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内卖屋征30%盈利税 5年后脱售无需缴税
信息来自:星洲日报 · 作者: · 日期:29-10-2013

2013-10-26

一如市场预料,政府今日宣布下重手打房,其中3年内脱售产业须缴付30%的产业盈利税,也禁止发展商继续提供承担利息计划(DIBS),以让房市降温。

首相兼财长拿督斯里纳吉表示,近年房价高企已影响人民购屋的能力,投机活动造成产业价格走高,长期而言会影响房地产领域,为了稳定屋价和提高人民的购屋能力,政府采取4项包括调涨产业盈利税的打房措施。

从2014年1月1日开始,购买产业在3年内脱售将被征收30%的产业盈利税,第四年及第五年的税率则分别是20%和15%,国民在5年后脱售产业,则无需缴税,但公司产业仍需缴付5%的税务。

“至于非公民,5年内卖屋须缴付30%的产业盈利税,第六年之后脱售产业,则征收5%的税务。”

政府目前对5年内脱售的房屋,征收10至15%不等的税务,其中购买产业后在2年内出售,将被征收15%的税务,不过持有该房屋的期限越长,脱售时被征税的比率就越低,2至5年出售房屋须缴税10%,5年之后卖出房子,则不必缴付任何产业盈利税。

早在2007年以前,政府对那些2年内出售房屋者征收最高30%税务,不过在2007年4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产业交易豁免缴交产业盈利税,推动转手产业的交易价节节上升。

外国人只限买100万房屋

2014年预算案的第二项打房措施则是提高外国人购买产业价格的底限,即从现有的50万令吉,提升至100万令吉。

“第三,提升产业售价透明度,所有发展商须公开详细展示产业售价,包括提供给购屋者的所有优惠如免除律师费、合约印花税、现金回扣和免费礼物等。”

最后一项影响深远的新措施是禁止发展商再推行承担利息计划(DIBS),以避免发展商将利息转嫁至产业售价上。

“因此,金融机构禁止发放涉及发展商承担利息计划的贷款。”

目前各大发展商在推介发展计划时,都有所谓施工期间购屋者除首期付款以外,免付银行贷款利息的发展商承担利息计划,被政府认为是推高房价的原因之一。

取消发展商承担利息计划,有可能减缓投机活动,但也会直接影响发展商的销售量。

无论如何,政府没有调整产业印花税和第三间产业仅最高70%贷款顶限的限制。

鼓励私人界建可负担房屋

建1廉中价屋津贴3万

另一方面,为了鼓励发展商兴建更多廉价和中价房屋,政府也推出私人界可负担房屋计划(MyHome),拨出3亿令吉让符合资格的发展商,每建一间廉价和中价房屋,即可取得政府津贴3万令吉。

无论如何,纳吉指发展商须遵守5项条件,包括在一项房屋发展计划中,至少兴建各20%的廉价屋和中价屋,两者售价分别为不超过4万5千令吉和不超过17万令吉。

“廉价屋的面积最少为800平方尺、中价屋至少1千平方尺,且要有至少3间睡房和2间厕所。”

第四项条件是有关房屋计划一定要有停车场、祈祷室、礼堂和游乐场。

上述获政府津贴的房屋仅供首次购屋者,且购买廉价屋的每月家庭收入不可超过3千令吉,而中价屋顶限则是6千令吉。

“此计划在2014年津贴房屋的数量最多为1万间,优先给予那些在高需求地区兴建廉价和中价房屋的发展商。”

私人发展商可申请便利基金

此外,政府也扩大可申请便利基金的范围,即从现有一马房屋机构,放宽到私人发展商也可申请高达40亿令吉的便利基金。

所谓便利基金,即发展商可申请发展项目总额10%的款项。

纳吉表示,在上述款项中,10亿令吉将交由首相署私人界及政府合作机构(UKAS)负责,而领取有关款项的私人发展商,一定要遵守政府所设下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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