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05日
(吉隆坡5日讯)总审计司拿督聂阿兹曼透露,总审计署对政府在一笔总额1385亿5900万令吉的新贷款中,有高达830亿5000万令吉或59.9%是用以偿还到期债务一事,感到担心。
他今午在国会媒体室和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主席黄家和一同召开记者会上解释,这意味着,在这笔新贷款中,只有一小部分比例是投入发展资金。
“我们在和公账会的见面中也建议,这笔用于发展的资金必须是更有生产力,投入资金的发展计划也必须是有积极且能带来多重经济效应,以便推动我国经济,以及能凸显这笔资金的价值。
“理想而言,政府的贷款是用来发展,进而刺激国家经济,政府随后也能通过税收,来支付贷款的利息和本金。”
他补充,总审计署根据财政部所提供的数据而做出推测,预计大马在2034年需支付100亿令吉的债务。
此外,黄家和透露,尽管总审计司对联邦政府财务报颁发了无异议证书,但当中是有数个事项
是被给予强调事项(emphasis of matter)。
他指出,当中就包括政府从发展与行政拨款拨出了39亿4200万令吉,在以奖掖的形式下发放予
11间公司,以支付贷款。
他说,虽然这方式并未抵触1972年贷款法令第8条文,但总审计司却认为,此方式在审计的角度上,是无法反映会计作业的。
“有鉴于此,总审计司认为,政府若要发放有关款项予政府持有公司,以偿还贷款,那这笔款项,就应记录为‘可索回的预付款项或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