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与中国 “10+1”
信息来自: · 作者: · 日期:11-04-2016

 

l  ”10+1”的框架上,中国与东盟还不断建立合作机制,目前中国与东盟间的高官磋商、商务理事会、联合合作委员会、经贸联委会和科技联委会共同构筑了中国与东盟合作的五大平行对话合作机制。

东盟与中国“10+1”领导人会议

l  首次会议于1997年举行,目前已召开了7次会议和一次领导人特别会议。

l  第一次会议强调互信与睦邻,并进一步推进睦邻互信伙伴关系的发展。

l  1998-12-16日,第二次东盟与中国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中国国家副主席胡锦涛出席会议。双方同意通过全面对话合作框架,开辟多种合作渠道,坚持通过平等友好协商,妥善处理彼此间存在的一些分歧和争议,进一步推进睦邻互信伙伴关系的发展。

l  1999-11-28日,第三次东盟与中国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朱榕基出席了会议。会上朱榕基提出了中方对在新世纪加强与东盟睦邻互信伙伴关系的主张和具体建议,表示中国将继续深圳特区化与东盟国家和东盟组织在各个领域、各个层次的对话与合作,尤其是在经贸、科技和金融等领域的合作。东盟国家高度评价中国在亚洲金融危机中给予东盟国家的支持与援助。

l  2000-11-25日,第四次东盟与中国领导人会议在新加坡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朱榕基出席会议。朱榕基就今后一段时间双方在政治领域、人力资源开发、加强湄公河流域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领域、农业、贸易与投资等方面的合作提出了具体建议。

l  2001-11-6日,第五次东盟与中国领导人会议在文莱举行,中国国务院朱榕基出席会议发表题为《携手共创中国与东盟合作的新局面》的重要讲话。会议决定在十年内(2010年)建立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

l  2002-11-4日,第六次东盟与中国领导人会议,中国国务院总理朱榕基出席会议并在讲话中提出启动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进程的建议。朱榕基和东盟10国领导人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到2010年建成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与东盟领导人发表了《中国与东盟关于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联合宣言》。此外,中国和东盟秘书处签署了《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与东盟各国外长及外长代表还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

l  2003-4-29日,在曼谷举行中国与东盟领导人关于非典型肺炎特别会议。2003-10-8日,第七次东盟与中国领导人会议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中国与东盟领导人还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盟国家领导人联合宣言〉,宣布与东盟建立“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双方还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协议〉和〈中国与东盟信息通信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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