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要啃“硬骨头”
信息来自:《光明日报》( 2016年07月14日 14版) · 作者:冯蕾 · 日期:21-01-2017

——访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

2016-07-14

 

 2016年部分省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 “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今年上半年,重庆、辽宁、江苏、海南、上海、山东6地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平均是11%。CFP/光明图片

 

2015年一季度及2016年一季度城镇居民收入前十名省份制表:鲁元珍

 

制表:邱玥

  【热点洞察】

  5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上强调,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是转方式调结构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如何把握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深刻意义并认清改革的目标和路径?记者采访了长期致力于中国收入分配问题研究的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

1.从“金字塔形”到“橄榄形”还有多远?

  何谓中等收入群体?

  国际通行的称谓是中产阶层,指其收入和财产处于社会平均水平或收入、财产中位数及其附近区间的人员的集合。如按此定义测算,目前我国大约有3亿多中等收入群体。

  但在苏海南看来,中国不宜简单套用国际上确定中产阶层或中等收入群体的标准。基于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绝大多数劳动者主要依靠劳动获得收入,个人财产还不多;同时,考虑到现阶段我国社会平均工资收入不高,大多数劳动者的收入处于平均数以下,社会分配格局还远不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橄榄形”,而是底部偏大、中上部偏细尖的“金字塔形”。

  由此,他认为,中国的中等收入者应具备以下条件:其收入处于全国或当地社会平均水平与较高水平之间,其家庭生活水平达到全国或当地小康与比较富裕程度之间的人员。具体量化标准是:以全国或当地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为下限,以高于社会平均收入2倍为上限,其个人全部收入比较稳定处于此区间者即为中等收入者。按照以上条件,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并参考一些研究机构对居民家庭收入调查数据测算,目前我国中等收入劳动者大约有1.6亿多,约占全国从业人员总数7.7亿的20%;加上其赡养人口合计约为2.4亿人以上,约占全国人口总数13.67亿的18%。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中等收入群体在持续快速扩大。但总的看,目前规模还明显偏小,分布很不均衡。”苏海南指出,从地区、城乡分布看,中等收入群体主要在东中部经济发达或较发达地区;从行业看,主要分布在金融行业、高新技术行业、现代服务业和效益好的其他行业;从用人单位看,主要分布在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从职业、岗位看,主要分布在用人单位的中高层管理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各类专业技术中高级人员、外企白领职员、技术工种高级操作人员以及农业规模经营户等。

2.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面临哪些挑战?

  经济增长与收入提高,存在着较强的正向相关性。改革开放30余年,中国创造了令世界惊叹的经济增长奇迹,同时居民收入实现了稳步增长。然而,新的问题和挑战也不容回避。“过去一个时期,我们以低工资、低成本、低端产品与其他国家竞争,压低了人力资本回报和劳动力要素价格,直接制约了大多数普通工薪劳动者进入中等收入群体。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需要调节利益分配关系,一部分人可能要少得益,此前占了大便宜的人甚至要吃点亏,这个阻力会比以前更大。尤其,现在的不合理收入分配制度一定程度上与经济、社会等体制存在的问题关联,这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提出了更高要求,改革难度会更大。”苏海南指出。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城乡二元结构阻碍了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扩张。今年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619元,同比名义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2.59,比上年同期缩小0.02。在苏海南看来,尽管支持农民增收的政策力度不断加大,但长期以来,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的负面影响,加之基于户籍制度、社会公共福利政策的区别形成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造成中等收入群体在城乡之间分布仍然极不均衡。

  此外,不合理的产业结构也制约了中等收入群体的成长和壮大。苏海南指出,当前,我国第一产业就业人数多、比重大,劳动者收入低,从中发展中等收入者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第二产业中,蓝领岗位人员占绝大多数,他们的工资收入大都处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以下,而中、高级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缺口显著,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对人才教育、培育提出更多考题;第三产业仍主要以劳动密集型行业为主,现代生产和生活服务业发展偏慢,服务业人员大多数工资收入不高,如何提高第三产业中的现代服务业的比重,关系着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效果。

  不久前,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上提出了“六个必须”——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必须坚持有质量有效益的发展,保持宏观经济稳定,为人民群众生活改善打下更为雄厚的基础;必须弘扬勤劳致富精神,激励人们通过劳动创造美好生活;必须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处理好政府、企业、居民三者分配关系;必须强化人力资本,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力度,着力把教育质量搞上去,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必须发挥好企业家作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化解困惑,保障各种要素投入获得回报;必须加强产权保护,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加强对国有资产所有权、经营权、企业法人财产权保护,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增强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感。

  “可以看到,中央提出的‘六个必须’很有现实性和针对性。”苏海南说。

3.中国靠什么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2006年,世行《东亚经济发展报告》提出“中等收入陷阱”的概念。一个经济体的人均收入达到世界中等水平(人均GDP在4000美元—12700美元的阶段)后,由于不能顺利实现发展战略和发展方式转变,导致经济长期停滞不前,贫富分化加剧、产业升级艰难、城市化进程受阻、社会矛盾凸显等。

  国际上公认的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和地区有日本和“亚洲四小龙”,但就比较大规模的经济体而言,仅有日本和韩国实现了由低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的转换。日本人均GDP在1972年接近3000美元,到1984年突破1万美元。韩国1987年超过3000美元,1995年达到了11469美元。从中等收入国家跨入高收入国家,日本花了大约12年时间,韩国则用了8年。

  然而,拉美地区和东南亚一些国家则是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典型代表。一些国家收入水平长期停滞不前,虽然经过了二三十年的努力,几经反复,但人均GDP一直没能跨过1万美元的门槛。

  2015年,中国人均GDP已超8000美元。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缩小收入差距、构建橄榄型社会结构——这是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必然选择。

  对此,苏海南提出五项建议:

  一是确立发展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规划目标,明确思路和原则。可考虑到2020年,使中等收入劳动者总数增加到2.5亿以上,占比提高到30%以上;加上其赡养人口,中等收入群体增加到3.7亿以上,占届时全国人口总数的25%以上。到本世纪中叶,可设定目标为: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发展成为中产阶层,其总数提高到9.6亿人以上,占届时全国人口总数的70%左右。

  二是继续做大做好“蛋糕”,夯实全面“扩中”的物质基础,采取包括以稳定和完善的宏观政策支持经济稳增长,以创新促增长,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增长,以全面深化改革促增长。这是“扩中”的充分必要经济条件。

  三是调整经济社会结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来源,包括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加快城镇化进程,使越来越多的农民转变为市民;调整产业、就业结构,减少一产产值比重和就业人数,大大增加二产特别是三产产值比重及其就业人数,增加灰领、白领岗位人数,增加技能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人数。通过以上多项措施为“扩中”提供人员来源支撑。

  四是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促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包括改革完善初次分配、二次分配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根据劳动、管理、技术、资本等要素贡献分配的激励机制,增加中等收入者数量;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消除中等收入者的后顾之忧,控制、减少滑入低收入和贫困状况的人数;调整收入和财产分配结构,提高居民收入比重和劳动报酬比重,促进“橄榄形”分配格局的逐步形成,为“扩中”提供直接支撑。

  五是要深化教育、医疗体系改革,为“扩中”提高人力资本等支撑,包括加快教育体制改革,使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人力资源市场需求更好对接,强化职业培训提高各类劳动者素质;加快医疗体系改革,提高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水平,促进城乡之间、东中西部地区之间、不同所有制用人单位劳动者之间人力资本的均衡提升,从而实现中等收入者群体的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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