不同地区的协调员负责与各部门的国家分析员联系。该小组审核校验数据的方法很多,比如,比重和增长速度等。当某一数 据的增长速度出现异常时,协调员便与提供数据的分析员联系,要求提供经有关国家确认的合理的解释。经有关国家确认后,该数据即为合理数据,由实时数据平台 系统转入发展数据平台系统,作为世界银行官方数据对外公布。世界银行每年进行两次数据的整理-收集-上报-检验-调整-确定的过程。每当需要各部门分析提 供数据时,发展数据集团就在实时数据平台上发出通知,要求各部门分析员提供有关数据。

(二)美国财政数据管理的主要特点。

美国是典型的联邦制国家,实行的是“权力相对分散又相互制衡”的 政治体制,总统、国会、司法之间相对独立,联邦、州、地方政府之间也相对独立。没有全国统一的财政数据行政管理机构。各级政府分别负责本级政府财政数据, 联邦政府只负责联邦政府财政数据,州政府负责州政府财政数据,地方政府只负责地方政府财政数据。州政府没有义务向联邦政府报告财政数据,地方政府也没有义 务向州政府报告财政数据。虽然各部门、各级政府之间没有一种数据报送制度,但是美国财政数据的管理却是有条不紊,公众很容易获取财政数据。究其原因,主要 是美国财政数据管理有一套良好的做法。

1.依法管理财政数据。美国没有专门的财政数据管理法规,而是散见于有关的法律法规之中。比如,在广义政府收支操作方面,1985年9月制定的《联邦注册登记录》中规定了“主要经济指标编制、发布和评估的统计政策指南”,该“指南”明确了广义政府收支数据编制、发布和评估的政策;“资金量账户指南”规定了金融账户的统计方法;《美国法典》3513(a)第31条也明确规定了“国库部需要给总统、国会和美国公众提供报告”。

2.明确划分部门职责。美国没有全国性的数据管理机构,但各部门、各级政府之间都明确的职责分工。国库部和总统预算与管理办公室(OMB)负责收集财政数据,收集到的数据被直接用于各种预算文件和财务会计报告中。总统预算与管理办公室(OMB) 负责编制总统预算,并向公众公布预算报告及预算年度前两年的财政执行数据和后三年的财政预测数据。国库部负责编制并发布月度、季度和年度财政收支数据及每 日国库现金数据。联邦储备委员会负责编制债务融资数据。商务部下属的经济分析局和联邦储备委员会负责编制国民经济核算和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报送的政府财政 统计数据,在这方面经济分析局与国库部有协议,经济分析局运用国库部的财政数据,进行国民核算估算,编制政府财政统计数据。其他数据统计由其他很多联邦机 构收集,比如人口普查局和劳动统计局等。国会在总会计局的帮助下,对统计活动进行独立监督。

3.遵循SDDS的要求。美国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数据公布特殊标准(SDDS)的接受国,不仅在数据公布范围方面,完全符合SDDS的要求,而且在频率和及时性方面还高于SDDS的要求。比如,SDDS对接受国在广义政府和公共部门操作方面的公布频率要求是年度,而美国达到了季度;SDDS对接受国在中央政府债务方面的公布频率要求是季度,美国的公布频率是月度。(见表二)美国联邦国库现金管
 
表二 美国财政数据管理的有关情况
 
范围
数据内容
数据编制和公布机构
数据来源
频率
及时性
广义政府或公共部门操作
预算内外收支、赤字/盈余
商务部经济分析局
联邦财政数据来源于联邦政府预算、会计和管理信息,州和地方政府数据主要来源于五年一次的普查、政府的年度普查和各州及地方政府的税收报表
季度(财政收支及收支差额数据);年度(非金融公共企业的总盈余/赤字)
1个月(基本支出和总投资);62天(第二季度基本收入数据,广义政府盈余/赤字);92天(第四季度数据);7个月(非金融公共企业赤字/盈余数据)。
赤字融资
联邦储备委员会
主要元数据来源于国民收入产出账户表(NIPAs)、“月度国库报告”和其他不同报告
季度
9周-11周。
中央政府操作
预算内外中央政府收入、支出、盈余/赤字和融资
国库部
数据基于实际决算,数据主要来源于联邦拨款机构的月度会计报告和来自于联邦储备银行的每天报告
月度
一般来说是14个工作日,不迟于下一个报告月的月末。每一财年最后一个月-九月的报告受制于年度报告要求,不迟于10月31日公布。
中央政府债务
预算内外联邦政府显性债务(按债务工具类别和期限分类)
国库部
数据收集系统称之为公共债务会计和报告系统(PARS),主要基于联邦储备银行和国库部公共债务局的每日报告
月度
“美国公共债务月度报告”:月度的4个工作日,不迟于下一个报告月度结束后的8天;“美国国库月度报告”:月度的14个工作日,不迟于下个报告月末。
 
理数据的透明度是相当高的。国库部每天的现金状况都要在第二天下午4:00公布在互联网上,网址为:http://fms.treas.gov/dts/ index.htm/。国库部每日公布的内容包括五张表格,表一是现金余额表,内容包括账户的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日、本月和本年度);表二是现金流入和流出表,内容包括科目分类、本日流量、本月累计、本年累计;表三是债务表,又分为A、B、C三个表,A表是债务交易表,公布发行和偿还债券的数据;B表是现金收付情况,公布债券溢价和折价发行和偿还的数据;C表是债券余额持有人情况,内容包括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日、本月和本年度)。每日的现金余额不能低于50亿美元,低了就要到市场上去融资。在公布每日现金状况的基础上,还要公布每月的预算执行情况。联邦政府每月的预算执行情况都要在第二个月的第8个工作日公布在互联网上,网址为:http://fms.treas.gov/mts/index.htm/。公布的内容包括收支总表、收入明细表、支出明细表、融资表、月度收支表、联邦信托基金表、收入来源表、支出功能分类表。

4.方便公众获取数据。负责编制和公布财政数据的商务部经济运行局、国库部和联邦储备委员都会定期在自己的外部网页上公布数据,并在每个财年结束的月份公布有关下一年度财政数据公布日期的日程表。比如,经济运行局每年9月份在网页上公布“年度经济运行局数据估算的公布日期”报告;国库部每天公布国库现金流量表,供公众参考查阅。此外,在IMF的数据公布公告版(DSBB)上,公众可以很容易地找到相关数据的链接。从1999年2月份起,总统预算与管理办公室开始在新闻发布会上向公众通告数据公布渠道;从1999年9月份起,总统预算与管理办公室开始公布“主要经济指标发布日期日程表”。洛杉矶市政府的财政数据也可以方便地从其外网上获得。

[1]当然,财政透明度的概念外延更宽,不仅包括财政数据(数据本身和数据诠释)的发布与提供,而且还包括其他财政信息的发布与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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