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31日
(吉隆坡31日讯)国家银行宣布,放宽出口商的外汇兑换管制,以便增强我国在环球供应链地位,以及吸引更多外来至直接投资(FDI),4月15日起生效。
根据文告,首先,国内出口商现在可以按照自身的外汇现金流需求,兑换出口所得,不会再有比例限制。
其次,凡是涉及环球供应链业务,国内出口商的本地交易,也能够使用外汇支付。
“由于大马出口商在环球供应链上扮演重要角色,因此,这个措施能为出口商与商业伙伴促进自然护盘,更好地管理外汇风险。”
第三,在特殊情况下,国内出口商能够延迟超过6个月才把出口所得汇回大马。
国行指出,原本6个月的条例仍然保留,新措施是让出口商面临无法控制因素时,方便向国行申请批准。
第四,国内出口商能够以出口所得抵消外汇义务,例如源自同一个国家买卖方的进口开销。
“这个措施让出口商无需申请批准就可以抵消,促进业者商业效率与现金流管理。”
第五,国内企业能够直接与外国公司,进行衍生产品护盘,现有条例只能够与本地经纪公司进行护盘。
“这能提供本地商家做商品护盘时,能够有更多管理风险的工具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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