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沙里: 1976 年交出石油开采权 沙巴同意 5 %石油税
信息来自:南洋商报 · 作者: · 日期:06-04-2010

2010/04/03
(亚庇 3 日讯)国油创办人之一的东姑拉沙里揭露,沙巴州政府于 1976 年 6 月 14 日交出石油开采权予联邦政府时,没有争论 5 %石油税。

当时沙巴州甫换州政府不久,人民党打败由沙统为首的州联盟政府;人民党州政府采纳当时砂拉越州首席部长敦拉曼耶谷对石油税的条件。

拉沙里也是当时的财政部长。他在沙巴州首府出席由沙巴杜顺联合协会举办的“石油税论坛”时指出,当时的州首长即已故敦弗史帝芬同意根据砂拉越州同意的条件,并订于 1976 年 6 月 7 日签署该合约。

合约没落实

“弗告诉我,如果砂拉越同意 5 %石油税,沙巴不会反对签署该合约。”

不过,东姑拉沙里说, 6 月 7 日签署的合约没有落实,因州多名领袖包括州首长在内于 6 月 6 日的一场空难丧生。

六六空难包括州首长敦弗和另外 11 人,包括东姑拉沙里的政治秘书在内,由纳闽飞往亚庇途中,坠落在接近机场的新布兰浅海,无一人生还。

“当时我也坐在该架 Nomad 型飞机里及已系上安全带,当时的副首席部长拿督夏里士叫我及另外两人陪同他乘另一辆 Nomad 型飞机,由纳闽直飞州北部邦宜岛,因此,我们才下机换另一架飞机。”

他指出,州交出石油开采权的合约最终是于一周后由敦弗的继承人夏里士代表州政府签署。

合约同意国油以现金付还州政府 5 %石油开采税,除此之外,它也提到恩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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