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立夫:若州石油税升至25%开采业将失竞争力
信息来自:http://www.ocdn.com.my · 作者: · 日期:28-03-2015

2014-08-07 

如果州政府的石油现金分配额由现有的五巴仙提升至廿五巴仙,大马的石油上游开采业恐因所得的利益,无法应付庞大的成本,而使我国失去竞争力,以致外国的采油承包公司因无利可图,唯有选择撤离到其他国家发展。

国油公司管理副主席阿立夫今日向媒体汇报石油现金分配额时,如是强调。 

他指出,根据石油合约, 它并没有所谓的石油税这一回事,事实上该合约是注明将十巴仙石油收入归由州与联邦政府均分,即州与联邦政府各得五巴仙石油现金分配,这些石油收入是在未扣除任何成本、所得税等开销,便得先扣除下来还给政府。

上游采油业是一项极具挑战、风险大、成本高、离岸远及回本慢的工业,投资者还需面对一些油田之主权问题的纠缠,即使在探勘到某些地方有油可采,还需等上漫长的时间来确定油田的主权,方能付诸开采,投资者需在时间、金钱、利益及各种风险做出衡量,如果他们被分配到的利益太低,又需承担巨大风险,往往会导致外资怯步。

十巴仙的石油收入是归为政府所有,余下的七十巴仙是应付开采、探勘等方面的成本,通常一项石油的探勘及开发工程开销可高达一至四十亿美金,最后的廿巴仙才是由国油及外资采油承包公司均分,但这廿巴仙的收入尚需扣除卅八巴仙的所得税,有关税务比一般的收入为高。 如此推算,若将州政府石油分配额增到廿五巴仙,请问国油及外资采油承包公司还有利可图吗?

他说,我国已经没有容易开采的石油,这些油田都是在离岸很远的深海,需要高科技来开采,成本自然高出许多,如果其他国家可以开出更好的条件,我国的竞争力便弱了下来,投资者自然会撤离大马。 他指出,目前在我国参与石油上游开采业的外资公司有十二家,一些美国公司正考虑撤回美国或转到墨西哥、巴西等国承包石油开采。 他强调,石油开采的投资额巨大,回酬难以保证,外资也得慬慎衡量。

提到沙巴的石油产量乃占全国总产量的十巴仙,预料在未来几年可增加至十五、六巴仙,本州由零九年至一三年平均一天的产量为十八万桶。生产中的油田有十四个,天气然则有三个,所发现的油田及天然气分别有四十一及四十七个,活跃的合作生产承包工程有廿七项,油管道有一百一十七条,钻油台有五十三个。 岸上的中、下游石油及气工业的设备计有沙巴石油及气终站、沙巴天然气终站、纳闽天然气1 及2终站、纳闽原油终站。 国油分别拥有纳闽化学甲醇项目一及二、 金马利发电厂、沙巴合成氨尿素肥料厂、纳闽亚洲供应等。 国油在沙巴截至去年的石油上游工业投资额已有一千七百九十亿令吉,石油下游工业有六十亿。

提到石油业如何利益沙巴方面,他表示,国油透过其企业社会责任推行英拔肯环境保育区计划、资助加强保安措施、提供奖学金使至少有四千名沙巴子民受惠,将十三亿的工程委托给沙巴的承包公司, 让两百九十一间沙巴公司参与其工程投标,而分配给沙巴州政府的石油现金分配额总值已达九十亿。 国油上游工业高级副主席拿督莫哈末安华今日也出席有关汇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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