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的收入分配及其启示
信息来自:《当代经济研究》2012年第4期 · 作者:余致远、谷亚光 · 日期:11-02-2016

2013-05-30

瑞典人口910万人,其中女性占49.6%,地表面积45万平方公里,人口密度平均每平方公里22人。2008年国民总收入4694亿美元,人均国民收入50910美元。自1930年以来,瑞典一直被奉为福利国家的样板,最底层人群都能过上体面的生活。瑞典属于发达国家,人类发展指数一直处于前10位。目前,瑞典社会经济稳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收入分配差距小而稳定。

一、瑞典的收入分配特点

(一)总量差距小而稳定

瑞典是世界上收入差距最小的国家之一,其收入分配差距呈现出小而稳定的特点。从1992年到2000年基尼系数保持在0.250左右;2000年最穷与最富10%人口收入差距为6.2倍,最穷与最富20%人口收入差距为4.0倍。如果将中等收入指数定为100,则瑞典最高收入指数为175,最低收入指数是65。瑞典的贫困发生率很低,贫困人口仅占3.5%,其中30%是失业者,20%是正在就学的学生,10%是领取养老金的人。在贫困标准的确定上,以中等收入水平的一半作为贫困线,相对贫困标准随着中等收入水平的提高而相应增加。

(二)不同职业的收入分配差距很小

根据瑞典统计局的资料,瑞典工资收入水平高的10个职业分别是: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成员、政府高级官员、执业医生、专业经理、航空航运机师、法律专家、特定组织高级官员、精算统计师、物理化学工作者和普通管理人员;而工资收入最低的10个职业分别是:餐馆服务员、清洁工、务农人员、粮食和畜牧业人员、肉类加工人员、图书馆职员、销售服务员、家庭护理员、营销人员、邮政人员。收入最高职业与收入最低职业的收入差距为3倍。收入最高的10个职业中的收入差距为0.84倍;最低的10个职业的收入差距为0.13倍。因此,从收入的初次分配看,无论是以资本和知识型为主的高收入层,还是以体力劳动服务为主的低收入层内部,工资的相对差距都很小。瑞典的工资很特别,它实施所谓的平等工资制度。在这套制度下,不同技术层次、产业之间的工资差距是全世界最小的。平均主义同样也反映在相对偏低的经理人薪水上(个人所得税非常高以致造成收入降低)。瑞典的平均工资虽然高,却因平等工资制度导致瑞典在汽车、卡车和重型机械等有竞争优势的产业薪水,反而比一些主要竞争国家来得低。在波特看来,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不但没有降低效率,反而成为国际竞争的优势。

(三)不同部门的收入分配差距小而稳定

2004年瑞典五大部门的平均月工资是23700瑞典克朗,比上年实际增长3%,增速低于同期的经济增长。按照高低顺序,2004年各部门的月工资分别为:中央政府(25300瑞典克朗)、议会(24900瑞典克朗)、私人部门(24400瑞典克朗)、公共部门(22200瑞典克朗)、地方政府(20500瑞典克朗)。各部门间最高最低的工资收入相差为0.23倍,绝对差距为4800瑞典克朗。

(四)地区收入分配差距较小

瑞典的统计部门将整个国土分为4个收入水平区域,即高收入区(每月23100-26800瑞典克朗)、中等收入区(每月22700-23099瑞典克朗)、低收入区(每月21800-22699瑞典克朗)和最低收入区(每月21700-21799瑞典克朗);高收入区和最低收入区的收入上限和下限分别是每月26800瑞典克朗和21700瑞典克朗,相差仅0.24倍。瑞典的高收入区和中等收入区主要集中在瑞典的西部和东部,低收入区和最低收入区主要集中在北部和南部。高收入者主要集中在首都斯德哥尔摩市附近等人口较为密集的区域。瑞典是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较为均衡的国家,地区间的收入差距相当小。

二、瑞典公平收入分配的政策措施

(一)建立促进公平分配的工资决定机制

瑞典企业的工资决定和管理制度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工资协商机制成为基本的工资决定形式;二是没有最低工资制度。在工资决定机制背后是相互制衡的三种力量,即分别来自雇主和雇员方面的行业协会组织以及作为仲裁方的政府管理者。在劳动力市场上,大部分雇员和雇主都自愿加入各自的行业组织,形成全国网络化的行业组织结构。这种组织结构对企业工资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

企业的工资水平分别在企业内部和外部两个层面确定。在企业内部,雇主和雇员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合同工资的形式确定工资水平。政府不直接介入企业内部的工资水平确定。工资包括具体的货币工资数量以及工作岗位上的休假、培训等多项相关福利待遇。当出现劳动争议时,雇员可以通过工会组织与雇主就劳动纠纷进行交涉,甚至在进行司法手段解决时,工会组织会派出代表为会员出庭,以争取相应的权益。在企业外部,确定不同行业和企业的相对工资水平时,政府发挥着重要的影响和管理作用。不同行业和企业的工资水平由政府、雇主协会和雇员协会三方共同谈判确定。工资协商的层次分为全国性的、行业性的和企业的。协商的结果具有很高的约束力,即使是作为雇员方的个人,在总工会确定了协商结果后,也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协商结果。政府具有较强的最后裁定权力,甚至可以对谈判的双方给予相应的处罚。在三方协商的框架下,不同企业和行业间的工资水平及其增长具有很强的稳定性。

(二)通过累进的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制度促进公平收入分配

瑞典调节个人收入差距的税种主要是个人所得税。由于实行累进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的边际税率很高。瑞典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包括对劳动所得、资本所得和经营所得三类的收入进行征税。

劳动所得的范围包括工资、奖金、养老金以及交通、饮食和住房等各种形式的补贴,资本所得包括利息、股息、股票、债券和房产等各种形式的资本收益。对于资本所得,不论数量多少,一律实行30%的比例税率。经营所得的范围是指经营公司或企业后得到的收入部分,执行的是与劳动所得同样的税率。除了经营公司的个人要缴纳所得税外,公司还要缴纳税率为28%的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地方所得税和国家所得税两部分组成,地方个人所得税实行单一税率,每个市的税率略有不同,上下变化的幅度为28.9%~34.04%。2003年,瑞典地方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平均为31.5%。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年应税所得3.69万瑞典克朗以上,凡年应税所得超过29.1万瑞典克朗的个人,还要就超出部分额外缴纳20%的国家个人所得税,这样,其累计个人所得税税率平均为51%。年应税所得超过44.13万瑞典克朗的个人,就超出部分再额外缴纳5%的国家个人所得税,累计个人所得税税率平均为56%。瑞典典型的白领年收入约为30万瑞典克朗,大约一半的收入要缴个人所得税。瑞典税法允许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项目有限,但房屋贷款利息的30%、个人养老金标准缴付额的50%、个人缴付的社会保险金、为工作出差个人负担部分超过6000瑞典克朗以上部分,以及为工作需要个人购买材料和工具超过1000瑞典克朗以上部分等按规定均可税前扣除。据瑞典统计局和瑞典财政部统计,2005年,个人所得税收入4731亿瑞典克朗,占GDP的17.7%。

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看,瑞典的税收征管非常严格。

早在20世纪40年代,瑞典就开始通过由企业主代扣的形式来征收个人所得税。1998年瑞典税务部门又为每个纳税人建立了一个纳税账户,所有的企业主每个月必须向当地的税务部门提供一份包括其雇员收入和纳税情况的纳税申报单。作为纳税人个人,每年上半年要向当地税务部门如实申报上一年所有的收入。此外,房产税、财产税、遗产与赠与税、养老金税等税种也对调节瑞典的收入分配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三)通过转移支付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转移支付对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通过转移支付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调节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从政府间财政关系看,瑞典实行中央、省、市三级政府管理,全国划分为21个省和290个市。中央政府通过规范的转移支付,补给地方政府适当的财力,在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05年中央政府财政支出占当年GDP的53.6%,而中央政府转移支付,包括养老金、医疗保险、就业、家庭与儿童、教育、社会救助等就占到当年中央政府支出的34%,相当于当年GDP的18.2%。从国民经济部门分类看,2005年整个居民部门的名义可支配收入是13380亿瑞典克朗,而各级政府对居民的转移支付就达到4870亿瑞典克朗,占36%。高比例的转移支付为缩小居民的收入分配差距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瑞典模式的约束条件

瑞典模式被人称赞,这是由于其在以下几方面具有独特之处。

(一)有强大的经济基础做后盾

瑞典拥有自己的航空业、核工业、汽车制造业、先进的军事工业、全球领先的电讯业和医药研究能力,在软件开发、微电子、远程通讯和光子领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1990年代初,瑞典经济受世界性经济危机影响出现了衰退,但从1994年开始经济逐步向好,政府大力发展电力和信息技术产业,除个别年份外,GDP一直保持着2%-4%的增长率,2005-2006年GDP增长率为4.2%,GDP由1995年的2506.40亿美元增加到2006年的3837.99亿美元[3]。

1.传统工业高度发达。

森林、铁矿和水力是瑞典的三大自然资源,在此基础上发展并形成了林业造纸、采矿冶金、电力和机械制造四大传统工业体系。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瑞典不断加大研发的投入力度,高科技产业得以迅速发展,交通、通讯、医药保健、信息、环保等产业在世界上都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拥有爱立信电讯公司、ABB电气公司、沃尔沃汽车公司、伊莱克斯家电公司等大型跨国企业。

2.以创新为动力带动企业发展。

发明创造在瑞典有悠久的历史,瑞典企业的成功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不断地发明创造。自1870年进入工业化以来,甘油炸药、可调节扳手、电冰箱、单镜头反射式照相机、纯平显示器、心脏起搏器、超声波、伽玛刀、船用螺旋浆、汽车安全带、数字程控交换机、鼠标、卫星导航的全球定位系统等发明都来自瑞典。瑞典的一些精密产业具有强大的国际竞争优势,像重型卡车、汽车、滚柱轴承与采矿机械设备等享誉全球。瑞典经济造就该国的高生活水平,并且为瑞典出名的公共福利制度投注庞大的基金。瑞典拥有沃尔沃、萨博、爱立信、伊莱克斯、ABB、阿斯特捷立康、阿特拉斯•科普柯、斯凯孚、绝对伏特加、利乐包装等世界知名品牌。尽管如此,瑞典并没有放松对国民的创新教育和向国际展示其创新的偏好。2010年上海世博会瑞典馆在馆内入口处写道:“创新是件严肃的事情,但只有让人们从中获得快乐才能得到最有效推广。”可见,瑞典能经常跻身最具创新国家行列,是有其缘由的。

3.重视研究和开发投入。

瑞典是全球创新型国家之一。在由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国家竞争力排名中,2004~2006年连续三年瑞典均排名第三;在由欧盟统计的创新指标中,2005年瑞典排名第一。根据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的报告,瑞典在科技创新、知识经济领域和最佳信息化社会评比中,均排名世界第一。2007年从事研究与开发的研究人员每百万人达5215人,研究和开发支出占GDP的3.68%,在发达国家中居于前列。

(二)一流的教育

瑞典教育十分发达,无论是普及率还是教育质量以及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都是世界一流的。瑞典的教育程度历来都很高,加上共同的语言、宗教信仰与全国统一的学校课程,造就了训练有素并能充分合作的劳动力。瑞典拥有多所优秀的科技大学,这些大学的研究对本土科技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1.政府充分保障各类学校的经费。

瑞典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使各类学校经费都有保障。不仅中小学实行免费教育,大学也不收费,保证了教育机会的均等。瑞典政府认为,如果社会将资源集中在少数拔尖人才身上,这不仅浪费和闲置了大量宝贵的教育资源,而且使社会发展更为缓慢。只有人人都有获得教育的机会,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培养每个公民都有健全的道德观、责任心和团结奋进的精神,社会才能可持续发展。

2.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在学校,老师决不强迫学生去干自己不愿意干的事情,而是鼓励和培养独立思考和创新思维。为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课堂上老师鼓励学生自由表达,允许学生有不同意见。正是这种鼓励创新的教育方式培养了瑞典人的创新精神,无论是在技术还是在设计方面都能领先于世界。

(三)有近百年的社会民主政治传统

长期执政的社会民主党,一贯采取“实现充分就业,收入公正分配,共同富裕,人人价值平等”的社会政策。以这一政策为基础,形成了以下制度设计。

1.强大的工会组织提倡劳资长期合作,主张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

早在1840年,瑞典的工会组织就产生了,并于1898年成立总工会,它在瑞典经济政治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总工会与资方就解决工资和劳动条件问题进行谈判,有效地维护了工人的利益。在1938年建立了劳资双方共同解决劳资纠纷的制度。二战后,完善了劳资双方共同管理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成立了全国劳动力委员会。它是政府、工会和资本家共同管理市场的机构。1972年通过的《股份公司和经济组织中职工代表权法案》规定,雇有25人以上的企业理事会中都应有工人代表。1976年通过的《劳动生活共决法》建立了劳资双方共同决定企业大事的制度,要求企业主在决定对企业经营做出重大改变以前和决定雇员劳动条件以前,要和工会进行谈判;要求企业主将经济技术情报以及人事政策的指导原则,经常向工会通报;授权工会查询企业账目和企业经营管理的文件等。

2.实施妥协政治和阶级合作。

长期执政的社会民主党以工会为依托,在为工人争得公平分配权利的同时,也能够平衡与资方的利益关系。代表雇主和工人利益的不同政党,遇到矛盾协商解决,促进瑞典妥协政治和阶级合作。所以,妥协是瑞典政治的一大特色,往往不采取激烈的方式,而采用折中避免争斗的方式。

3.社会民主党的“人人价值平等”理念。

1928年,社会民主党领导人汉森提出了“人民之家”计划。汉森认为,一个国家就好比一个家庭。好的家庭不会认为任何人是优先考虑的或者是不被认可的,它不会承认任何人的特殊利益,或者把任何人当作后娘养的孩子。汉森希望通过普遍的福利来克服资本主义制度的缺陷,手段就是运用国家力量实现国民收入的再分配。

四、几点启示

瑞典成为高人类发展水平国家,收入分配公平,底层人群也能过上体面的生活,人民安居乐业,为其他国家扭转日益扩大的收入分配差距,满足人民过上富足美好生活的愿望和期待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启示。

1.创新是收入分配之源。生产决定分配,能分配的只能是生产出来的物品。物质财富的充分涌流来源于瑞典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的创新能力。以创新为动力带动企业发展,瑞典企业的成功很大程度上都一直依赖于不断地发明创造,从而使其创新产品具有强大的国际竞争优势。世界领先水平的创新能力决定了瑞典经济实力的强大;而其经济高水平发展和分配制度的结合决定了其较高水平的社会保障。

2.重视教育、科技领域的投入。建立在创新基础上的瑞典的富足是与其长期重视对教育、科技的投入分不开的。用于教育的公共支出的份额表明了政府在与其他相关的公共投资中对教育的支出更有优先权,也反映出政府投资于人力资本的承诺。同时也反映了一国的教育体系相对于其他方面的状况。可是,如果简单地把现行的教育指标与国家的收入作比较,那么对教育投入的利润却是不能令人理解的。通常一个人从入学开始,到能够对国家的经济有所贡献需要一个很长的时间。这需要一个明智、理智和有远见的政府,那些以赶超速度追求GDP政绩的政府是不可能拿出更多的钱来用于教育投入的。因为教育投入的政绩是难以度量的,短期内是不可能体现在个人的政绩表上的。

3.做大“蛋糕”的同时注重分好“蛋糕”。瑞典在处理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的关系问题上并没有遵循“先增长、后分配”的发展战略,也没有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更没有听从“市场决定初次分配、政府调节二次分配”的“神话”。而是在初次分配中就把不同职业、不同部门、不同地区收入分配差距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在此基础上通过严肃的税制和转移支付制度实现“抽肥补瘦”。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燕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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