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的反贫困政策研究
信息来自:http://dbs.mca.gov.cn · 作者:南开大学 关信平 · 日期:21-03-2016

2007-11-09 

作为发达的工业化地区,欧洲国家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自工业化时代以来在世界上一直居于很高的位置。尤其是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欧洲国家居民的平均收 入水平和实际的生活水平又有了很大的提高。与此同时,欧洲国家居民的收入差异也在扩大,失业和贫困现象相当严重。作为发达的工业化地区,欧洲国家的贫困现 象与美国有着共同之处,但欧洲国家由于其文化、历史和政策等因素的特殊影响,在贫困现象和反贫困政策方面也有一些独特之处。因此,研究欧洲国家的贫困问题 与反贫困政策可以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当代发达国家的贫困问题。

一   欧洲国家贫困问题的基本情况

从工业化的早期开始,工业化社会的贫困问题就一直是困扰欧洲各国的主要的社会问题之一。在19 世纪,欧洲的城市中,工人阶级在资本家的剥削下,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都相当艰苦,贫困问题相当严重。正如马克思当年所解释的那样,在资本家大量积聚财富的 同时,无产阶级处于相对贫困化,甚至绝对贫困化的境地。工业化社会的贫困问题直接导致了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尖锐对立和严重的社会冲突。19世纪欧洲不断 地爆发工人运动,给资产阶级及其政府带来了很大的冲击,迫使欧洲各国政府不得不正视工人阶级和下层群众的生活贫困状况,并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期建立 了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但是在本世纪上半叶,由于经济动荡和两次世界大战的影响,新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欧洲没有发挥很大的作用。长期的经济萧条和大规模的战 争,使得欧洲国家的老百姓蒙受了许多的苦难。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欧洲国家很快就以“贝弗里奇计划”为蓝图,建立了高水平的“福利国家”,社会保障体 系。由于这套高水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以及战后初期欧洲高速度的经济发展,欧洲的贫困现象一度得到了较好的控制。但是,在本世纪70--80年代以后, 随着欧洲经济发展的速度放慢,以及高福利政策弊病的逐渐突出,欧洲国家中的贫困现象又开始回升。

仅在欧共体国家中,70 年代中期的贫困人口为3000万,当三个新的成员国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加入后,贫困人口上升到3800万,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这个数字超过 5200万,超过欧盟总人口的15%,其贫困比例明显高于美国1995年13.8%的程度。由此看来,贫困问题在欧盟国家中确实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在 欧洲国家之间的贫困人口比例高低也不一致,据80年代末统计,欧盟国家中葡萄牙的贫困率最高,其次为意大利、希腊、爱尔兰、西班牙;法国、英国相对较高; 丹麦、荷兰最低,比利时、卢森堡和德国的贫困人口低于欧盟的平均比例。这些数字说明,欧洲国家中存在着严重的贫困问题。

二  欧洲国家贫困的社会—经济根源分析

1、欧洲国家失业问题与贫困 

欧洲国家城市贫困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贫困与失业关系密切,欧洲贫困人口通常随着失业人口的上升而上升。在欧洲,失业问题是阻碍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一个严重问题,也是导致贫困的主要原因。在60 年代,欧洲国家的失业率曾经一直处在2%~3%的低水平,基本上维持了充分就业。 但自70年代以来,欧洲各国的失业率一直持续上升,并在近年内高居不下。1980年,欧共体的失业率达到6.4%,而在1990年又上升为8.4%;在 90年代前期,欧盟国家有1700万人失业,300万人无家可归。到1994年欧盟国家失业率上升到12%。附录表1-3列出了欧盟国家90年代以来失业 的情况:

附录表1       欧盟国家1991—1996年的失业率(%)
 
国家
1991年
1992年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年中)
奥地利
3.7
4.0
4.8
4.4
6.8
7.0
(4月)
比利时
7.1
7.9
9.8
12.6
12.1
12.8
(7月)
丹麦
10.3
11.0
12.1
12.2
10.2
8.8
(5月)
芬兰
7.7
12.7
18.2
18.4
17.2
18.0
(7月)
法国
9.4
10.3
11.7
12.3
11.5
12.5
(8月)
德国
5.1
7.6
8.9
9.6
9.4
10.3
(6月)
希腊
8.6
9.1
9.8
9.6
8.4
 
爱尔兰
15.8
17.2
17.6
14.8
12.0
12.7
(6月)
意大利
10.9
11.0
10.2
11.5
11.6
12.2
(7月)
卢森堡
1.4
1.5
2.2
2.7
2.8
 
荷兰
7.0
6.9
8.3
8.5
8.1
6.6
(8月)
葡萄牙
3.9
4.4
5.1
8.8
7.1
7.5
(第一季度)
西班牙
15.9
18.0
22.7
23.9
22.7
21.9
(第三季度)
瑞典
2.7
5.3
8.2
7.9
7.8
7.1
(5月)
英国
8.7
10.1
10.0
9.4
8.7
7.2
(10月)
资料来源:The World of Information, Europe Review (1997): The Economical Business Report, 10th Ed., Walden Publishing Ltd., 1997

 
从附录表1 可以看出,欧盟各国的失业率在90年代前半期明显呈上升趋势,并且在90年代中期达到了很严重的程度。在欧盟15国,1995年除了小国卢森堡以外,其他 所有国家的失业率都在6%以上,有7个国家的失业率在10%以上。失业问题最严重的西班牙在1994年失业率竟达到了23.9%的高峰,也就是说在几乎在 每4个劳动力中就有1人处于失业状况。

长期居高不下的失业率,使欧盟陷入了一个“低经济增长---高失业率---高财政赤字”的困境之中。失业问题给欧洲各国也带来很大的压力。近年来,欧盟的高失业率还出现了一些新特点。 

2. 欧洲国家失业问题的新特点

现 在欧盟的失业问题更加复杂化、更具有长期性和难以解决。欧盟失业问题的特点也有所改变,不仅表现在其各国失业率的上升,而且失业人群和失业原因也发生了很 大的变化。战后初期,失业群体主要是老年人、残疾人和妇女,由于不能被社会劳动力市场所吸纳而导致失业,失业更多的是因为自身的原因。现在从失业者的构成 上看,不能忽视的是失业群体的年轻化和长期失业者的大幅度增加。从导致失业的个人原因上看,目前更多地是由于缺乏动机,而并不仅仅是缺少就业机会。再有西 欧的“福利国家”式的高水平的福利保障制度也是导致“依赖性贫困”和“贫困陷阱”的重要原因。针对此,欧盟的反贫困政策由以往的救济型转向了维持劳动者的 动机。

(1)青年失业人数在总失业人口中占的比率较高。

     欧盟国家25岁以下的青年失业率普遍高于成年人。

附录表2     1996年欧盟15~24岁年轻人失业状况          单位:% 
 
国 家
年轻人失业率
国 家
年轻人失业率
比利时
22.9
卢森堡
9.1
丹 麦
10.6
荷 兰
11.5
德 国
9.6
奥地利
6.0
希 腊
31.0
葡萄牙
16.7
西班牙
41.9
芬 兰
35.3
法 国
28.9
瑞 典
21.1
爱尔兰
18.1
英 国
15.5
意大利
33.5
欧盟15国
21.8
资料来源:转引自李梅,“探析发达国家失业问题”,《中国统计》1998年4期

 
由上表可以看出1996年在意大利、西班牙和芬兰等欧洲国家中,青年失业率高达33%以上。而且这几国以及英国自1993年以来青年失业率都在24%以上,在英国男性失业者中,35岁以下者约占三分之二。1996年欧盟15--24岁青年人平均失业率达21.85%。

(2) 长期失业者的比例上升。长期失业者是指失业一年或以上的劳动者。目前,在欧盟国家的长期失业者达48%。同时,欧洲各国失业者中长期失业者的比例也不相 同,其中比例最高的西班牙高达54%,而最低的瑞典只有8%的失业者是长期失业者。 长期失业者大多是年满55岁以上的老年人,他们重返劳动力市场更为艰难。在若干欧盟国家,每3名老年失业者中就有2名长期失业者。

(3) 周期性失业无规律可循。以往失业人数的增减和失业率的高低具有周期性,也就是说,失业加剧一般只发生在经济停滞,尤其是经济衰退时期,具有与经济周期相随 的规律性。从1973年到80年代初,各发达国家的失业率约增加了2倍;进入90年代以来,伴随新的世界经济衰退,失业率更是不断上升。当前尽管欧洲已经 步入经济复苏时期,失业率却仍然不见回落。许多政府开始担心,缺少就业机会可能会长期存在下去。例如,70年代以前,OECD各国失业总人数在1000万 以下,而且随着经济周期各阶段的变化有较大幅度的增减;从70年代初到80年代初,这些国家的失业人数增至3000万左右。随后各国经济摆脱衰退进入复苏 和扩张阶段,到1990年失业人数只减少了500万,仍有2500万之多;当90年代初新的一轮世界经济衰退到来时,失业人数又增至3500万左右,失业 率长期居高不下。发达国家面临的失业问题如此严重, 既有结构性、技术性原因,也有周期性原因和竞争性原因。

高 失业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为了缓解高失业率,政府和各种社会组织出台了一系列措施,而这些措施一方面有助于缓解失业问题的压力,但另一方面又进一步会损害 另外一些劳动者的利益。例如非全日制、临时性工作开始增多,而这类工作意味着收入减少,与收入及贡献相关的补助金也会减少,更加需要社会保护的帮助。政府 增加劳动力市场的灵活度,灵活度使劳动者有更好选择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更大的风险。

3.  欧洲国家高失业率的一些客观原因

欧洲国家失业率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比较复杂。从客观的方面看以下一些因素起着一定的作用:

(1) 劳动力供应持续增大。劳动力供应过大是导致就业压力的直接原因之一。劳动力供应过大的原因又有两个方面:一是有些国家过去生育高峰中出生的人在70一80 年代正好进入就业年龄,因而导致劳动力供应增大;二是劳动力就业参与率提高,尤其是妇女参与就业的比例提高。以前许多妇女不参与就业,因而她们不被计算在 劳动力总量当中,而这种情况自70年代以后有了很明显的变化。妇女就业率的提高有助于妇女社会地位的提高,但也使劳动力市场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现象更加明 显。

(2) 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新技术在生产中的引入。新技术的引入在很大程度上产生了排斥劳动力,尤其是排斥简单劳动力的倾向。随着高科技的发展,电子计算机的普及,企业内部重新改组,越是趋向于使用高科技的公司裁员越多。

(3) 来自外部的竞争。经济全球化推动欧洲产业结构的转化,使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外移,把大批劳动岗位移到国外。尤其是亚太地区经济的发展给欧洲带来了很大的竞 争,使许多劳动密集型的生产项目都转移到了这些具有强劲竞争力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从而使欧洲的就业状况进一步恶化。

(4) 欧洲国家产业结构转化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区域性的和行业性的劳动力供需失衡,从而导致失业现象增多。尤其是当一个地区的主要产业衰退以后,可能在该地区引 起很高的失业率。 从这个角度讲,欧洲失业率高“主要是由于产品和劳动力市场僵化造成,而不主要是由于缺乏需求造成的”。 同时,欧盟国家经济增长速度趋缓,自1989--1996年,年均增长率仅1.7%,工业结构相对落后,欧盟的高技术产业产出在国内仅占10%,使欧盟缺 乏经济增长动力,缺乏高收入的就业机会取代在制造业失业的就业机会。

(5) 经济全球化使欧洲的资本在过去几十年中大量地向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流动,导致许多欧洲国家内部投资不足,使失业率提高。

(6) 各成员国为达到参加欧洲货币联盟的标准,普遍实行财政紧缩政策。

上 述各种因素确实是导致欧洲国家失业率增加的客观原因,但是仅这些客观原因还不能完全解释欧洲国家失业率长期居高不下的现象。这些是许多国家当经济发展到一 定程度时都会在不同程度上遇到的问题,但并不是所有遇到这些问题的国家或地区都会出现欧洲国家那样高的失业率。因此我们还必须从欧洲国家经济与社会的制度 和相关政策方面探求欧洲高失业率的经济与社会根源。

4.从福利资本主义到自由市场资本主义: 欧洲国家经济---社会政策对失业和贫困问题的影响

 如 果从制度与政策的层次看待欧洲的失业问题,会发现欧洲国家几十年来的经济体制和经济与社会政策是导致其高失业率及其引起的高贫困率的一个重要因素。更具体 讲,许多欧洲国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都在不同程度上实行了福利资本主义制度,并在最近20年来又都在不同程度上经历了从福利资本主义到自由市场资本主义 的转型。这些政策及其变化的因素对欧洲国家的失业和贫困问题产生着深远的影响。同时,这些政策因素的影响也是欧洲国家贫困问题不同于美国等其他发达国家的 重要特点之一。

所谓“福利资本主义”,是指以财产私有化的资本主义制度为基础,加上由政府推行社会福利制度的一种混合型的社会—经济制度。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到70 年代末的几十年间,欧洲国家在理论上和政府政策上都是福利资本主义占主导地位。福利资本主义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在“劳工参与”和“政府干预”,两个方面。 劳工参与 (又称劳资合作,Corporatism)是指有组织的劳工积极参与到与劳动力市场和经济发展有关的各种决策当中。这种参与不仅在企业层次,而且还在整个 社会的层次。在劳工组织的参与下,企业和社会的各种决策过程实际上就是由雇主、雇员和政府组成的一个三方决策体制。在这种决策模式中,劳动者的利益可以得 到比较好的保护。与此同时,在欧洲“福利国家”体制下,政府在经济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广泛地实施干预,通过各种经济与社会政策有效地抑制了市场机制对普通 劳动者不利的因素。

但是福利资本主义也带来很多的问题。首先,对在业劳工的过度保护损害了整个社会就业率的提高。劳工参与和政府干预对保护在业劳动者的利益有好处,但是却不利 于失业者重新就业。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在业的就业者受到劳工保护法规的保护可以避免被解雇,而不在业者则更难找到工作。在经济恢复景气以后,在业者则 要求提高工资等更高的待遇,从而使厂商的劳动力成本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厂商也很难提高雇佣。总而言之,在劳工保护程度较高的情况下,由于劳工对工资有较 高的要求,并且不易解雇劳工,导致厂商不愿意增加雇佣。其次,欧洲国家的高福利政策给厂商带来劳动成本的提高,并导致社会经济运行效率的降低,因而在激烈的国际经济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高福利政策一旦形成以后,往往只能上不能下,逐渐成为政府预算中的沉重负担,也影响经济的竞争力。1995 年,欧盟各国中央政府的开支一般都在本国GDP的三分之一以上,有一半的国家超过了40%,其中比例最高的荷兰和意大利接近50%(分别为48.3%和 48.0%);而当年美国的政府开支只占GDP的22.1%。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高福利所带来的高成本对资本的流动有着负面的影响,它促使资本外流,从 而使本国经济发展和就业率的提高受到影响。另外,对劳动者来说,高福利带来高税收,使劳动者的实际工资降低。在欧洲,1994年一个未婚的非技术工人的税 后纯工资收入只是其毛收入的52%。从1970年到1991年,欧洲工资的直接纳税负担上升了40%,几乎是美国的两倍。

再者,高福利损害了人们的就业动机。由于政府对失业者有较好的福利待遇,因此一些失业者不再积极地寻求新的就业岗位,而长期依赖社会福利的救助。因此,主动失业者较多事是导东欧洲国家失业率长期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在50 一60年代,当欧洲经济发展较好的时候,这些问题没有充分表现出来。但在70年代以后,尤其是80年代到90年代初欧洲的经济萧条过程中,这些因素很快变 为导致高失业率的重要因素。因此,欧洲国家高水平的福利保障制度在解决了普通的贫困问题的同时,又导致了“依赖性贫困”和“贫困陷阱”,使贫困问题更加复 杂化。

欧 洲国家失业率的提高是经济萧条、劳动力供大于求和结构失调等客观因素和以往对在业劳动者保护程度较高等政策性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同时,由于许多欧洲国家 对失业者有着较好的社会保障待遇,因此失业者寻求就业的压力不大。许多人宁愿维持失业者的身份领取失业保险或救济,而不愿从事工资较低的工作。因此欧洲国 家的失业性贫困特点突出,而在业低收入贫困居于次要地位。这一点是欧洲国家城市贫困与美国不同的主要特点之一。

自70 年代末80年代初以来,欧洲许多国家政府的经济和社会政策倾向先后发生了很大的转变。这种转变主要是受“新保守主义”经济和福利理论的影响,逐步从原来的 “福利资本主义”转向“自由市场资本主义”。其主要特征体现在政府的私有化政策、鼓励自由竞争、限制工会的作用,以及削减(至少是不再继续增加)政府的福 利开支等方面。在这种情况下,在经济活动中市场和自由竞争的作用增大,而对在业劳动者的保护降低。这种政策可以在总体上刺激就业机会的增加,但同时也带来 新的问题。首先,政府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干预减少,导致对劳动者培训计划的削弱,下层劳动者失业后的培训和再就业得不到保障,因而使他们在就业市场中仍然是 长期处于不利地位。其次,对在业劳动者保护程度的降低在可能减少失业型贫困的同时又可能增加低收入型贫困,并且不利于失业者积极寻找就业机会。再者,一些 国家削减了对失业者的福利待遇,使失业者更容易陷入贫困。最后,在一些欧洲国家中,新的经济政策并没有明显增加正式的和固定的就业岗位,而是增加了许多临 时性的就业岗位。这种倾向带来两种后果:一是平均工资降低;二是就业率没有明显提高(因为许多临时就业者并不统计在就业者之列)。

5.欧洲国家贫困的其他社会根源

欧洲国家的贫困问题还有以下一些社会-经济根源。

(1) 妇女、家庭与贫困

性 别差异在欧洲由来已久,在工业化的早期阶段中,虽然欧洲大批妇女也与男性一起进入了工厂就业,但妇女的工资收入水平却不如男性,并且有一些行业是禁止或限 制妇女进入的。长期以来,妇女的工作和收入被看成是对家庭收入的“补充”,而家庭中的男性劳动力才是主要的收入者。进入本世纪以来,虽然欧洲妇女在就业方 面比以前更加活跃了,但她们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地位(就业率和平均工资)仍然不如男性。例如在1987年,英国男性 中有75%的人从事着各种就业工作,而妇女中的相应比例只有51%。同期妇女就业者的平均收入只是男性的77%。总的说来,尽管欧洲各国政府在保护妇女就 业的合法地位方面已经做了大量的努力和工作,但男女之间在就业市场中的地位仍然不平等。

妇 女的贫困还与其家庭状况有着很密切的相关。普通家庭的经济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丈夫的收入状况,因而家庭妇女收入的低下并不必然导致家庭贫困。但是,当 一个家庭只有妇女劳动力,或者妇女劳动者是主要收入来源时,她们的就业和收入低下就会给本人和家庭的实际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与美国类似,欧洲国家城市贫 困问题的一个突出现象也是以女性为家长的单亲家庭陷入贫困的可能性比一般家庭更大。根据80年代后半期在7个欧共体国家所作的调查,以女性为家长的单亲家庭陷入贫困的可能性比其他家庭高出1.5到2倍。

这 类家庭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因家庭破裂而产生的由女性抚养未成年的孩子组成的家庭。由于有较高的离婚率以及未婚生育后双方离异,导致社会出现了很多这样 的家庭。这种家庭中由于没有一个成年男性作为主要收入者,家庭中的成年女性因为需要抚养子女而难以在就业上很好地投入,许多人甚至难以就业,因而往往就业 收入较低,甚至没有就业收入。另外一种情况是丧偶的老年妇女的贫困现象比较突出。

(2) 种族与贫困

在欧洲,不同种族之间的贫困率也是不同的。仍以英国为例。英国在90 年代中期有260万左右的黑人和其他有色人种。他们主要是在20世纪50--60年代当英国经济繁荣,需要劳动力时从英国以前的殖民地来到英国。他们到英 国以后往往首先充当低收入的体力劳动者。当后来经济不景气时,他们的就业和收入地位就更为低下。据调查,在90年代初,西印度人的失业率为11%,巴基斯 坦人的失业率为17%,而白人的失业率仅为7%。在80年代,西印度人和其他亚裔人的平均工资分别仅为白人的85%和86%。结果,这些有色人种的贫困率 明显高于白人。由于贫困率较高,因此他们对社会福利的需求较多,但有色人种在获得社会福利方面却常常受到限制,从而使他们的贫困状况长期难以解决。(3) 贫困文化与社会排斥

与 美国相似,贫困文化也是欧洲贫困问题更为复杂的社会根源。欧洲的一些研究者和政界人士纷纷指出,贫困文化现象在欧洲国家中也存在,并且是导致社会贫困问题 长期存在的深层次原因之一。由于贫困文化现象的存在,处于贫困之中的穷人会由于观念和行为上的原因而使自身难以摆脱贫困。早在1972年,曾任英国保守党政府社会服务大臣的K. 约 瑟夫(Keith Joseph)就发表见解,认为穷人家庭的父母行为不当、缺乏动机,以及家庭和社区的环境不良对下一代的成长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使上一代人的一些观念和行 为内化到下一代人的价值体系中,从而使下一代人也容易陷入贫困 贫困文化概念的引用在政策上也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这就是要求决策者在制定反贫困政策时,应注意从文化角度帮助穷人摆脱贫困文化的束缚。

由于贫困文化的理解具有“谴责穷人”的涵义,因此许多研究者强调应该更深入地从社会的角度出发分析造成贫困文化的社会因素,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社会排斥”的基本概念。“社会排斥”,概念最初在1974 年由法国的研究者提出,当时是指社会中一些人由于没有得到社会保护,因而导致了许多社会问题。这些人包括残疾人、无社会保险的老人、被虐待的儿童、吸毒 者、犯罪者、单身父母、问题家庭等等。到了80年代,研究者们开始用这一概念来指在社会经济和技术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的贫困现象,例如失业、家庭不 稳、城市边缘低质量住房区的犯罪问题等。这些现象导致了社会整合的破坏。

很长时间以来,欧洲的学者们一直对“社会排斥”概念有不同的看法,使得这一概念成为了一个颇有争议的术语。人类学和社会学的研究者对许多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 进行描述。法国学者最早应用“社会排斥”概念时,主要是指那些没有被包括在社会保险体系内的人,因此被社会排斥实际上被国家在行政管理方面排斥。从这个意 义上看,欧洲学者所使用的“社会排斥”概念与美国学者惯用的“贫民化”、“边缘化”(Marginalization)、 “底层阶级”(Underclass)等概念相类似。有些人认为,社会排斥只是对于贫困的另一种流行的称呼或者是穷人的另一个分支。而另外一些人认为,社 会排斥是一个范围更广的概念,不是只注重于低收入,而是包括“两极化”(polarization),社会分化(differentiation)和不平 等。一些人反对把社会排斥与阶层和不平等联系起来定义,他们认为阶层和不平等表示的是个人在社会中纵向的地位上或下,而社会排斥则是用一个圆形来描述:以 是否在一个圈子里衡量。(Touraine et al. 1991)。于是产生了这么一个问题:是否社会中所有的排斥都是社会排斥?例如,在南非种族隔离下的黑人是被排斥在权力之外的,也被排斥在社会的某些领域 之外,但是它是否作为一个整体完全被社会排斥呢?

也有一些学者(如Berghman 1995)不认为“被社会排斥的人”是一个阶层,或者是一种结果,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Giddens(1998)认为“社会排斥不是社会不平等的等级, 而是一种让一部分群体从主流社会中分离出去的机制。”虽然过程和机制这两个视角在理解社会排斥的成因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这些过程的结果同样重要。

此 外,研究者们还讨论一些更深入的问题,例如社会排斥是不是都出于非自愿?如果不是的话,那么“自愿性”社会排斥在整个社会中的相对地位如何?另一个问题是 把社会排斥看作一个阶级和过程是否是最合理的,社会排斥究竟有哪些方面?是否应该包括可能导致排斥的因素,比如身体不健康,缺乏教育?总之,随着这个概念 的日益广泛运用,关于它的争论也日渐增多。

 尽管学者们对“社会排斥”概念的具体含义还有不少争议,但目前欧洲的学者和政界已比较普遍地接受了这一概念。欧洲委员会也将这一概念作为其制定社会政策的基 础。按照目前比较一致的理解,“社会排斥”概念是建立在“公民权”和“社会整合”两个基本概念基础之上的。它的主要涵义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部分群体没有 获得基本时公民权利,他们被排斥在就业、住房、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之外,因而无法享有社会其他成员享有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支持。这些群体在社会结构、社会文 化和地域空间上与主流社会相对疏远,导致了社会整合的破坏。当然,“社会排斥”概念并不等同于贫困的概念,被社会排斥的群体成员也并非都会是穷人。但是这 一概念的引用促使社会注意到,社会成员的收入和基本生活条件是与他们在就业、住房、医疗等方面的社会权利联系在一起的。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各种结构性、 文化的和政策的因素可能导致社会的某些群体的基本权利受到损害,因而增加他们陷入贫困的可能性。

三  欧洲国家贫困原因的案例分析: 以英国为例

在欧洲国家,英国在贫困状况和反贫困政策方面都是比较典型的。首先,英国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率先实行“福利国家”社会政策的国家,在社会政策方面具有较典型的欧洲特征。其次,自70 年代未以来,英国又是率先进行社会福利制度改革的国家。从70年代末以来,英国的保守党政府所推行的社会政策改革可以被看成是“新保守主义”社会政策在欧 洲的代表。从经济发展的情况看,英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和失业率在欧洲都属于中等水平,其贫困率在欧盟国家中也属于中等程度。因此,分析英国的案例有助于我们 更深入地了解整个欧洲城市贫困的原因。

1.英国贫困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英国曾经是欧洲国家中一个较为平等的社会。但是,80 年代随着经济政策更多地倾向于市场导向,这种状况发生了变化。根据郎特里基金会(Joseph Rowntree Foundation)的报告《收入与财富调查》,以及HMSO的《低于平均收入的家庭》(HMSO 1993/94),这一点都是很明显的。后一报告中反映了英国的贫困青少年中有1/3是由于持续的高失业率造成的。在1979年,140万儿童(10%) 生活于非官方贫困线(国家平均收入的一半)以下,但到1991/92年增加到410万儿童(32%)。1979年500万人(9%)生活水平低于平均收入 的一半,而到1991/92年增加到1390万人(25%)。1979年到1991/92年,最贫穷的1/10人口的实际收入减少了17%,而最富有的1 /10人口的实际收入增加了62%。 

2.英国的失业与贫困

失业及其所导致的贫困是当前英国贫困的一个特征。1995 年8月,英国的失业率达8.1%,为1979年4月(4.1%)的两倍。据估计,英国实际的失业率可能达到11.6%。另外,据估计有三分之一的人提前退 出了劳动力市场,这些人主要是一些低技术和低教育水平者,他们本来在经济上就不活跃。他们退出劳动力市场的主要原因是社会对劳动力需求的减少,同时也由于 人们越来越愿意提前退休。英国的失业率在不同地区、职业和行业之间分布不均衡。在1993年,体力劳动者中的失业率为非体力劳动者的3倍。例如,建筑业中 的失业率达23.3%,而银行业则只有6.1%。英国失业现象的另一个特点是,在失业者中长期失业者的比例很高。1994年,在所有失业者中,长期失业者 比例达到40%,其总数超过了100万。长期失业者比例高使得失业对社会的危害性更大。

除了一般的失业现象以外,从1984年到1994年的11年间,英国在就业模式方面也发生了如下一些变化:

自我雇佣就业的比例上升了23%;

半日制(part-time)就业者的比例上升了19%,而全日制就业者的比例只上升了0.1%。在1994年,英国半日制就业者中妇女占了86%。

长期工作人员减少了8%,而临时工作人员增加了6%。在1994年,临时工作人员中妇女占了56%。

归纳起来看,英国近年来就业模式的变化是:长期性的和全日制的就业的比例减少了,而自我雇佣、半日制雇佣和临时性就业增多了。很明显后一类就业模式在就业条件、就业稳定性和收入水平等方面都不如前一类。他们当中很多人其实是“半失业状况”。

以前,英国福利制度中对失业者有很多福利待遇,但是自80 年代初以来,随着英国失业率的上升,英国公众和政府对失业者的态度都发生了变化。在1994年的一次调查中,有74%的人希望政府增加对老人的福利开支, 但只有36%的人希望增加对失业者的福利开支。在1993年的调查中,只有18%的人认为领取失业福利的人是真正的穷人。公众对失业者态度的变化反映出人 们对以前高福利政策负面影响的不满,但公众的态度反过来又影响着政府对失业者的政策。事实上,80年代初以来,政府对失业者的福利待遇越来越少了,:并且 许多项目都被取消了。在1971年,一个单身者失业后的各种福利待遇平均是失业前收入的20.3%;1979年减少到18.4%,1994年又减少到 13.8%。

2.  英国的在业贫困者

以前,政府对劳工的保护程度较高,在业贫困现象不太明显。自80年代以来,英国的在业低收入问题越来越明显,并且成为导致贫困的重要原因之一。导致在业低收入的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对就业者保护政策的变化;二是经济领域就业模式的变化。

在政府对就业者保护政策方面,以前英国政府有一系列的保护就业者,基本工资和就业条件的规定。自80 年代初以来,这些规定纷纷被终止或弱化。例如,1982年,英国政府终止了“公平工资规定” (Fair Wage Resolution),1986年,政府废除了对年轻就业者工资保护规定,并且弱化了对成年人工资保护制度。在1986年,工资监察机构被大量缩减,到 1993年,工资委员会(The Wage Council)被完全取消了(只保留了农业工资保护机构)。这样,对低收入者的保护制度弱化了,并且剩下的一些规定也缺乏有力的执行手段。结果,英国的 就业者的收入差距拉大,低收入者长期大量存在。据英国Joseph Rowntree Foundation的调查报告《收入与财富调查》[Inquiring into Income and Wealth(1995)],就实际收入而言,1992年英国低收入者的工资水平实际上比1975年更低。

在高失业率的压力下和政府对就业者保护政策弱化的条件下,英国普通就业者的工资被压低了。据有关资料,1994年,英国全日制劳动者中有37%(共547万人)没有达到欧

洲委员会规定的每周221.5英镑(或每小时5.88英镑)的低收入线,因而被认为是处于低收入状况,其中有370万是妇女劳动者。而在半日制劳动者中,低收入者的比例达到了77%(共450万人)。从总体上看,英国政府对低收入者基本上没有专门的社会保障项目,只是在住房和税收方面对低收入者有一些补贴和优惠。近年来,在住房补贴上的开支也在减少。对低收入者比较有利的一项福利待遇是,在1988年开始实施的社会保障法案中,对有小孩的低收入家庭的补贴(Family Credit)增加了。在英国的福利制度下,低收入者很难逃脱“贫困陷阱”。他们无论是靠自己的努力还是靠政府的帮助,只要其收入增加一份,其中很大一部分又会由于福利待遇的降低而损失掉。在1986 年,英国有29万家庭的收入每增加一份,就会有77%到99%会因税收的增加或福利的减少而损失掉;到1993/94年处于这种状况的家庭又上升到了64 万个。 这说明尽管英国政府一直希望改革其福利制度以摆脱令人头疼的“贫困陷阱”问题,但看来他们的努力结果并不太令人满意。

4.英国老年人的贫困问题

在世界许多国家,年老都是导致贫困的主要原因之一,在英国也曾经如此。1979 年的调查资料表明,英国收入最低的10%的家庭中,家长年龄在60岁以上的占三分之一。 但在此之后英国老年人的情况大有好转。英国1993年有1600万老年人,占总人口的18%。由于近年来整个劳动力市场的失业率很高,老年人退休后很难再 就业,因此收入主要依赖于退休金和家庭储蓄。英国有很好的老年退休金制度,在1994/95年度,英国退休老人家庭中一半以上(51%)的收入来自社会保 障项目,此外的收入来自储蓄、职业年金和少量的就业收入。英国政府自1988年以来,平均每年在老年人社会救济方面实际增加12亿英镑的开支。因此老年人 的贫困问题得到了很大程度的缓解。从附录表1-4也能看出,从1979年到1992年的资料中,老年人的贫困率是各种群体中下降最明显的部分。当然,英国 的老年人也存在普通退休金降低,以及老年妇女和其他一些特殊老年群体贫困率较高的问题。

除了以上的原因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因素也是导致贫困的原因。例如近年来抚养小孩的花费上升,导致有孩子的家庭开支增加;因病和因残疾而导致的收入降低及费用增加;以及近年来生活费用上涨给家庭带来的经济压力,等等。

附录表1-4  英国1979年和1992/3年总人口中最贫困的10%家庭的就业状况构成{%}
 
年份
自我
 
就业
单身或夫妇全日就业
一个全日,一个半日就业
一个半日就业一个不就业
一个或多个半日就业
家长60岁以上
家长
 
失业
其他
总计
1979年
10
2
2
9
10
33
16
18
100
1992/3
17
2
2
6
10
10
33
20
100
资料来源:Carey Oppenheim & Lisa Harker, Poverty : The Pacts, Revised and Updated 3rd ed., CPAC Ltd., 1996,p.40(图2.7)
 

四  欧洲各国政府反贫困政策的基本特点

为了解决贫困问题,欧洲国家政府和民间从很早起就开始了反贫困行动。从世界范围看,通过建立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缓解贫困是欧洲人的一种制度创新。从历史上看,欧洲国家政府制度化的反贫困行动最早可以追溯到1601 年英国的“济贫法”,(the Poor Law)。19世纪80年代诞生于德国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标志着反贫困行动进入了现代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欧洲国家建立的“福利国家”社会保障制 度,在反贫困方面又迈出了更大的步伐。欧洲各国的反贫困政策并非是在一个预先设定的框架内进行的,更切合历史实际的是,在其经济发展中,出现了日益严重的 失业等贫困问题,迫使各国逐步发展和完善反贫困政策。尽管欧洲国家与美国都属于发达国家,他们在反贫困政策方面也有很多共同之点,但从总体上看,欧洲国家 反贫困政策的特点还是很突出的。这些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两个方面

1.重视政府在反贫困中的责任: 欧洲反贫困政策特点之一

与美国不同的一点是,欧洲国家在意识形态方面的个人主义倾向不像在美国社会中那么严重。尽管欧洲各个国家之间在此问题上也存在着差异,但从总体上看,欧洲国家至少在19 世纪后半叶以来在贫困的根源上更重视社会的因素,在反贫困问题上也更重视社会的责任。反贫困社会责任具体体现在各国政府承担的反贫困责任上。从19世纪后 半期以来,政府在这一领域的干预越来越多,从财政支出、政策制定和执行等方面都加以支持。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欧洲国家纷纷建立了“福利国家”的制度和政策 体系,标志着国家干预达到很高的程度。

2.建立全面的社会服务体系: 欧洲反贫困政策特点之二

反贫困政策有两个方面的基本视角,一是努力提高经济发展水平,从总体上增强一国的经济实力,以最终使所有(或 至少绝大部分)社会成员受益;二是注重为社会中的穷人提供各种服务,包括增强穷人的就业能力和为穷人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等。尽管这两个方面从根本上讲并不 必然矛盾,但在具体的政策实践中仍然有着轻重缓急之分。与其他国家相比,欧洲国家更重视为穷人提供“社会保护”,即针对穷人的各种社会服务,并且在其中更 重视为穷人提供直接的物质帮助和公共服务,包括社会保障、医疗服务、住房等。其具体表现首先在于对穷人的社会保护在原则上倾向于以预防性保护为主,即努力 避免社会成员因各种原因而陷入贫困。其次,欧洲各国都建立了较为全面的社会服务体系,设立了从老年福利保障、失业者保障、医疗服务到家庭(儿童)津贴等等 一系列的社会福利项目。第三,欧洲各国政府在社会保护方面的开支巨大。欧洲国家在社会政策方面自50年代以来就是全世界水平最高的地区,明显高于美国。 70年代中期以来仍然有所增加。在70年代,欧共体国家社会保护方面的开支从1970年占国民净收入的22%增长到1977年的30.8%,外加5%~6 %的教育经费开支。 从70年代末以来的改革虽然使社会开支上升的势头有所减缓,但在80年代后半期,欧共体国家政府的社会支出大多数仍占其GDP的20%以上。其 中,1987年欧共体国家政府社会支出占GDP比例最高的荷兰达33.84%。另外,1988-1990年,法、德、英三个欧洲大国在失业补偿方面的开支 分别占其GDP的1.34、1.30和0.94;相比之下,美国和日本的比例仅占0.38和0.36。观 察欧洲国家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的反贫困行动,可以看到其取得巨大成就的一面,但也可以发现其存在着很明显的问题。从问题的一方面讲,欧盟国家几十年来一 直实行高福利政策减轻贫困的同时,也给各国政府带来了很大的财政压力,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损害劳动者积极性的作用。结果,欧洲国家的经济运行效率和经 济竞争力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为此,从70年代后期开始,欧洲各国纷纷改革其福利制度。改革的结果一方面确实刺激了经济效率,但同时又使贫困问题趋于严重化。因此,如何处理提高经济效率和缓解贫困之间的关系,仍是摆在欧洲各国政府及欧盟机构面前的一个棘手的问题。

五  欧洲联盟反贫困行动的历史

1.70年代中期以前的发展

欧盟机构在反贫困行动方面已有很长的历史。在其早期(70年代中期以前),欧共体的反贫困政策主要体现在其区域政策、欧洲社会基金和欧洲反贫困的先驱计划(European Programme of Pilot Schemes to Combat Poverty)等方面。

总的说来,70 年代中期以前,尽管政共体在解决欧洲日益增多的社会问题方面做出了一些贡献,但贡献不是很大。相反,一些研究者认为欧共体还起到了强化社会不平等和贫困的 作用。欧共体前社会事务总干事麦克尔•希安克斯(Micheal Shanks)指出,如果欧共体的社会政策严格按照《罗马条约》办理的话,那它应该集中在保证劳动力自由流动和社会成本平等化以及限制企业主等方面。但是 各个成员国之间难以采取统一的行动。欧洲共同体的社会政策不是一个与其他政策整合为一体的政策,因此发挥的作用很有限。由于这些因素的限制,欧共体在其早 期阶段中在反贫困的社会政策方面没有什么大的行动,当时欧洲的反贫困行动主要体现在各个成员国的社会政策方面。

2.  70年代中期以来的发展

自1975 年以来,欧共体委员会就开始更多介入反贫困行动。自那以后,欧盟已采取了三轮反贫困行动(1975-1980年,1984-1988 年,1989-1994年)。这些反贫困行动确实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从总体上看,其力度和规模仍相当有限。尽管每一轮反贫困行动的经费都比以前更大,但经 费最大的第三轮行动的总经费也才只有1.21亿埃居(1埃居约合1.2美元)。 之所以如此,主要是过去一直认为贫困问题是国内问题,反贫困行动也应该主要是成员国内部的事务。而欧盟机构的行动应该局限在一种补充性、研究性和协调性的 层次上。在讨论欧盟第四轮反贫困行动方案时,欧盟委员会一方面强调欧盟要在此问题上作出贡献,但另一方面也重申反贫困主要靠各成员国政府的行动。在 1995年,欧盟的第四次反贫困行动计划因为英国和德国的反对而未获采纳。

尽管迄今为止欧盟在反贫困方面采取的行动还相当有限,但自马斯赫里特条约以后,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开始注意到欧盟在反贫困方面采取统一行动的必要性。这种必要性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的原因: 首先,贫困问题是欧盟国家所普遍遇到的问题,欧盟各国在反贫困行动方面有共同的需要和压力。第二,贫困问题是由一系列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因素(例如就业状 况、最低收入保障制度等)所造成的,欧盟一体化以后,这些因素将成为欧盟的问题,而不再能在一国内部解决。因此各国的贫困问题实际上也会越来越多地变成整 个欧盟的问题。第三,欧盟一体化程度提高以后,在人口和劳动力可以自由流动的情况下,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出现的贫困问题都将可能波及到整个欧盟的范围。鉴 于以上三方面的理由,欧盟有必要,也有可能在反贫困方面采取更加统一的政策和行动方案。

六  欧盟成立以后对贫困和反贫困问题的影响

国 与国之间经济发展差距以及国家内部地区发展差距,这是一般的、既存的现象。因为国土、人口、自然资源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这种差距是必然的。欧洲一体化本身 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缩小各个成员国之间经济发展差距的作用,但另一方面,在一体化的过程的一定阶段上,也导致其成员国在某些方面差距的增大。在欧盟,各国 之间社会保护和政策的差异除了受各国不同历史渊源、发展道路、民族个性、价值观念、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影响外。欧盟一体化本身也使成员国之间在各方面的差距 拉大。

1.增加贫困的因素:迄 今为止,虽然反贫困措施最终由各成员国政府内部制定,但欧盟这个大环境对各国的政策策略有着不可避免的影响和约束。关于贫困的外部约束各国都不相同,主要 取决于各国在欧洲这个经济体系中特殊的整合方式,各国自己所选择的政策模式以及国内的制约条件,经济实力相对弱的成员国易受制于欧盟这个大环境的变化和冲 击。富裕成员国政策的影响在许多方面仍是巨大的,这就造成了穷国中的贫困人口更易受到伤害、忽略、排挤。当弱国意识到富国在反贫困政策方面有特殊的决定作 用,可以施加约束时,就会影响反贫困的合作,对反贫困政策的效力也发生影响。

1) 外延扩大加剧各国社会保护水平的差距

在西欧,历来存在着工业区与农业区、密集地区与稀疏地区、中心地区与边缘地区的差别。因此,欧共体成立之初,成员国之间就存在着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而与之相适应的各国政策对劳动者保护的范围和程度也有所不同,这种差别随着欧共体外延扩大,成员国由6 国(法、德、意、荷、比、卢)扩大到15国,并且还将继续扩大。由于后加入的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因此在欧盟内部各国社会保护水平的差距也越来越大。 最初在6国之间进行政策协调维持它们的团结,相对来讲容易一些,然而不断加入的成员国必须接受共同体既有的体制、政策与安排,并据此调整本国的政治、经 济、法律和社会结构,在15国之间进行的协调,其难度和付出的代价都要大得多。可以预计,随着欧盟将来进一步地扩大,其内部差异和由此而带来各种内部矛盾 还会进一步加大。

2) 共同政策的负面影响

欧 共体建立以后,为了实现其一体化的总目标,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引导成员国经济、政治发展的内向性、统一性,然而,某一共同政策对不同国家产生的影响 是不同的。一般而言,一项新的共同政策的实施都会产生新的利益。但由于各国的基础条件、制度和文化等方面存在着差异,这些利益在各成员国以及地区之间往往 难以达到均衡分配。欧盟的经济政策更有利于资本和劳动力在共同市场自由流通,因此也可能加剧各国之间的竞争。所以,一体化过程在缩小各国差异的同时,往往 还会在一定时期中和在一些方面加剧各国和各地区之间的不平衡。而且欧盟许多政策的制定一般是以实力雄厚的国家为中心,其结果是经济状况不好的国家,失去了 国家保护屏障,对本国劳动者和社会中弱势群体进行保护要受制于欧盟整体经济发展的条件和需要。这不可避免地会引起一些国家中某些社会成员的利益受损。

3) 共同市场内要素自由流动的负面影响

欧洲统一大市场自1993 年1月1日启动以来,实现了商品、劳务、资本和人员的自由流动。各种要素一般都流向报酬较高或增长前景看好的地区。由于投资回报受投资环境的影响,而后者 又受劳动力成本密切相关,因此各成员国和地区都倾向于通过进一步降低对劳动者的社会保护来换取更好的投资环境。这不仅会引发各国之间一系列的不规范经济竞 争行为,更重要的是会引起“社会倾销”,其结果将使劳动者的利益受到很大的损害。

这些挑战和变动是在整个欧盟范围内发生的,它们的特点是不仅范围广,而且变动的程度也大大加深,导致了许多原有结构的变化。所以单靠成员国各自的力量已经无法很好地解决,需要放在欧盟层面上进行共同协商和协调。

2. 减少贫困的因素

欧洲一体化之后,由于资本、技术、人员、劳务四大要素能在欧盟范围内自由流通,其经济实力大为加强。从理论上讲,欧盟作为一个整体,它要比单个成员国拥有更多的先决条件建立一个先进、规范的经济体系。到1990 年为止,欧盟和EFTA占世界贸易的58.6%(包括欧洲内部的贸易),一体化之后,内部贸易迅速上升,至1992年,平均每个成员国对其他成员国的出口 达到61.3%,而从其他成员国的进口量达59.3%,这是一个占世界经济产量近25%的市场,每个成员国将从欧盟经济政策进一步的一体化中获利,并且成 员国之间是互惠的。因为单个成员国在向外发展经济时,会受到支付平衡危机的威胁。而欧盟作为一个整体具有更大的弹性和顺应力来应付外部的竞争和冲击。更多 的资金可用于经济的研究和发展,会有更多的资源提供于教育和培训,欧盟将有更强大的经济力量来支持庞大的福利体系。 欧洲一体化使欧盟经济力量加强,不仅使欧盟层面上的反贫困计划有了物质上的保证,而且各成员国经济实力得到加强,使它们国内的反贫困措施更好实施。

七 欧洲一体化进程中欧盟反贫困政策的原则

在很长一段时期内,贫困问题都主要局限在各国范围内,反贫困政策也主要是各国政府的内部政策。但是随着欧盟的成立和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贫困问题和反贫困政策正在越出各成员国的国界,成为欧盟的共同问题,并要求欧盟机构采取统一的行动。

由于欧盟各国自己已经有了相当完备和水平很高的社会政策体系,因而欧共体或欧盟在建立共同体或联盟层次的反贫困政策时,就必须确立一些基本原则,以便与成员 国内部的政策达成协调。从欧共体到欧盟,其建立反贫困政策的基本原则主要借鉴社会政策制定中的协调性原则、一致性原则、辅助性原则和适度性原则。

1.从协调性原则向一致性原则的发展  

所谓“协调性原则”(coordination),是指在各成员国各不相同的反贫困政策之间建立一种协调机制,以使各国的反贫困政策能够更好地衔接起来,减 少因经济一体化而带来的反贫困政策方面的相互摩擦。例如,在劳动力可以自由流动的情况下,各国国内的反贫困政策往往难以对流动的劳动者,尤其是移民提供有 效的和合理的帮助,因此需要建立一种成员国之间的协调机制,以合理地解决流动移民的贫困问题。协调性原则的要点是承认各成员国社会政策的差异,并且不干涉 其现行反贫困政策的内容,而只是在各成员国的有关政策发生实际摩擦的地方进行一些协调处理,一般也不是以欧共体或欧盟的政策来取代原有的国内政策,而主要 是促进各成员国通过谈判来达成协调。所谓“一致性原则”(harmonization),则要通过改变各成员国的反贫困政策,使其向更加接近的方向发展, 最终建立统一的反贫困政策。很明显,一致性原则体现了要求建立一种一体化程度更高的“欧洲反贫困政策”。

迄今为止欧共体和欧盟各方面的社会政策一直是以协调性原则为主导,除了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男女平等建立了一致的政策以外,欧共体几乎没有真正地重视建立 全方位的反贫困一致性机制。然而从欧盟发展的历史看,反贫困政策的一致性原则也一直不断地被提出来讨论。随着经济一体化的增强,要求建立一致化政策的呼声 越来越高,并且在实际的政策制定中也有越来越多的政策领域向着一致化的方向发展。

2. 反贫困政策的辅助性原则 

所 谓“辅助性原则”(subsidiarity), 欧洲共同体条约Article 3b规定,共同体应根据辅助原则采取行动,即只有在和仅限于下述情况下:所拟行动的目标非成员国所能充分实现,且由于所拟行动的规模或影响, 因此最好由共同体来实现。共同体的任何行动,均不得超越实现本条约目标所必需的程序。 概括起来,该原则包含了三层意义:第一款是对共同体许多的一般限定,可称之为“授权”原则, 即共同体行动必须符合条约的授权并只是为了实现条约规定的目标;第二款是对共同体扩权的限定,可称为“必要”原则,即共同体向专管范围外拓展其行动必须满 足其中规定的两个条件;第三款是读共同体扩权幅度与程度的限定,或可称为“强度”原则,即任何扩权仅以实现条约目标所需为限。 也就是说反贫困和其他福利制度的主体首先应该是较低层次的社会单位,只有当这些社会单位难以胜任时,才由更高层次的社会单位来辅助或取代。因此, 在成员国政府还能够有效地制订和实施反贫困政策的领域中,欧盟一般不主动地介入。只是在出现了相反的情况, 或能够证明在欧盟层面采取行动会更加有效时, 一项社会政策才会从成员国的政策上升为欧盟的政策。在过去几十年中, 辅助性原则一直制约着欧共体或欧盟大规模和实质性地介入社会政策领域,并且在“马约”以后, 欧盟委员会仍然在强调在社会政策领域实行辅助性原则。但近年来由于欧洲一体化程度的加深, 各成员国政府的经济自主权受到很大的削弱, 在社会政策方面的功能也在降低,因此即使在辅助性原则的框架下,也有越来越大的压力促使反贫困政策从成员国的层面向欧盟的层面转移。

 3.反贫困政策中的适度性原则

适度原则(proportionality)是指“共同体的任何行动均不得超越实现本条约目标所必需的范围”,当欧共体被允许采取某项行动的时候,不能超过 实现目标所需的限度。这一原则是阿约议定书引入的。 适度性原则在欧共体法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被认为是一条不成文的基本原则,而且已经成为某些领域(如货物、服务自由流通)的重要部分。适度性原则在 考虑成员国决策者进行判断和决策的同时,达到了在欧盟层面上效率和强迫实施之间的一种平衡。比如当欧盟制定了一项有关反贫困的指令,成员国应该享有足够的 权利去选择最好的方式以实现这一或目标。 

八 欧盟反贫困政策的内容

欧盟机构在反贫困行动方面已有很长的历史。在其早期(70年代中期以前),欧共体的反贫困政策主要体现在其制定的三轮反贫困政策、就业政策、区域政策、欧洲社会基金和欧洲反贫困的先驱计划 (European Programme of Pilot Schemes to Combat Poverty)等方面。

(一)三轮反贫困计划

从70年代中期起,欧共体加大了反贫困的力度。1975年开始,欧共体开始实施一些补充性的反贫困行动。而且,还系统地实施了三轮反贫困措施。

欧盟的第一轮贫困计划:1975—80年,建立了二十一项方案,目标是在欧洲范围内建立“balanced range of  approach”, 每个项目都包含了详细的研究内容,都是有关“贫困性质和相关方面”的基础研究( James,1982,p.6)。其中有两项跨国研究:关于对贫困态度的研究和国家抽样调查方法的研究。各国都有独立的研究小组,研究贫困的性质、原因和 贫困程度以及对贫困政策的评估,委员会要求它们每年提交研究报告。这一阶段,欧共体主要是做有关贫困的一些基础性研究,为制定贫困计划做准备。

第二轮反贫困计划是从1985 —88年,最初的预算为2500万ECU。随后,葡萄牙、西班牙于1986年加入欧共体后,又增加400万ECU扩大这个项目,委员会有权采取措施为各种 研究提供经济援助,协调及评估各国的反贫困政策。交流成员国之间的具有创新意义的方法。在第二次反贫困行动中,共有六十五项研究项目得到资金上的资助,涵 盖了单亲家庭、长期失业者、年轻失业者、第二代移民、无家可归者和老年人,并且确立了乡村整合计划。这些项目的目的是通过消除导致贫困的社会环境,为被剥 夺个人需要的社会成员提供综合的、全面的途径摆脱贫困。

在评估这些项目究竟在多大程度上直接供给最需要的人和地区,采用了三个标准:创新(innovation)、参与(participation)、成本效益(cost-effectiveness)。在以上三方面做得好的国家在评估时是得益的。

八十年代末期,人们开始注意到贫困的多面性、相对性和贫困性质的变化。经济、社会结构的变化,贫困人口的增加,贫困方式的改变。针对新变化,必须采取新的方式来消除贫困。欧洲理事会决定建立一个“中期共同体”(a medium-term community)计划,把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整合到经济和社会中。

第三轮反贫困计划1989 —1994年,为处于贫困边缘的群体提出了修正方案,确保社会和经济的凝聚力(cohesion),这是SEA和马约的一个重要目标。委员会的重点落在三 个关键上:合作、积极参与(active participation)、多层面策略(multidimensional strategy)。前两者主要是指政府间的合作; 多层面策略主要考虑到贫困问题的复杂程度。该计划的基金为5500万埃居,大大超过前面所有计划的总和。但是与发达国家用于社会保障开销的平均水平相比, 仍然是很小的一部分预算。

欧共体委员会要求反贫困行动与其他领域的社会政策发展一样有一个正式的机构。1989 年9月29日欧共体理事会决定观察机构监督各国反社会排斥的国内政策。这个观察机构进行社会政策的分析,促进信息交流,向委员会提交年度报告。它的目标 是:对政策框架有更普遍的了解。在注意到自愿机构在反贫困中的重要性以后,DIRECTORATE GENERAL V 在1990年建立了欧洲非政府反贫困组织以协调其在各成员国之间的努力,并影响政策制定。

为了保证反贫困计划的连续性,1993 年欧盟委员会提出了一项新的方案。这一方案是为反社会排斥和在1994-99年间增加团结而采取新的中期行动。这一行动总预算为1.21亿埃居,为期五年 半,是第三轮反贫困运动的两倍,证明了共同体在这方面加强了力度。同时委员会要求各种公共机构及非公共机构进一步合作,以补充政府政策的不足。

欧盟委员会认为各国要为自己国内的贫困问题负责,而欧盟委员会的作用是为反贫困方法以及贫困政策评估的发展作出贡献。收集信息进行比较研究,对贫困、社会排斥有更深一步的了解,以便找出适当的途径解决社会排斥与贫困。

(二) 就业政策

由于失业与贫困问题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欧洲各国严重的失业问题导致了其贫困率的大幅度上升。因此欧盟在解决失业问题、增加就业方面制定了大量政策、采取了大量措施。

 1  欧盟就业保护政策的背景和基本内容

就业问题对于欧盟来讲是一个中心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一体化进程中欧洲劳动力市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达到工作年龄的人口在增多,妇女进入劳动力市 场,就业结构也发生了变化,最大的变化之一就是信息交流技术作为一个产业和一项商业技术在蓬勃发展,但新产业因为需要新技术因此并不能很好地吸收过剩的工 人。他提供的只是大量的非全日制的临时性的工作,它们更多地为妇女而非男子获得。 总体而言,欧盟提供新工作的比率不如日本和美国,不能吸引大量的劳动力。总体看,年轻人、妇女的失业率要高于平均失业率,长期失业的问题难以解决。各成员 国希望欧盟的主要经济政策能直接和间接地创造就业机会,但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工人必须有更大的流动性,接受更好的培训,而语言和文化上的障碍明显地影响着 工人在就业上的流动性。欧洲政策的制定者们的大量时间放在这些问题上。

欧盟国家的就业制度是以市场体制为根本特点的,劳动力市场较为完善,劳动力供求双方通过自由选择、相互竞争和契约形式实现就业的市场机制是其基础。欧盟各国 均拥有强大而完备的就业体系。例如法国,现已形成了以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和失业保险为三大支柱的就业服务网络体系。在就业政策方面,从总体上讲,欧洲国家 原有的就业政策偏重于采取被动的失业治理对策,即通过强化失业保障制度体系来对应失业。 同其他一些市场经济国家相比较,在欧洲,各国对于公平问题有更多的关注,并且国家的作用历来较大,因此,欧洲国家的就业制度偏重于使失业者得到较好的社会 保障,以避免贫富过分悬殊。加之一些国家的工会力量强大,使失业保障体系在欧盟各国起着重要的作用。

欧盟的就业政策所涉及的主要问题包括改善生活水平、工作条件和劳动力在欧盟区内的自由流动等。在罗马条约中就有关于就业的规定:废除以国籍为理由的歧视,逐 步实现工人的自由流动;改善劳动者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并使他们的水平趋于一致;成员国间加强在社会问题上的合作;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原则和设立社会基金等。

2   埃森会议以前的情况

提高就业是欧盟在社会政策工作方面发挥重要性的表现之一,欧盟建立了广泛的政策以处理就业问题。1957年,罗马条约提出要促进高水平的就业,如允许劳动者 自由流动和平等报酬政策。新的就业宪章要求共同体通过一种协调战略提高各成员国的就业,包括培训更高技能的劳动力,而且就业宪章要求成员国必须遵守指导原 则,对实行最好的成员国进行鼓励,对每一年度情况进行评估,将有限的资金支持那些进行实验的创始者,EIB就要求鼓励主要创造新工作机会的中小企业及新技 术活动。1997年将举行一个就业首脑会议,制订新的就业协议,就业和增长问题的解决将有助于经济与货币联盟政策相关联的协议的稳定性。

1988 年的一篇题为《欧共体社会政策的发展》的工作报告,曾指出经济和社会政策存在相互依赖性以及欧共体社会政策应重视的四个优先目标:(1)推动生活和工作条 件的改善;保证劳动者的自由流动和平等待遇,并从法律上保证消除歧视;(2)加强职业培训,作好适应欧洲大市场的准备;(3)加强经济与社会政策的配合; (4)促进社会成员之间的对话。这说明欧共体当时已经采取了比较积极的就业保护政策。

90年代出台的一系列文件规定欧盟和成员国各自该采取措施提供就业机会,以及帮助个人获得必要的培训和取得工作的资格, 其中,1993年《发展、竞争和就业白皮书》是一个转折点,它把就业问题提到了欧盟最高建议的位置上,提出了为适应新的竞争要求对劳动力市场政策重新定 位,强调以知识为基础的信息社会到来的重要性以及它所带来的就业机会。

3   埃森会议上就业政策的发展

在1994年12月的埃森会议上进一步讨论了欧盟的就业政策。其中主要包括欧盟就业政策的基本思路和具体的就业措施。

1)就业政策的基本思路

埃森会议确定了主要的政策思路,其非常显著的一个转变是从传统的给失业者提供收入补助到帮助他们取得重新工作的资格,它强调应该鼓励个人加入或重返就业市场,不再以过度强调公平而牺牲效率,使近年日益沉重的失业保障负担侵占一部分欧盟国家经济未来增长的潜力。 这成为后来召开的首脑会议遵循的主要政策大纲。此外,长期以来,欧盟国家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形成了民众对它的依赖心理,不利于人力资源适应各种新趋势的发展。因此,欧盟在就业政策方面开始了对失业的被动对应向主动治理的转变。

欧 盟埃森首脑会议重申,减少失业和促进就业是欧盟经济发展中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并总结性地指出欧盟国家近年高失业率的原因在于:一方面,经济增长缓慢,同 时成员国把精力过多放在实现经济货币联盟的准备方面,普遍紧缩公共开支;另一方面,面对产业结构变化和劳动力市场结构失衡,就业制度僵化,尤其是过高过松 的失业救济金发放,使得再就业动力不足,长期失业率升高。

2)就业措施

埃 森会议上各国同意增加教育和培训的投资,增加就业强度的重要性,重新组织工作时间,适当提高工资,开放就业新领域,有必要降低间接劳动成本,通过积极有效 的手段和为寻求工作的群体提供服务来提高就业市场政策的效率。欧盟为失业者所做的各种努力,如鼓励求职者参加培训,积极地寻找工作,还考虑到如何支持劳动 密集型的产业,因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可以吸收许多低技术的人员。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大量进入欧盟国家,对一些原来劳动密集型产业比重较大的国家 造成了较大的冲击,导致这些国家的一些传统产业迅速衰落,出现大量失业人员。而另一方面,社会对服务性行业的需求增加,尤其是对提高环境质量和照顾儿童等 社会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同时,仍有一些行业需要低技术工人。欧盟应采取措施把这两者很好地衔接起来。 同时,由于中小型企业能较好地创造就业机会,因此政府帮助它们发展壮大,欧盟委员会鼓励地方政府采用培训、鼓励企业雇用已经失业一段时间的工人等手段提高就业。

4   埃森会议之后的措施

欧洲议会于1995-1996年举行了一系列关于欧洲就业战略问题的国际研讨会,旨在动员各成员国政府、学术界、欧盟其他力量,为欧盟寻求统一就业战略并促进其通过各国政策付诸实施。研讨会的成果集中于五个方面:

(1)促进职业培训,增加就业机会。

(2)通过以下途径提高就业密集度:采取兼顾就业者愿望和竞争要求的更灵活的工作组织方式,和鼓励创造投资机会的工资政策;从适应新的社会发展的角度鼓励增加创造就业机会的积极性。

(3)减少非工资性劳动成本,支持被雇佣者尤其是无资质证书者保持就业。

(4)改善劳动力市场政策的实施效果。

(5)制订帮助脆弱人群特别是针对青年人、长期失业者、老年失业者和失业妇女的办法。

围绕上述五个方面的内容,欧盟在就业问题上采取了宏观经济政策与调整结构、创造就业机会并举的对策与措施。

1996 年,欧盟委员会提出了“就业政策信任案”(Action for Employment. A confidence Pact),确保成员国将就业问题作为国内议事日程上的头等大事。1997年出台了一个新的就业宪章,它要求共同体通过合作的方式,包括培训高技术工人, 为成员国制定指导方针等手段来提高就业用各种方法帮助中小型企业和支持地方政府增加就业机会,在人力、物力资源和知识技术、企业环境方面加强投入。欧共体 以后制定新政策时,都要考虑就业因素。

欧盟还设立了大量的机构评估和指导就业问题,例如就业委员会,它是欧盟理事会、委员会及社会参与者们就一种新的就业战略进行探讨的主要论坛。尽管这种不同层 面之间的社会对话也只是相对的,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使就业委员会对就业问题的指导与劳动力市场的变化紧密地联系起来,同时使社会事务理事会跟上劳动力市场的 最新发展,以制定切实可行的就业政策。此外,“就业观察”组织为欧盟各国提供有关就业趋势和国家政策发展的整体信息。

(三) 区域政策

在区域政策方面,1958 年的《罗马条约》就试图通过提高落后地区的经济水平,降低区域之间的差异达到和谐发展的目标。例如,在该条约的第2条中特别提到了西德东部边境地区,以及 意大利南部一些地区。但是由于这一原则与欧共体的自由竞争原则存在着矛盾,因此未能很有效地得到实施。 在1958年到1972年之间,欧共体的煤钢共同体、欧洲投资银行、欧洲社会基金和欧洲指导与保证基金的指导部(The Guidance  Section of the European Guidance and Guarantee Fund)等四个主要的机制方面都很少注重区域发展的问题。1972年,巴黎欧共体首脑会议上强化了区域发展政策。后来成立了欧洲区城发展基金 (European Regional Development Fund),但其预算很小。在1973年,欧洲区域发展基金成立以前,欧洲委员会计划在1974--1976年三年中开支9.4亿英镑。但后来实际上只批 准开支了5.4亿英镑。与一些成员国的区域发展投入相比,这一开支数目是很小的。在1977年,这一基金的开支只占欧共体总预算的 4%。 

(四) 欧洲社会基金

欧洲社会基金也是欧共体当时反贫困政策的主要内容之一。欧洲社会基金是根据《罗马条约》建立起来的,在1971年作了很大的修改,其主要目标是补偿由于欧共 体的政策所导致的贫困以及结构性失业等问题。欧洲委员会的社会事务总干事(The Director General for Social Affairs)在70年代中期承认,从长期的角度看,经济的自然增长率不足以为所有需要工作的人提供就业位置,因此应该采取社会行动创造就业位置。社会 基金的年度预算从1973年的4000万埃居上升到1978年的2.5亿埃居 (当时大约两个多一点埃居等于一英镑)。1980年又上升到9.09亿埃居。其中,3.955亿用作促进一些特定的区域、行业和群体中的就业;3.58亿 用来帮助年轻人;7400万用来帮助残疾劳动者;此外在农业、纺织业和移民劳工方面分别开支了2000万到3000万埃居。 从上面这些数据看,与欧洲区域发展基金一样,欧洲社会基金的预算也很小。例如,在1977年它只占欧共体预算总额的5%,所能起到的作用当然也就很有限。

欧洲社会基金(ESF) 是欧盟所拥有的用来对付失业的最重要的武器,它通过资助的运作方式来实现职业培训和支持就业计划,欧洲社会基金经过了一系列改革和发展后,成为了用于对付 失业的协调合作机构。 从70年代起,社会基金就已经是一个规模比较大,也比较灵活的社会基金组织,它主要是帮助实施培训计划,给特殊群体以特殊的关注;到80年代时,它开始集 中于提高就业和对低于25岁的年轻人和对长期失业者进行培训。到1985年,帮助的范围扩大到了自由职业者;对于如残疾人、妇女工人、移民等特殊群体提供 帮助,但不再以拨款的方式,而是在如何更换工作方面给他们以指导。在最欠发达的地区,基金会仍会提供全面的帮助,但在其他地区,基金会只帮助那些持续高失 业以及需要进行结构大调整的地区。

欧洲社会政策白皮书列举了欧洲社会基金工作的三项优先领域:

第一, 提高教育和初始培训的质量,使目标群体能获得职业培训;

第二, 强调继续培训和终生学习的概念,以提高竞争力,适应市场和避免失业;

第三, 为那些受长期失业威胁的工人和受社会排斥的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希望,为此,提出了“重新整合”的概念,特别注意男女平等,为妇女提供特殊培训。

它的援助重点主要针对:(1)解决青年失业(其中最重要的措施是为青年提供就业前的职业培训);(2)解决结构性失业(如提供适应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变迁的专门职业培训等);(3)对妇女就业提供援助;(4)对落后地区提供援助;(5)对移民的援助;(6)对伤残者提供援助。

以前,社会基金的主旨是促进劳动者的就业和劳动者的地域及职业流动。在欧盟条约中对此进行了重大的修改。(1) 其基本的指导思想是:失业问题主要是由产业结构的变化所引起的,因此通过培训而帮助劳动者转化就业是解决失业问题的关键。因此,新的欧洲社会基金的主旨变 成了促进劳动者适应产业变迁和生产制度的变化,其方式主要是通过提供培训和再培训。1993年修改后的欧洲社会基金规定将解决失业问题与年轻人的职业培训 结合在一起,并且更加指向失业者、无家可归者和穷人。(2)欧盟条约还对欧洲社会基金的运行程序进行了修改,使之更紧密地与欧盟的政策相联系. 此外,欧洲社会基金在运作上还逐渐试图绕过各成员国政府,更直接地通过地方政府、地区性组织、以及一些志愿者组织来运行。这种情况说明欧盟在此方面的独立 性和实体性正在逐步增强。1994年,欧盟的欧洲社会基金共获得65亿埃居,占欧盟总开支的9%。 (3)重新认识到经济和社会凝聚力的重要,用它来抵消统一市场在某些领域产生的不利影响。社会基金针对长期失业和年轻人制定如下政策:1997—1999 年,帮助25岁及以下的工人创造就业机会,使年轻人在一开始就能比较顺利地进入劳动力市场;为妇女提供与男子同等的机会;为受到失业威胁的工人提供培训, 使他们适应工业结构的变化;帮助公司培训在业的员工,以适应高技术的需要。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员工的工作能力,在公司内部发掘新的就业机会,避免失业。

社会基金在调整就业结构和广开就业渠道方面,着力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增强企业的竞争与创新能力,从而增加就业岗位。社会基金鼓励采取更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 包括:加强培训及再培训,增加劳动力流动性与适应性,改善就业服务和实行更灵活的工作制度等措施;扶植中小企业的发展,并发展环境保护等与可持续发展有关 的新兴行业,增加对劳动力的需求;以及进一步加强该基金在就业促进方面的作用等。

社会基金由于其决策和执行的缓慢而遭到批评,因此1988 年在管理体系上有了重大改变。社会基金制定了自己的总体计划框架,欧盟委员会、成员国政府、地方自治机构及其他提供稳定资金支持的代表们一起制定多年规 划,相互之间强调一种伙伴关系。其中,委员会主要是发挥它的指导、控制和评估作用,而不是卷入具体的制定计划的细节中。从管理上说,这种安排比起委员会卷 入计划细节中运行更加顺畅。由各国自己的权力机构进行决策是最有效的,因为各国最了解自身需要,但在新技术的传播及把握技术革新带来的机遇中各国会带着各 自的利益来看问题。这样对委员会存在一个明显的不利之处,委员会不能很好贯彻自己有关资助基金该如何使用的意志。

最后,从1974 年起,各成员国统一合作采取一些反贫困的措施,作为启动的项目。例如,爱尔兰等国积极参与了欧洲反贫困计划的启动项目(European Programmes of Pilot Schemes to Combat Poverty)。在其中包括一些为穷人提供的服务。这类项目比较容易实施,不需要对整个政策架构做出大的调整。

九 小结:简要的结论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与世界各国一样,欧洲国家在其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严重的贫困问题。同时,与其他发达国家一样,欧洲国家的贫困问题也是一种“富裕中的贫困”。但 是,与美国等其他发达国家不同,欧洲的贫困问题更多地与其高失业率有关,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与其过去几十年中的高福利制度有关。从导致贫困的根源上看,欧洲 的贫困问题的产生及变化置根于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社会文化和家庭、社区等方面的特点及其动态变化之中。同时,欧洲国家的贫困问题不仅使贫困者本人及其 家庭的生活受到了严重的影响,而且对其经济与社会发展带来了明显的负面影响。因此,如何进行有效的反贫困行动是摆在欧洲各国和欧盟机构目前的一项重要任 务。

欧洲各国政府和民间的反贫困行动由来以久,尤其是“二战”以后各国在反贫困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概括起来看,欧洲各国的反贫困行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通过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为穷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并通过教育培训等行动来提高穷人利用就业机会的能力。

    ---- 通过建立和健全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以预防贫困和降低贫困的发生率,并穷人提供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 通过各项社会政策,为社会成员,尤其是穷人提供有效的社会服务,包括教育、健康、住房和各种福利性服务设施。

    ---- 通过各种政治和社会行动,反“社会排斥”和社会歧视。并且力图消除产生和传递贫困的社会文化因素。

    ---- 重点加强对老人、妇女(尤其是单亲母亲)、残疾人、少数种族、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和各种社会服务。

    尽管迄今为止欧洲各国的反贫困行动仍然主要是各国政府的责任,但自欧共体成立以来,就在整个欧洲层面上开展了反贫困的行动。并且90年代初欧盟成立以后,欧盟层面的反贫困行动在不断地加强。欧共体或欧盟层面的反贫困行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协调各成员国的反贫困行动,以及与缓解贫困有关的各种经济及社会政策。

    ---- 直接实施反贫困计划,其中重点的行动有:欧洲社会基金、区域政策、以及一系列的具体项目。从总体上看,近年来欧盟在反贫困方面的行动力度在不断加强。

    由于反贫困行动涉及到各个国家和各个集团的复杂利益关系,因此欧盟层面的反贫困行动面临着很大的难度,并因此导致欧盟层面的反贫困行动迄今为止仍然规模有 限。但是可以预测,随着欧洲一体化步伐的加快,欧盟权力和功能将进一步增大,欧洲的反贫困行动也将越来越多地集中到欧盟层面。

    尽管中国和欧洲国家在经济发展、政治制度和社会文化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但对欧洲贫困问题和欧洲国家及欧盟的反贫困行动的研究对我国仍然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这种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通过对欧洲贫困问题的研究,可以使我们更好地理解工业化和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贫困问题的根源和特点。

    ---- 通过对欧洲各国反贫困行动经验教训的研究,可以使我们更好地理解反贫困行动中的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的关系、积极的劳动力市场行动与社会福利服务的关系,国家(政府)行动与民间行动的关系、以及其它各种因素及政策对反贫困行动的意义。

    ---- 通过对欧盟层面反贫困行动的研究,可以使我们更深入地理解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一国内部的反贫困行动与国际协调和共同行动之间的关系,为我国将来促进建立反贫困行动国际协调机制提供理论和实践的参考。

    最后,欧洲的贫困问题和欧洲各国及欧洲联盟的反贫困行动仍在继续变化和发展之中,我们应该继续加强在此领域的研究,并加强在研究和行动领域中的国际合作,以便进一步在理论和实践方面总结经验,共同推动解决贫困这一全人类共同面临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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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关信平,经济学博士,社会学教授

南开大学社会学系主任

南开大学南开大学欧洲问题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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