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行放宽投资海外资管条例
信息来自:东方日报 · 作者: · 日期:19-05-2011

2011-05-19
(吉隆坡18日讯)国家银行总裁丹斯里洁蒂博士表示,将在今年6月1日放宽国内企业的海外直接投资、内部融资和贸易融资的资金管制条例,以提高企业效率和竞争力。

在这项政策下,国行放宽3大限制。 第一,为了扶持私人界扩大他们的营运和海外直接投资,国内企业将允许进行任何数额的对外直接投资。 这项对外直接投资不再限制于5000万令吉的外汇资产。

第二,国内企业能够从海外相关的公司,包括联营和姊妹公司进行外汇为主的融资,以及向海外非银行相关公司进行以令吉为主的融资。 这能够进一步提高管理层在内部的金融资源效率,以及提供更具弹性的资源。

第三,将取消国内企业向海外企业取得500万令吉的外汇贸易融资的限制。 此外,同一集团下的企业能够进行总共1亿令吉的贸易融资,而单一公司则可进行1000万令吉的融资。

针对开放货币市场,洁蒂在今日出席2011年首季国内生产总值(GDP)媒体汇报会后向记者表示:「开放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企业的效率和竞争力,以及方便海外金融交易。此外,最重要的是打造生气勃勃的外汇市场。」

她指出:「我们是贸易国家,包括高进出口和外来直接投资(FDI),但是外汇市场仍未达到理想的发展程度。所以国行将会在6或7月份公布的第二份金融市场大蓝图(2011-2020年),公布一些相关的措施,以发展国内市场,及提高与国际市场系统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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