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金融在马来西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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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金融在马来西亚的发展

  近年来,马来西亚把发展伊斯兰教金融提高到“金融国策”位置,伊斯兰教金融业快速发展。至2009年底,其伊斯兰教金融总资产占全国金融系统总资产的19.6%,所发行伊斯兰教金融债券总值高达616亿美元,约占全球伊斯兰教金融债券总额的69%,伊斯兰教保险在国内保险的比重上升至7.9%,已成为中东地区之外最大的伊斯兰教金融中心。

 

  一、马发展伊斯兰金融的特点

 

  作为信奉伊斯兰教占多数且为温和的穆斯林国家,马在发展伊斯兰教金融方面除具有得天独厚的人文环境特点外,还有如下几方面特点:

 

  (一)政府重视,目标明确,政策优惠

 

  马开展伊斯兰金融业务较早,自1983年出台《伊斯兰银行法令》并成立第一家伊斯兰教银行以来,伊斯兰教金融机构不断壮大,业务规模稳步发展。2000年底,伊斯兰教金融总资产已占全国金融系统总资产约8%,伊斯兰金融基础设施基本形成。2001年2月,马国家银行和证券委分别颁布了《金融领域大蓝图》和《资金市场大蓝图》,制订了将马构建成国际伊斯兰资本市场中心计划。“911”事件之后,马政府不失时机,加快发展伊斯兰教金融业务,吸引中东国家“石油美元”游资。2002年11月3日,在马政府的倡导和推动下,全球10个主要伊斯兰教国家在马成立了“伊斯兰教金融服务局”(IFSB),吉隆坡为这个组织的永久总部。2006年3月,马设立国际伊斯兰金融教育中心(INCEIF),为伊斯兰金融界培养专业人才。2006年8月,马政府公布“伊斯兰金融中心”计划,成立了伊斯兰教金融服务与促进机构-“马来西亚国际伊斯兰教金融中心”(MIFC),制订了多项优惠政策,如允许100%外资设立伊斯兰教金融机构,对从事国际交易的伊斯兰教银行及保险业者予以10年完全免税优惠,居民在本地投资外币伊斯兰教债券所获得的盈利免缴所得税,伊斯兰教金融交易印花税减征20%等。2010年3月29日,马政府公布的“新经济发展模式”重申将积极发挥本国伊斯兰教金融独特的筹资优势,增发全球金融债券,吸引外来资本投资。

 

  (二)设施完善,服务齐全,品种丰富

 

  经过20多年的发展,马伊斯兰教金融基础设施较为齐备,技术手段比较先进,在伊斯兰金融业的经营和监管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至2009年底,马共有17家伊斯兰银行,其中包括4家外资银行;有9家伊斯兰保险公司,其中1家为外资保险公司,伊斯兰教金融服务部门遍布整个马来西亚。马伊斯兰教金融市场日趋完善,所提供的金融产品品种繁多。马伊斯兰教金融经营品种主要是不同品类的基金和债券,面对市场日益增长的伊斯兰金融业务需求,马重视对伊斯兰金融产品的创新,在符合伊斯兰教义的基础上,推出了一系列前所未有的伊斯兰金融产品,既有在伊斯兰金融利润率互换协议、伊斯兰货币互换协议和伊斯兰远期利润率协议项下各类风险控制对冲工具,也有流动性较强的马央行票据、伊斯兰住宅抵押证券等金融品种。为配合“构建伊斯兰教金融中心”计划,2007年3月,马再推出伊斯兰教原产品债券、伊斯兰衍生产品债券和马央行伊斯兰债券,其中,伊斯兰原产品债券是马首个以棕榈油期货为基础的交易品种。此外,马股票交易所也设有伊斯兰教金融指数。

 

  (三)对外开放,兼收并蓄,谋求合作

 

  为提升伊斯兰教金融业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该领域的国际化程度,马逐步向国内外合格的银行、保险和再保险公司颁发新的伊斯兰金融业务营业执照。2005年批准科威特金融机构、沙特拉吉银行和卡塔尔伊斯兰银行控股70%的亚洲金融银行3家伊斯兰教银行营业执照,2006年批准了4张伊斯兰教保险营业执照,2010年3月再颁发给德意志银行第4张伊斯兰教银行营业执照。2009年4月,马进一步开放金融业,把外资在马金融机构的持股上限从49%提高到70%,除增加5家外资商业银行外,再分别增发两张伊斯兰银行和伊斯兰保险执照。在马开放政策的刺激下,迪拜金融机构2006年收购了马来西亚伊斯兰银行40%的股权,以期进一步扩大伊斯兰教金融业务版图。以科威特金融公司为首的财团2007年收购马来西亚拉昔胡申银行的经营权,计划逐步注资120亿马币,创建全球最大伊斯兰银行。

 

  马政府还鼓励本国伊斯兰金融机构以多种方式进军海外。马银行、联昌国际投资银行等通过股权并购、合资等方式打入巴林、沙特、印尼和巴基斯坦市场;马伊斯兰银行同欧洲银行经过多年谈判已达成联营协议,通过战略合作把伊斯兰教银行业务通过欧洲银行的分支机构网络推广到欧洲和美洲的穆斯林社区。

 

  二、伊斯兰教金融发展的国际化趋势

 

  伊斯兰教金融的快速发展和马发展伊斯兰教金融的成功经营模式引起了全世界金融投资者和银行领域的关注。新加坡、香港、英国和日本等国为了巩固区域金融中心的地位,把发展“伊斯兰教金融”列为本国经济和金融业发展的重点之一,积极推动伊斯兰教金融的发展。

 

  新加坡试图借助其在亚洲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吸引东南亚、中东等地区伊斯兰国家的雄厚资金。新加坡资政李光耀2006年末专程访问中东四国,卸任总理吴作栋2005-2007年间先后10多次率团访问中东,都提出把开拓伊斯兰资本市场作为新的经济增长源泉之一。东南亚银行业巨擎—新加坡星展集团与中东私人及机构投资者在2007年5月成立了新加坡首家伊斯兰教银行—亚洲伊斯兰教银行,新加坡交易所2006年首度推出“富时-新交所亚洲伊斯兰教100指数”,新加坡财政部在2008年的预算案中取消了与伊斯兰教金融相关的房地产交易双重印花税,并允许伊斯兰债券的回报与传统债券一样享有同等的特惠税务待遇。

 

  香港也立志成为东亚地区的伊斯兰金融交易中心,香港特首曾荫权2007年10月在其公布的施政报告中以相当大的篇幅,阐述了伊斯兰教金融的发展潜力,并指出香港若要进一步巩固其区域金融中心的地位,应建立自身的伊斯兰教金融平台,首当其冲的是发展伊斯兰债券市场。香港金管局及金融业者已组成“伊斯兰金融小组”,开展伊斯兰银行业务的可行性研究。曾荫权2008年1月还专程访问沙特、科威特和阿联酋,开展促销宣传活动。2008年初,香港金管局宣布申请成为伊斯兰金融服务局的观察员身份。2010年3月,香港金管局与马国家银行签订了《金融合作谅解备忘录》,谋求在伊斯兰教金融领域里的合作。

 

  前任英国财政大臣布朗曾在2006年6 月提出以伦敦为伊斯兰教金融“门户”的构想,继2004年批准设立“英国伊斯兰银行”之后,再设立“欧洲伊斯兰投资银行”,并允许各银行在英国销售伊斯兰教金融产品,相应制订了一系列鼓励措施,包括使符合伊斯兰法的储蓄帐户和抵押服务合法化。2009年2月,英与马签署了《伊斯兰金融合作备忘录》,欲与马优势互补,合作开发伊斯兰教金融市场。

 

  日本2008年5月成立了伊斯兰教咨询机构和伊斯兰金融研究机构。2007年1月,日本成为伊斯兰教金融服务局的观察员,并开始尝试在传统融资业务中提供符合伊斯兰教义的银行业融资。日本政府已在2008年发行了首批5亿美元的主权伊斯兰债券。

 

  欧美的著名金融机构,包括花旗银行、汇丰银行和德意志银行也越来越多地投身于马伊斯兰金融市场,开发伊斯兰金融产品,希望借助马良好的地理位置和人文环境,拓展伊斯兰金融业务领域。

 

  三、相关建议

 

  伊斯兰教金融的发展虽然较晚,但发展速度很快。据伊斯兰教金融服务局统计,截止2009年底,全球伊斯兰教金融资产约为7500亿美元,估计到2012年可达1.6万亿美元。全球47个国家中有614家伊斯兰教金融机构,近十年来的平均收益率超过15%,伊斯兰教金融已成为国际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鉴于伊斯兰教金融发展前景日益广阔,而我国伊斯兰教金融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要融入国际金融体系,构筑区域金融中心,为经济建设增添新的资金支持,我国必须重视开展伊斯兰教金融业务,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与马金融业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伊斯兰教金融服务局”举行的各种国际会议,组织有条件的银行或保险公司来马进行参观、考察,积极探讨在伊斯兰教金融产品和基础设施方面的合作意向。

 

  (二)开展伊斯兰教金融的业务培训与研究。有计划地输送金融人员来马进行业务培训,培养伊斯兰教金融专才。邀请马伊斯兰教金融专家到国内进行指导,对我伊斯兰教金融试点单位举行综合评估,召开各类研讨会,对伊斯兰金融业务在我国的运行特点、运作方式进行分析研究,探索出适合我国特点的伊斯兰教金融发展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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