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公害遗祸无穷(下篇)
信息来自:南洋商报 · 作者:潘兴才 · 日期:06-04-2012

如今18年过去了。据报道,亚洲稀土厂旧址和甲板永久埋毒(残余废料)槽围篱外的辐射量依然超标。为了民众健康安全,国会接纳反对党议员的紧急动议,于3月22日辩论亚洲稀土厂遗留的辐射污染危害健康的问题。

国会辩论辐射污染的紧急动议表示置疑事前相关部长和原子能执照局局长所发表的稀土厂辐射安全的谈话……非科学的谈话。

又来全球最大稀土厂

亚洲稀土厂关闭后,辐射公害遗祸末了,澳洲莱纳斯稀土厂又将在半岛东海岸关丹市附近投入生产。它耗资7.3亿美元(约22亿令吉),占地20公顷,计划今年开始一年提炼2万2000 公吨的稀土矿,产能为全球第一, 不知是亚洲稀土厂的多少倍?据香港报道,它有日本资本间接参股,以免敏感性。

当然,它所排出的含有辐射性物质的残余废料在数量上也不知是当年亚洲稀土厂的多少倍?据报道,它将提炼“轻微辐射性的矿物--采自澳洲威尔山脉的氧化镧浓缩矿 (Lanthanide Concentre)。即使辐射性低微,但积少成多,日积月累,累积成山的残余废料所产生的辐射量将有多大?甲板埋毒槽的周围1.7公里内均不安全,莱纳斯将来埋毒所在地的周围多少公里外才是安全的?据3月20日报道,原子能执照局在发临时执照给莱纳斯前,未作任何环境冲击评估报告。

无先作环境冲击评估?

除了莱纳斯本身外,谁知道:逐年增加和累积的残余废料数量?因此如何评估辐射对环境的冲击?谁知道未来辐射量是红坭山的多少倍?

日本本土的悲剧在红坭山重演就是因为当年没有预先进行辐射对环境冲击评估的法令,而使“三菱”有隙可乘。莱斯纳排放的辐射量不知大过亚稀土厂多少倍,而且如今已有相关法令规定,岂可无视法令而贸贸然地颁予临时营运执照?--轻率地批准从先进国迁来的辐射性工业。

人算不如天算。万一发生数十或数千倍于红坭山的辐射公害悲剧,政府如何能作出赔偿?

文:潘兴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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