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欧洲就业战略
信息来自: · 作者: · 日期:11-03-2016

 

l  欧洲的就业政策是简接的影响就业,而不是直接的干预性的。他们是在政策与条例上下功夫,人民选择工作是完全自由的,政府并没有为人民安排工作或影响,或鼓励企业进地安排工作。法国为了要制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他们在政策上曾决定36小时周工作时间的政策性决定。在他们的论文中,谈的就是相关的政策改变,并没有谈及城市化、提高服务业的就业机会等。这与中国的模式有别。他们的劳动力市场较成熟,经济的发展也较自然,政治的干预较少。

l  相关名词

人找工作的情况,劳动者要求难以实现、工作找人的情况,劳动者的要求较易实现、

失业与社会保障、劳工政策、社会保障政策、欧洲劳工市场、共同的劳工市场、欧盟委员会的“欧盟的国家就业行动计划”、就业纯属国内事务的观点、就业服从于宏观经济调控、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要求提高就业的数量或质量,两者因时因地而异、

契约式的工作(规定薪酬制、工时、加班津贴、假期、疾病津贴、退休金、国民保险(公积金)、劳工意外保险等,也称为正规的就业形式)、自我雇用的模式(非正规的就业形式)、干涉申领社会福利的条例、劳动保障惯例、弹性工作时间弹性工作导致了核心工作时间(THE CORE TIME)的扩散(意味着周工作时间的消失,团队工作、夜间工作、普通工作时段外的工作即非社会性工时,这与自我雇用相似。)、更弱的契约关系似自我雇用、工资的个性化与集体标准分离、多雇主共同雇用、临时工作、临时合同、分包合同、代理工作、超从属关系、强制性劳动(囚犯的工作)、劳工条例、体面的工作、低技术与低薪酬的工作、工作的质量、

新欧洲的就业战略:数量还是质量

l  强调就业数量、充分就业即注重社会发展、强调经济发展(导致二元化的贫富距离扩大)、追求工作质量(照顾少数人或只强调经济的继续发展,忽略社会发展)——循营

欧盟的就业政策共同问题

l  协调欧洲就业政策的长期进程。通过“开放的协调方式”达到欧盟国家就业政策的趋同。

l  他们对一些共同目标达到了一致。例如:“2010年就业率达到70 %(女性就业率60 %55-65岁的工人就业率50 %

l  根据开放式的协调方式,违规者不会受到制裁,但是会被当作反面例子遭到欧盟委员会以及其他成员国的不断指责。最重要的是,每个成员国都要在欧洲就业战略的框架下正式而详尽的阐述“国家就业行动计划“。每年,欧盟委员会都会对这些国家计划进行评估,并且对每个国家提出“建议”。

l  在这之前,就业政策被认为纯属各国自己的事务。

失业率达高峰仍强调就业政策服从于“广泛经济政策指导方针”

l  1997年,当时失业率达到11 %的顶峰。人们普遍认为,(马斯特里赫条约)制定之后所带来的各国紧缩金融和预算政策是导致这种失业的罪魁祸首。欧盟有必要向公众表示他们不仅关心财政状况(通胀、公共赤字。。。),也关心社会事务。

l  尽管如此,就业政策(2003-2010年)依旧从属于重点放在金融的物价稳定方面的新自由主义的经济政策,尤其是在欧元区情况更是如此。阿姆斯特丹条约(19976月)有一个关于就业的战略章节,但是明确地声明欧洲就业政策必须服从于“广泛经济政策指导方针“,这个指导方针实际上为各国和整个欧盟的宏观经济政策设置了严密的约束。

l  就业政策从属于货币政策、预算政策(宏观经济),对宏观经济政策没有发言权,这是极度令人困惑的。

受批评后2003年新的就业战略主张:所人充分就业在地获得更好的工作。

l  受批评后,2003年欧盟委员会同时宣布了广泛经济政策指导方针和新的就业战略指导方针。新的就业战略主张;所有人充分就业和获得更好的工作。

在数量与质量间徘徊

l  欧盟的就业政策一直在数量与质量之间徘徊,这已为法国的35小时周工作时间所验证。

新欧洲就业战略(2003-2010

l  三个主要目标:

1、  提高就业率和劳动参与率,从而减少失业率;

2、  改善工作质量,推广有生产力的工作;

3、  通过缩小社会(包括性别)和地域层次上的不平等,建立一个整合的劳动市场。

充分就业的目标是幻想吗?

l  以前欧洲国家没有提到充分就业,到2000年就业顶峰时充分就业才回到欧盟的议事程,这时充分就业不再被视作凯恩斯式的愚蠢幻觉,而且那时劳动力短缺的问题也逐渐浮现了出来。

 哪个“充分就业”

谁是就业者

l  相当部分的女性留在家里、7-18岁的青少年留在学校里、部分大学或专业学校的学生留在院校里、5560岁以上者留在家里,其余的人可纳进“就业者”的范围。

l  就业的“摩察”性失业量3 %,这部分不算是失业者。失业率在3 %内即是全民就业。

那些人不就业不能算是失业

l  假如所有信息都已提供给劳动者,他们其中一些人仍不愿意调整自己的生活方式,部分人领取失业津贴也不愿工作,这种是“自愿失业者”不是失业者。

l  一味坚持劳动参与率和就业率,可能导致很大的风险,即低生产率下的“充分就业”和社会福利的缺失。

l  美国与英国可说是“高度灵活的劳动力市场”,但他们的情况是就业率高与工资的差距大并存。(其实有部分人肯定是不愿工作者,如部分留在家的妇女,肯定也有部分是低薪低技术的就业者,有些甚至是接受不体面的工作者。这都是需要与自然的,没什么公平或不公平的。个人有选择工作与不工作的权力。循营的观点)

l  较后欧盟作出了一些调整,要充分就业,也要质量。(2000-2003

 2003-2005年欧盟提出了“自由主义”的劳工政策,跟质量说再见。

l  2002年“广泛经济政策指导方针”只轻描淡写的提到了“更好的工作”。2003-2005年的指导方针对劳动市场的指导方针提出:消灭失业和贫困的陷阱、让工资随地域情况而变动、评论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则、促进劳动力流动,也没有提到工作质量。跟质量说再见了。

关于欧洲六国就业条件恶化的一个研究的总结

l  六国指的是:葡萄牙、法国、比利时、意大利、英国、瑞典

社会福利政策的实行,劳动者的胜利

l  以前人找工作,条件差。也没有什么社会福利可言。

l  后来工作找人,条件相对好些。

l  发达的西方国家提出了“社会福利”的概念。社会福利的基本目标是让受雇者及其家庭成员不再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并为他们的将来提供保障。生存得以保障宣示了“劳动的胜利”。

l  然而,随着经济竞争的加剧与就业机会的减少,“劳动的胜利”突然遇到了问题。

l  在工作不稳定,失业人口增加,贫困范围扩大的情况下,我们发现申领社会福利变得更为困难、对申领资格的审查变得更为挑剔。本应采取与上述措施相反的做法,但是高层决策者们的想法不同,根据自由经济首要的原则,国际经济组织与欧洲国家对现有的再分配模式提出质疑。在该模式下,资产与服务的供给由社会福利系保障。自由经济主义兴起。

l  国际竞争激烈,走向放松管制、社会参照模式的终结、社会福利改革

l  第二次大战后,社会安全网在欧洲国家曾得到了发展。最近,它的广阔覆盖面与保障功能却招招致了一系列的批评,指它带来了“逆反效果”,其中包括福利申领者拒绝工作,人口的经济活动参与程度下降等等。

l  1995年荷兰对最低保障收入进行改革,改革授权地方政府对社会福利领取者提出积极参与就业的要求,否则就收回他们的津贴作为惩罚。

l  2002年比利时终止发放最低生活保障收入,并以补充收入的形式取而代之;再有就是1994年的丹麦的就业政策改革。

l  “就业优先”的目标始终指向促进工作的灵活性。

l  因此,最近20年欧洲国家共同推行社会福利改革。检讨失业金津贴、要求重返社会工作。各国政府在国际竞争下,赞同重新审视社会契约,如把大部分的危机转嫁给工人。他们认为,为了保持社会体系的总体平衡,应付出一定的代价,包括社会标准的弱化与某些目标群体必须忍受无保障的情况。

l  看起来,在我们所研究的国家中,并没有一个准备彻底粉碎社会体系,或者一口气废除社会福利、社会安全网与劳动法律。但所有迹象都在暗示,政府与市场已经达成了一种“默契”,即让一部分工人暴露在无保障的风险下,以保留几近于消失的标准。

工作好与不好的标准:

 

l  就业处境最糟糕的:在英国和葡萄牙是家庭工人,在瑞典是重复的工作如仆人、在法国是不稳定的工作,失业风险高的工作、在瑞典也一样,只要工作不是长期的就是“恶化的”。

中国社会科学网
UNCTAD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世界银行
Country Report
Trading Economic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全球政府债务钟
My Procurement
阿里巴巴
Aliba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