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总促再特赦 遣返 210 万外劳
信息来自:东方日报 · 作者: · 日期:12-03-2016

2009-12-08 

(吉隆坡 6 日讯)大马职工总会促请政府再次实施非法外劳特赦期,遣送约 210 万名非法外劳返国,因此举是减少国内外劳的最佳方式。 

大马职工会副主席巴拉苏巴马廉认为,实行特赦期将能挪出更多的就业机会给国民、减少扣留营、调动更多执法人员、减少传染病的散播及防止外劳被本地雇主剥削等问题。 

他向《马新社》披露,政府在 2004 年 7 月 1 日至 2005 年 2 月期间所实行的特赦期,有著明显的成效,当时共有约 23 万名非法外劳自愿离马返国。 

“从职总向外劳了解,持著逾期签证的外劳,虽然接获数百项返国的要求,但是,基于返国的文件费用昂贵,他们无法负担该笔费用。” 

他补充,每名外劳需缴付 2000 令吉才能获得批准返国的文件。这笔费用分为 300 令吉逾期逗留的罚款、 600 令吉飞机票及 1100 令吉为通过特定代理办理申请的手续费。 

他说,在特赦期间,返国的外劳无需缴付任何费用,因为他们的国家将承担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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