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低收入者 退休后3年花光公积金
信息来自:星洲日报 · 作者: · 日期:06-04-2012

2012-04-02

吉隆坡2日讯)人力资源部长拿督斯里苏巴马廉指出,我国约70%的低收入者在退休后的首3年內,就已经將僱员公积金(EPF)的存款花光;而当中主要的原因是国民的收入不高和生活费增加。

苏巴马廉为僱员公积金局主办的“退休金领域演变动態国际研討会”主持开幕礼时表示,我国有33%的员工属於低收入者,每月赚取少过700令吉;而国民每月的低收入导致他们的公积金储蓄低。

“33%的退休人士在首3年就花光他们的公积金积存,他们要如何面对接下来的生活?”

他举例,这些低收入者每个月的公积金储存约140令吉,一年只有约1千680令吉;再加上每年的派息,20年后他们有约4至5万令吉。他说,这些低收入者在工作20至30年后退休,以目前的生活水平来看,这些储蓄是无法照顾他们一直到75岁或以上。

最低薪金制提昇收入

“这就是为甚么政府要实施最低薪金制,因为现在有必要提昇他们的收入。现在,我们要做的是提供社会保障给员工。”

苏巴马廉说,隨著我国国民的平均寿命从50年前的58到现在的75岁,我国將面对一些从中所衍生的问题;政府需要採取一些措施来面对有关问题。

对此,他提出4项建议,即加强家庭制度、延迟员工的退休年龄、寻找新的退休金制度和提昇政府提供的福利制度。

他说,政府已经意识到有关方面的问题,並且採取措施处理,包括老年人贫穷的问题。

延迟退休年龄法案下届国会提呈

苏巴马廉说,擬定私人界僱员退休年龄的法案已经到了尾声,预计在下届国会復会时,才提呈寻求通过。

他说,政府介入私人界僱员退休年龄一事,在一开始时面对雇主方面的挑战,但他相信到最后会在正面的轨道上。他们也曾討论有关55岁退休但重新被聘请至60岁的概念,但鑑於一些雇主或许不会继续聘请该员工的因素,他们决定將私人界退休年龄设定在60 岁,才考虑实行“60岁后的重新聘请计划”(Re-employment Post 60)。

他表示,很多人其实都希望能够继续工作,最重要的是工作制度不应强逼员工在特定年龄退休。

“整个聘请和工作的制度应该具结构性,並概括所有可行的构造,確保员工要继续工作就继续工作。”

此外,苏巴马廉说,我国有近一半的国民属於自僱性,而且没有在任何退休金制度下受惠;政府面对的最大问题就是他们退休后的生活。

“我们有推出自僱性人士的公积金制度,但我不知道反应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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