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渡过难关 援助金非终生福利
信息来自:东方online · 作者:陈淑薇 · 日期:20-06-2017

2016-03-23

(吉隆坡23日讯)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拿汀巴杜卡周美芬强调,福利援助金并非终生福利,仅协助受惠者渡过难关,只要脱离经济困境后,受惠者领取援助金的福利将被取消。

周美芬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表示,福利局每年会重新审视福利援助金的案例,以确保申请者符合资格领取援助金,否则福利局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断把援助金汇入实际上已逝世的受惠者。

“但援助金终究不是终生福利,每年福利局审视案列时,会把不符合资格或已逝世的申请者取消资格,而倘若福利局发现申请者所呈交的资料与事实不符合,也将一并取消资格。”

她举例,有60岁的老人认为她应该获得福利援助金,但倘若她孩子的收入是超过所规定的贫穷线,她同样不能获得援助金,这是民众的认知错误,进而产生误会。

“只有符合资格的民众,才能申请福利援助金,他们可到各县的福利局登记,并呈交名字、联络号码、大马卡及地址等资料即可,官员也会亲自登门拜访,以调查申请者的实况,再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另外,民政党副主席拿督刘华才表示,他平均每个月会接获5至6宗福利援助金被取消的投诉,但这并非是因为政府削减慈善津贴或拨款,而是申请者的孩子已长大且有经济能力。

官员疏忽造成误会

“据了解,有些案件是因为官员疏忽,没有把开好的支票寄给受惠者,而造成的误会,虽然福利局可把援助金直接汇入银行户头,避免上述疏忽,但担心年老者不能到银行领钱,甚至要求陌生人代为到银行提款。”

他说,有年老者想要申请援助金,但却苦无门路,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他建议,官员可联络当地的居民协会或人民代议士,亲自登门做家访,以确保政府的津贴能够让真正有须要的群体受惠。

民政党全国公共服务与投诉部副主任刘博文则表示,很多受惠者并不知道每年需重新申请援助金一事,因此隔年未如期获得援助金时,才误以为被取消资格。

“但受惠者的孩子购买产业后,若把受惠者的名字列入产业内,也会遭福利局取消资格,惟根据他接触的案件,被取消资格的人数每年约有20人。”

莲花苑州议员张菲倩则提醒民众,基于福利局要求受惠者每年重新申请,因此符合资格者应该提早几个月的时间,尽快进行申请手续,毕竟福利局需要时间进行审核及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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