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为了谁的利益?
信息来自:星洲日报 · 作者:梁凤英 · 日期:25-06-2010

 2010-06-24
商场如战场,争得你死我活,皆是为自己的利益着想,最终皆有赢家和输家。

像国贸资本被丰隆银行献议并购的议案,原本是一般的并购计划,并购后的扩大个体在财势上和竞争力上更强势,但国贸的大股东在“卖与不卖”之间强烈分歧,最后搞到难以收拾的对簿公堂地步。

这场并购风引发的风波到底谁是谁非,一时难以断定,但也可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是和非之间难以划清界线。

国贸资本在大马属于小型银行,在国内银行业日益开放下,加上国行甫公布发放 5 张商业银行执照给外资银行机构,加上原本在国内的外资银行机构,增设分行的限制已放宽许多,对小型的本地银行来说,难免或受到这股来势汹汹的竞争洪流冲击。

合并不管对国贸资本或丰隆银行来说,都是双赢的结合。身为银行“大家长”的国行,也很希望凑成这场“婚事”。

问题关键出在国贸的大股东,要卖的 A 派大股东占大多数,他们已投资国贸一段长时间,大部份皆超过 10 年以上,若以丰隆银行献议的每股 7 令吉 30 分献议价格,出售套现可说“收获丰硕”,同时也促成这场银行合并的“美事”,何乐而不为?

但反对卖股的国贸另一方股东 B 派,是一家外资私募基金,它是在两年前以每股逾 9 令吉买入国贸逾 20% 股权,如果以 7 令吉 30 仙的价格出售,每股亏蚀逾 2 令吉,当初这场银行股权投资,不但血本无归,而且这两年来也是白忙一场,当然不会这么轻易放手。

回到问题原点,这是双方都需要探讨的。

如果以投资的观点,低买高卖是正常的,和投资谈感情,肯定以失败收场,因此, A 派在时机成熟时售出其股份,是合情合理。

A 派出售股权时面对 B 派代表的董事部成员顽抗后,不惜结合其他“志同道合”的股东力量召开特大,委任自己属意的董事加入董事部,以期让上述的收购献议“强行通过”,似乎已违反自然法则,只是通过特大的“旁门”途径,议案才有机会过关。

B 派对 A 派如此的“强行通过”议案手法不表苟同,同时也不顾它的感受而动了肝火,想办法“以牙还牙”,因此,最后搞到通过法律途径,以解决这场纷争。

当然,不愿出售股权的 B 派,为了阻挡 A 派的出售,不惜通过法律的途径处理,或许也是寻求自保的“不是办法之办法”,否则,一旦并购案在将召开的特大通过,它就亏定了。

但通过法庭诉讼这一绝招,或导致双方撕破脸,最终可能难以收拾, A 派就算出售股权不成,也难以继续再和另一方合作,国贸资本前景或面临极大考验。

我们要抛给 B 派的问题是它当初买下国贸资本的这批股权,股价是偏高的,在现有形势下,如果被迫卖出,是否也应当检讨当初投资的眼光是否不够独到?

当然,它目前想尽办法让国贸资本重整旗鼓,洗心革面,从这间银行近一年在市场的活跃度及百花齐放的产品推出,就可端倪。

国贸在去年财政年和今年首季度也交出骄人的成绩单,因此,以基本面推断,若加上天时地利的配合,有一天股价会否扬高至冲破每股 9 令吉的价格,就有待时间验证。

这也是为何 B 派竭尽所能阻止此并购案的因由了。

关键问题在,属于小型银行的国贸资本,接下来是否有能力抵挡国行在这一两年大开门户的竞争浪声冲击,以及更严格的资本要求?

而这一场闹剧若愈演愈烈,或许不但会吓跑丰隆银行,其他对此银行虎视眈眈者,也退避三呎。

这场风波结局如何,相信市场都非常关注,但如果纷争拖延过久或加剧,对双方都没有好处,大家都是输家,受伤最惨重者,可能是典当国贸资本的声誉和前景,届时可能后悔已晚!

星洲日报/焦点评析   作者:梁凤英   201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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