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怎样解决就业问题
信息来自:http://www.zxxw.gov.cn · 作者: · 日期:18-03-2016

 

    失业率居高不下,是当前许多国家和地区面临的头等大事。所以,世界各国都在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地解决扩大就业、减少失业的问题。那么,外国是怎样解决就业问题的呢?    

荷兰:推行“分工制” 

    1982年,荷兰政府、资方及劳方三者同心协力,达成了“瓦塞维协议”,由此在全国推行了“分工制”(一份工作两人做)的就业制度。例如荷兰外交部高官玛 丽安•科佩洛不想舍弃主管级的职位,又不想错过三个孩子的成长教育过程,于是 她就选择和同事苏珊•布兰卡哈特分享同一职位。她们拥有同样的职衔、同样的责任,连管理权也一样。她们每周各有两个早上和两个下午可以休假,每周比全职工 作所需的工时少了一半。自80年代推行“分工制”以来,缩短工时、花更多时间陪伴家人或追求个人理想,已成为荷兰人的一种生活方式。目前约有34%的荷兰 人为兼职工作者, 比率高居工业化国家之首。20世纪80年代初, 荷兰的失业率高达12%,自推行“分工制”至今,失业率降至目前的2.7%,财政赤字大幅 度缩减,还缔造了更健康、更和谐的社会和家庭。 

法国:缩短工时,推行“青年就业计划”

    在西方主要发达国家中,法国属于高失业率国家。在解决失业问题上, 法国上届社会联合政府主要采取了两大措施。 

    一是通过立法的方式,缩短工时。即在不降低工资的前提下将法定工作时间由原来的每周39小时缩短为35小时。对于这些实行每周35小时工作制的企业,政府 在财政上予以鼓励性补贴。实行这一措施的目的是避免企业因经济原因裁员。因为在通常情况下,某一企业对工时的需求是相对固定的,在减少单位劳动力的工时 后,企业如对工时需求减少,就可以不进行裁员;如需求增加,就不得不增加雇员,因而实行每周35小时工作制可以起到维持就业甚至增加就业的机会。 

    二是推行“青年就业计划”,开辟青年人就业的新门路。所提供的就业机会具有两个特点,即“社会公益性”和“新兴或未能得到满足的需求”,如助老助残、家庭 服务、环境维护、教育辅助、治安辅助、新技术推广、文体活动以及一些有关的协会。在5年内受雇用青年可享受最低工资80%的待遇,由国家提供财政补贴。该 计划提供的就业机会有相当一部分带有临时或过渡的性质,更多的是面向未来。 

印度:稳定农村,重视培训 

    印度的劳动力大军每年以1.1%的比率增长,就业率以105% 的速度上升,失业率不到2%。印度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的稳定, 印度的失业率相对较低, 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政府实行农业保护政策,把60%的农村劳动力固定在农田里。 

    印度的劳动培训在发展中国家中是走在前列的,得到了联合国有关机构的赞助。初步培训完成之后, 培训机构必须组织学员到生产和其他相关单位实习, 实习的内容和时间约占整个培训期的70%。一般说来,学员手持学历证书和实习合格证,总能找到一份固定或临时的工作。 

    印度在劳动培训中,把妇女、残疾人和传统手工艺者放在非常突出的位置,并为此制定了专门的法令。 

    印度把信息技术培训放在特别重要的地位。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 印度就设立了负责信息技术和软件开发的国家专门委员会, 按照该委员会的建议,劳工部把信 息技术列为职业培训中的必修课。目前在印度若拥有一份固定体面的工作,没有一定的电脑知识几乎是不可能的。      

英国: 建立促进就业机构,建设就业传统系统 

    在发达国家中,英国的就业水平一直比较高。英国保持高就业水平, 主要得益于英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创造就业机会和鼓励就业的措施。 

    建立促进就业机构。英国2001年建立的工作年龄局承担着实现促进充分就业目标的主要责任。它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各类服务和帮助,监督改进 各种相关的就业措施,并对不同就业条件人员的就业等都有详细的规定和措施。英国政府还设立了许多执行促进就业机会的机构并制定具体政策。如全国性就业中心 主要承担职业介绍工作;对各年龄段的人及单亲和残疾人,都提供有相应的具体政策;并且建立工作行动小组,帮助人们学习基本技能消除寻找工作的障碍。工作转 换服务机制则向那些受失业影响的人员提供金融、就业 选择、职业发展、经验兴趣能力测定以及如何符合市场需求等方面的服务,并可以进行市场最需要技能的对口培训。 

    建设就业传统系统。英国政府对长期失业者和大龄失业者给予重点就业帮助, 向雇用失业两年以上的失业者的雇主提供临时性奖励津贴。英国政府还将推出一个基于 互联网和高度智能化的传呼系统,将失业者的个人特长和职位要求输入中心的数据库,并给其一个传呼机。当有雇主的需求与失业者的职位要求相一致时, 该就业系 统就会发出传呼信息。 

欧盟:鼓励开办小企业,大力发展服务业 

    高失业率一直是欧盟国家严重的社会问题,欧盟于1998年1月开始实施为期5年的就业战略,目前已取得显著成效,失业率从两位数降为一位数。 

    鼓励开办小企业。欧盟规定, 雇员数目在50人以下的为小企业。现在欧盟国家中有大约2000万个这样的小企业,占欧盟企业总数大约99%。根据欧盟的目 标,这些小企业到2010 年将创造2000万个新职位。因此, 欧盟通过各项政策鼓励创办小企业, 其中包括从政府和私营渠道获得创业资金的有关规定, 以及对于付酬低的企业和多创造就 业岗位的公司给予税收等方面的优惠。 

    大力发展服务业。在欧盟整体人口中, 农业人口占35%, 工业人口占18%,服务业人口占40%,其他39%为非就业人口。根据这一结构, 欧盟强调要大力发展服务业的竞争力, 促进就业机会的增长。自1995年以来, 欧盟就业的增长主要来自于服务业的经济活动, 到目前已经创造了1140 万个就业机会。在服务业新增岗位中,有一半是普通的商业服务以及医疗和社会服务。在2000年时, 每3个工作机会中有两个是在服务业。 

捷克:引导就业,提倡男女同工同酬 

    为解决“自愿待业” 的问题,自2000年以来, 捷克政府连续数次提高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不断拉大其与最低生活保障金之间的差距,同时减少对企业职工一些额外的不合理税收。这些做法使部分在家领取社会福利补助的人开始认识到就业的好处, 主动外出谋职。 

    为解决不利于妇女就业的问题,捷克政府已经在相关法律上明确规定就业领域男女平等的原则,采取有效的监督机制,保护妇女在就业报酬方面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求用工单位尽量多提供一些适合女性的非全日制工作, 为她们照顾孩子和家庭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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