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获环境局同意 废塑料禁船运进口
信息来自:e 南洋 · 作者: · 日期:14-04-2021

2021年04月13日

(吉隆坡13日讯)大马塑胶厂商公会(MPMA)与大马塑料再循环公会(MPRA)指出,自从修订后的巴塞尔公约在今年1月1日生效以来,塑料废料的进出口跨境活动已有所调整,在我国,若业者没有预先获得由环境局发出的书面同意书,则不能将各国的塑料废料船运进口到我国。

两会今日联合发表文告指出,而且,在阻止塑料废料进入我国方面,我国有众多监管和执法单位协力合作,包括关税局、国家固体废料管理局 (JPSPN)、港务局、固体废料管理机构 (SWCorp)等等。

“我们甚至也接受当局对进口每吨塑料废料征收20令吉的税务,以分担政府为了加强货柜在港口的检查工作所造成的成本。此税务是依据另外18个新的严格条规和条例来征收的。”

两会也提到,环境部也被告知,必须由合法回收商透过正当方式进口干净、均质的塑料废料。

根据媒体早前报道的新闻,巴塞尔公约在2021年1月1日生效,根据公约,只有干净、已分类和易于回收的塑料废料可以运往他国,但若进口国给予豁免,则可例外。

合法塑料妖魔化

两会表示,近期各界对塑料回收或再循环课题发表具有误导性和扭曲的言论,已妖魔化了合法塑料回收或再循环业者,令业者的生意受到影响。

两会说,这类误导性言论包括任意要求政府全面禁止塑料废料的进口。

两会认为,这类言论,这也将对大马致力发展的循环经济(Circular Economy),以及对塑料污染所做的努力带来破坏。

两会表示,正当消费者和政府都在实践循环经济的当儿,也让我国的跨国企业和本地厂商在出口市场方面,面对更为艰巨的永续性发展目标。但是,我国的合法回收商为了支持国家的经济发展,都将可回收塑料当做原料售卖给电子、电气、汽车、家具、食品和建筑等工业领域。

两会强调将继续支持政府打击不道德和非法操作的业者,同时保护环境。

不过,两会认为,大马必须发展循环经济,以便减少垃圾和污染,但若没有发展回收领域,则无法发展永续经济,同时创造新价值,惠及社会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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