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金融危机下稳定发展的伊斯兰金融
信息来自:http://www.xuehuile.com/ 学术论文网 · 作者:天蚕 · 日期:11-08-2016

2015-03-29

  【摘要】本文针对在国际金融业遭受巨大重创、全球金融市场处在动荡条件下伊斯兰金融稳定发展的突出表现,总结归纳伊斯兰金融所具有的宗教性、真实性及安全性的特点,比较分析伊斯兰金融与西方金融的差异性,结合以美国为代表的全球金融危机产生的根源,得出道德风险、虚拟经济及金融投机活动是造成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金融的危机性、风险性不同于伊斯兰金融的稳定性、安全性的最根本的原因的基本结论。 

  【关键词】金融危机;稳定;伊斯兰金融;西方金融 
 

  一、引言 

  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以来,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银行业纷纷遭受重创,盈利能力下滑,资产质量不断恶化。2008年第四季度,美国银行业出现18年来的首次季度亏损,美国商业银行和吸储机构2008年第四季度共亏损262亿美元,2008年全年共有78家保险机构通过合并并入其他机构,292家被兼并,25家商业银行和吸储机构被关闭,5家大型机构接受救援,5家投资银行全军覆没,2009年年初以来,又有14家商业银行和吸储机构被关闭,总利息收入比2007年下降了8.1万亿美元。欧洲银行整体利润下滑,主要银行损失惨重,2008年第四季度数据显示,绝大多数欧洲银行都出现了创纪录的亏损,净利息收入比2007年同期下降了73.48%,创2001年以来历史之最。日本银行业损失数额约为80亿美元,银行业整体利润出现了下滑,韩国银行业2008年净利润总额下滑47%。就在全球金融业遭受巨大重创、国际金融市场处在动荡之际,伊斯兰金融领域却相对平静,伊斯兰银行和承销商的业务活跃如常,所有开展伊斯兰银行业务的西方金融机构却安然无恙,所有伊斯兰银行金融机构在2008年均有盈余和利润回报,特别是在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一些海湾伊斯兰国家凭借实力强大的主权财富基金和雄厚的外汇储备积极参股美国银行业、欧洲银行业救市以及自身运作出现的新变化,在这场金融危机中非常引人注目,伊斯兰金融的宗教性、真实性和安全性特点,使伊斯兰金融具有了规避金融风险的特有功能,在全球金融危机条件下保持了稳定发展的态势。 

  伊斯兰金融作为国际金融中独特的一部分,20世纪70年代,起步于海湾国家的金融业,80年代后开始在东南亚伊斯兰国家发展,90年代以后进入欧美金融体系,本世纪以来,特别是美国金融危机发生后,海湾国家凭借雄厚的外汇储备,强大的主权财富基金积极参股欧美国银行业,加速了伊斯兰金融的发展。 

  伊斯兰金融机构为伊斯兰居民及非伊斯兰居民在通信、能源、电力、环保及卫生保健等主要领域提供直接投资、财富管理、房地产资产管理和咨询服务等多元化、国际化的金融服务,根据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统计,截至2008年底,遍及全球70多个国家的伊斯兰银行大约300多家,银行总资产达5000多亿美元,营业额700亿美元,全球伊斯兰金融覆盖的资金总额达1万亿美元,形成了以中东、北非地区为主的泛穆斯林国家与东南亚地区、欧美国家共同参与的伊斯兰金融体系。 

  伊斯兰金融体系特别强调资金运动和实际经济活动之间的对应关系,与当前西方金融体系中一定程度上存在的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脱节现象形成明显的对比。在当前过度金融创新引起的金融脱离实体经济而导致的金融危机中,伊斯兰金融具有抗风险的独到之处。 

  有鉴于此,本文从伊斯兰金融的特点出发,分析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稳定发展的伊斯兰金融运作机制,比较分析伊斯兰金融与西方金融的差异性,得出造成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金融的危机性、风险性不同于伊斯兰金融的稳定性、安全性的根本原因,对于稳定发展全球金融业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二、伊斯兰金融的特点 

  (一)宗教性 

  由于宗教因素的制约,自古以来,包括阿拉伯人在内的穆斯林虽然擅长于经商,但在金融方面一直严格遵循《古兰经》和圣训,禁止人们放债取利或以一切不正当手段聚敛财富。其中《圣训》对利息的范围做了拓展,泛指一切不劳而获和投机取巧之所得,并逐步发展成为商业道德的基本规范。伊斯兰教认为利息有利于富人而不利于穷人,会导致收入和财富的分配不均,不通过劳动而通过放贷获取利息收入在道德上是可耻的寄生行为。伊斯兰教禁止利息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剥削、压迫。后来,面对现代银行业的冲击,伊斯兰学者力图将伊斯兰金融原则同现代金融理论相结合,提出了独特的现代伊斯兰理论,为伊斯兰银行和金融机构的运行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以《古兰经》为基础的伊斯兰银行业尽管对《古兰经》、圣训和伊斯兰教法的理解和解释各有差异,但无一例外都将其作为经营思想的理论依据。其特点有:一是借贷双方共同承担风险,共享利润,主张在银行与客户之间建立一种合伙关系,银行将客户的存款用于投资经营,风险、利润共担共享,双方利益都能得到满足。二是将货币视为潜在的资本,穆斯林认为,实际的资本只有与其他要素如土地、人力和生产资源结合起来,才能在生产中发挥作用,形成生产力,货币不能自动直接地产生货币,这种潜在的资本,只有在实际经济活动中,通过劳动才能和其他要素相结合,形成产生生产力的实际资本,并产生利润。穆斯林对货币时间价值的看法是,只有在实际活动中的实际资本才有时间价值。三是提倡正当的储蓄行为,穆斯林认为储蓄是为了满足未来的消费,保障计划开支,防止因不测原因造成的经济困窘,但反对为储蓄而储蓄的行为。四是区别固定利息与浮动利息,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球通货膨胀情况的多次出现,传统金融理论受到巨大冲击,为适应新情况,伊斯兰经济学家提出新的原则:利息“禁令”只适用于“净利息”,而不是用于因通货膨胀而产生的“虚利息”(浮动利息)以免银行遭受不应有的损失。 

  (二)真实性 

  根据伊斯兰教义制定的伊斯兰金融机构的交易原则,特别强调真实性交易,即伊斯兰所有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都必须坚持真实资产交易原则,所有交易必须具有实实在在的目的,伊斯兰银行和金融机构为从事伊斯兰教法允许的商业及贸易活动的企业投资,并提供货币兑换、贸易融资、产权投资、购房融资、投资服务等金融业务,通过Mnabaha(贸易融资)、Ijaa(金融租赁)、Isitinan(委托订单)为普通商品、动产和不动产提供商品交易媒介,通过Mushataka(银行投资协议)、Mudaraha(投资信托业务)进行直接投资或充当借贷双方中介,所有的金融业务,都特别强调以实实在在资产为基础进行交易的原则性。伊斯兰教反对囤积居奇和一切形式的钱财物质窖藏,禁止一切具有高度不确定性、高风险性和赌博性的经济活动,绝对禁止纯粹的以赚钱为目的诸如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的虚拟性交易。 

  (三)安全性 

  由于伊斯兰金融活动中的借贷、债券等金融行为的产生均以实物作保证的先决条件,规避了金融交易过程中的危机因素,以真实的经济实力为基础所产生的各种金融产品,对虚假繁荣和泡沫经济实行了有效地抵制,杜绝空虚的债务转让制度,有效地抑制了违约行为的发生,集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双重功能的银行业及各类金融机构的管理制度及运作机制,保证了伊斯兰金融体系、资本形成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集监管当局、金融机构、中介人士等主体于一体的多元化的金融监管体系保护了伊斯兰金融的稳定发展。 

  伊斯兰金融高度的原则性、纪律性和建立在实业基础上的金融体制所具有的稳定性及真实性,保证了伊斯兰金融运作的安全性。 

  三、伊斯兰金融与西方金融的差异 

  (一)经营原则不同 

  伊斯兰金融与西方金融的经营原则存在本质的差异,伊斯兰银行和金融机构的经营原则是将伊斯兰原则、法律及传统体现在银行和金融机构的日常业务之中的,在“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原则下,促进对那些从事伊斯兰教法允许的商业及贸易活动企业的投资。伊斯兰教认为贷款者和借款者在经济活动中应该共担风险和分享收益。在财富创造过程中,双方应当公平地根据个人贡献来获取收益。吸收存款不支付利息、发放贷款不收取利息,以利润分红方式获取收益,允许银行在一定原则和条件下收取费用、酬金和佣金。 

  (二)经营活动不同 

  伊斯兰银行与西方银行都开展筹集资金、发放贷款和投资等业务,但伊斯兰银行更加注重参与投资与管理,发挥着投资公司的作用,银行既可以充当借贷双方的中介,也可以直接作为投资的一方,两种不同形式的业务混在一起,中间没有防火墙。遵从伊斯兰教禁止投机经营活动的宗旨,伊斯兰银行通常对负债超过市值33%的公司禁止贷款。 

  受伊斯兰教义的限制,伊斯兰银行和金融机构不能吸收和买卖西方国家的债券作为自己的流动资产,因此在某些西方国家的伊斯兰银行不能作为全能银行注册登记,被排斥在主流金融活动之外。 

  伊斯兰教反对囤积居奇和一切形式的钱财物质窖藏,禁止一切具有高度不确定性、高风险性和赌博性的经济活动,绝对禁止纯粹的以赚钱为目的诸如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的虚拟性交易。 

  (三)经营风险不同 

  伊斯兰金融高度的原则性、纪律性和建立在实业基础上的金融体制所具有的稳定性及真实性,保证了伊斯兰金融经营风险远远低于西方金融运作机制中隐藏的巨大风险。 

  由于伊斯兰金融活动中的借贷、债券等金融行为的产生均以实物作保证的先决条件,有效地规避了金融交易过程中的危机因素;以真实的经济实力为基础所产生的各种金融产品,有效地抵制了虚假繁荣和泡沫经济的发生;杜绝空虚的债务转让制度,有效地控制了信用违约行为的发生;参与证券投资活动的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较小及禁止外国投资者参与地方性股票交易“内向型”的证券市场有效地抑制了短期投机活动所带来的金融危机。 

  伊斯兰金融业雄厚的资本实力(银行所拥有的总资产大都高于其国内生产总值,如阿联酋的商业银行总资产与其GDP的比值为127.1%)和庞大的石油美元储备(是各国财力赖以发展的源泉,也是银行筹资的根本)成为伊斯兰金融防范风险的物质保障。 

  四、结语 

  对比在国际金融业遭受巨大重创、全球金融市场处在动荡条件下稳定发展的伊斯兰金融,结合以美国为代表的全球金融危机产生的根源,我们不难发现,道德风险、虚拟经济及金融投机活动是造成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金融的危机性、风险性不同于伊斯兰金融的稳定性、安全性的最根本的原因。 

  伊斯兰金融坚持“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原则、杜绝空虚的债务转让制度和严格履行经济、金融合同的神圣性,有效地抵制了道德风险的发生。伊斯兰教认为贷款者和借款者在经济活动中应该共担风险和分享收益,在财富创造过程中,双方应当公平地根据个人贡献来获取收益。因此,伊斯兰银行和客户之间签订的盈亏分摊协议,充分的体现了“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经营原则并约束了银行和客户的经营行为。伊斯兰金融所强调的“公平、互利、道德与社会责任”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人”假设,使得各个经济主体过度追求“利”、而忽视“义”的这种经济人的自利本性,在低利率和流动性泛滥的情况下,促使西方金融特别是以美国为代表的金融机构,从放贷公司到借款人,从评级机构到投资银行等所有参与主体追求“利”、而忽视“义”的丧失经济社会的基本责任,放弃信贷原则等所产生的严重的道德风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伊斯兰金融强调“真实性交易”原则,有效地抑制了虚拟经济和金融投机活动的发生。根据伊斯兰教义的规定,所有的金融业务,都特别强调以实实在在的资产为基础进行交易,要求伊斯兰银行对负债超过市值33%的公司禁止贷款;规定商业银行非常低的资本杠杆率;绝对禁止纯粹的以赚钱为目的诸如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的虚拟性交易等规章制度,对虚假繁荣、泡沫经济和金融投机实行了有效地抵制与西方投资银行高达30倍的高杠杆率操作放大收益与风险的杠杆效应;西方虚拟经济的常超发展鼓励了投机,导致了大量资本从事非生产性投资所引发的虚假繁荣和泡沫经济;对冲基金、投资银行和主权基金以投机套利为目的的迅速调集巨额资金,追逐超高投机利润,偏好非传统的投资方向而进行的爆炸式金融衍生交易所带来的金融投机及由此体现的全球金融危机所独有的演变逻辑和危机放大机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伊斯兰金融高度的原则性、纪律性和建立在实业基础上的金融体制所具有的稳定性及真实性,保证了伊斯兰金融经营风险远远低于西方金融的金融风险。因此,在这次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中,伊斯兰银行由于稳健经营和规避投机的做法,不仅使它们基本置身事外,而且成为国际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净债权人。同时,在这次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中,由于伊斯兰金融实行审慎经营和拥有雄厚的资本,不仅没有受到重大的影响,反而凭借其主权财富基金和雄厚的外汇储备,积极参股美国和欧洲银行业救市,在当前过度金融创新所引起的金融脱离实体经济而导致的金融危机中,再次证明了伊斯兰金融所具有的、独到的抗风险功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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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瞿强.伊斯兰金融的近期发展[J].国际金融研究,2008(11). 

  [3]陈四清.美国次贷危机的深层次原因分析及对中国银行业的启示[J].国际金融研究,2008(12). 

  [4]Emirates Institute For Banking Financial Studies:What are Sukuk,Synergies in Banking Consolidation 2009(3). 

  [5]李鹏涛.伊斯兰复兴运动中的“伊斯兰经济学”[J].阿拉伯世界研究,2007(2).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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