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行:交易员涉不当马币报价对付1金融机构
信息来自:星洲日报 · 作者: · 日期:30-08-2017

2016-12-28

(吉隆坡27日讯)国家银行正式出手对付一家未即时汇报旗下交易员涉及不当马币报价的金融机构。

国行今日在文告中表示,一家金融机构的交易员在制定美元/马币汇率时出现不当行为,而该金融机构未即时通知国行此重大稽查发现,因此国行已经根据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FSA)对该金融机构展开执法行动。

国行调查发现,有关交易员与外国金融机构交易员进行多次沟通,包括在制定汇率呈报程序上提呈不当的参考价。

国行:严正看待违例事件

“国行严正看待上述违例事件,特别是涉及岸外马币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市场(NDF)或任何与市场操纵相关的活动,将毫不手软的对违反金融服务法令的金融机构采取适当执法行动。”

国行文告指出,这些行动包括实施罚款、发出书面指示以遵守条规、公开谴责,或书面指示以调正上述违例行为。

国家银行提醒所有金融机构紧记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下的呈报义务,特别是在有任何显著发现时须即时通知国行。

受今年11月初在特朗普获选为美国总统之后资金撤离新兴市场冲击,美元应声高涨,马币受压而伴随区域货币急速下滑,尤其是岸外马币汇率更被强力抛售,拖累岸内马币汇率也大幅走跌,迫使国行祭出新措施以试图稳住马币跌势,包括敦促金融机构遵守外汇管理条例(FEA),并基于马币非国际货币,勿在岸外以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NDF)方式交易马币。

国行于12月初再出招,主要阻止资金外流,包括本地公民每年本地借贷供外币投资限额为100万令吉,企业机构最高则为5000万令吉,超额则需获国行批准。

同时,在自由化和放宽岸内马币对冲市场方面,出口商可为他们的美元和人民币曝露进行护盘,每位客户每家银行最高期额为600万令吉。

国行也规定,出口商须把其75%外币出口收益(从销售出口物资所得,并不包括出口之服务)转换为马币,并把有关收益存进国内银行,以获取3.25%年利。

由于正逢年终节庆假期,外汇市场周二交投淡静,马币兑美元汇率今日午盘报4.4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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