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兹里:征旅游税还看关税局
信息来自:东方online · 作者: · 日期:14-07-2017

2017-07-13

(吉隆坡13日讯)继酒店旅游税风波闹大后,旅游及文化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改口表示,旅游税的落实日期不是旅游部说了算,不但要得到全马各州同意,还需要待关税局准备就绪,才可以开始征收。

“等关税局准备就绪,就能开始征收。他们才是负责征税的单位。你们怎么来问我?应该要问他们。”

“如果他们8月1日都还没准备征收,就等到9月1日吧。再不行,就等到10月1日、11月1日……”

他早前称,旅游税征收与否乃旅游部长说了算,但今天却改口称征收旅游税是关税局的决定。

他说,此前原定旅游税将在今年8月1日落实,此乃法案列明,但实际上需要多方配合才能敲定征收日期,包括需要取得全马各州属的同意。

“要全马州属都同意,我们才会落实,不会有任何州属先行落实旅游税。”

“我说的州属包括东马的沙巴和砂拉越。”

他今日为“马来西亚我的第二家园计划”(简称MM2H)工作坊推介后,在记者会表示。

不过,纳兹里表示,政府征收旅游税是有其苦衷。“政府原来拨给旅游及文化部的宣传费用是2亿令吉。但2015年之后却削减至1.1亿令吉。”

他强调,拨款的削减导致我国旅游推广工作不如邻国泰国、印尼或新加坡。

他指出,印尼政府为该国旅游部拨出3亿美元的推广经费。

“他国政府的不仅是3亿,而且还是美元。我们只有1.1亿令吉而已,马币还贬值了!如果不征税,你要旅游部用什么来推广我国旅游业?”

“我们不能等到政府拨款的时候才开始大打广告,不然我们会被泰国、印尼比下去。”
 
 

以租出房间计算  没缴旅游税游客禁离境

2017-04-04   南洋商报

(吉隆坡4日讯)政府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17年旅游税法案,法案阐明,任何人士若没有缴付旅游税,关税局总监可要求各州移民局主任,禁止相关人士离开马来西亚。

旅游税是以租用的房间多少计算而非以人头计算,若一间房间住客超过一人,其他旅客无需承担旅游税;因此没有缴付旅游税者,必须还清相关税务,或给予让关税局总监满意的抵押或保障,方便离境。

旅游及文化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今日提呈2017年旅游税法案一读。

在此法案下,经营旅客住宿的业者,若没有在法令生效后的30天内向关税局注册,均属违例,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年、罚款不超过3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业者必须发出以马来文或英文书写的旅游税收据给旅客,单据必须清楚列明旅游税的数额。”

此外,业者也必须收藏所有以国文和英文书写的旅游税资料、文件和记录长达7年,否则属于违例。

法案阐明,经营住宿场所的业者若无法在期满时,出示旅游税资料或文件,或无法缴交旅游税给关税局,负责人可被判罚款不超过3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法案阐明,除了旅客住宿场所业者可被对付,当天值勤的员工或代理若犯错,也背负法律责任。

“住宿场所”的定义是“任何为旅客提供住宿的建筑物”,包括宿舍、酒店、旅馆、招待所以及休息室。

查住宿场所无需搜查令

2017年旅游税法案赋予关税局官员更大权力,包括有权在无需搜查令下突击住宿场所进行搜查、充公文件、逮捕相关人士等,权力相等于在刑事程序法典下任何等级的警员。 

法案阐明,关税局官员有权自由进入旅客住宿场所进行检举行动,住宿负责人或职员必须给予官员配合与合作,否则可被罚款不超过3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旅客住宿场所负责人不能阻止官员进入有关住宿场所查办,否则可被判坐牢不超过3年或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外,推事庭也可发出搜查令给官员进入进行搜查和捉人。官员也可破门而入或使用暴力解除障碍。

在此法案下,关税局总监若认为业者或负责人涉嫌欺诈提供伪造资料,可向业者征收更高的旅游税务。 

法案阐明,关税局总监也有权允许业者以分期付款方式缴付旅游税或罚款,法庭可以谕令违法的业者缴付罚款。 

授权财长制定税率

法案授权财政部长,在获得旅游部长的认可下,制定合理的旅游税率,同时需要宪报颁布。 

“一旦有关指令届满120天,旅游部长必须向国会下议院提呈,以定夺是否继续相关税率。”

法案阐明,若业者不小心多付了旅游税、罚款、附加费或其它费用给关税局,可在6年期限内填写表格向当局索回有关款项。 

法案授权旅游部长,豁免任何旅客缴交、旅客住宿场所的业者征收旅游税,以及决定任何酒店业者豁免注册。 

法案阐明,若业者要结束相关旅客住宿场所的营业,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关税局总监。
 
 

8月起征收 2.50至20元  国人也需缴旅游税

2017-06-06   南洋商报

(八打灵再也6日讯)大马将从8月1日起向国内外游客征收旅游税,经营旅客住宿的业者则需从7月1日起向关税局注册,旅游税率从2令吉50仙至20令吉,视住宿等级而定。

业者下月起须注册

关税局昨日在其官网公布旅游税详情,强调落实旅游税是为了加强游客的旅游体验,税收将用以发展旅游业,包括改善旅游基础设施及设备、进行旅游促销及宣传活动、保护大自然、文化及遗产。

根据相关公布,旅游税是向在本地住宿的游客征收的税务,而“游客”的定义则是到某处参观的大马人或外国人。

根据当局阐明的“游客”定义,到某地方度假、拜访亲友、出席会议或研讨会,或进行其他与有报酬职业无关的活动,都被归类为“游客”。

换言之,大马游客也需缴交旅游税。

政府是于4月4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17年旅游税法案,阐明任何人若没有缴付旅游税,关税局总监可要求各州移民局主任,禁止相关人士离开大马。

旅游税是以租用的房间多少来计算,而非以人头计算,若一间房间住客超过一人,其他旅客无须承担旅游税。
 

 
民宿及乡宿豁免注册

向旅游及文化部注册的民宿及乡宿(kampung-stay),以及少于10间房的旅客住宿,豁免注册旅游税。

根据关税局官网,其他豁免旅游税的旅客住宿包括宗教机构所管理的非商业用途住宿、中央政府、州政府或法定机构所经营,用以培训及教育的非商业用途住宿。

上述旅客住宿豁免向关税局注册,相关业者也不能向居住的游客征收旅游税。
 


关税局:尚未生效  旅游税通告撤下

2017-06-07  星洲日报

(雪兰莪.八打灵再也7日讯)关税局昨日刚宣布“8月1日开始征收旅游税,住宿经营者的注册从7月1日开始”,但今日却撤下有关通告。

关税局消费税主任阿末马赫受询时证实关税局撤下有关宣布,并解释旅游税法案尚待国家元首签署,所以未能生效。

关税局昨日在消费税官网上宣布,从2017年8月1日开始,包括大马人在内的游客,在入住非星级住宿场所或星级酒店时,将被征收2令吉50仙至20令吉不等的旅游税。

酒店及住宿经营者从2017年7月1日起,需在30日内向关税局注册。

不过,记者今午上网查看消费税官网时,发现有关宣布已被撤下。

近期将召见酒店业者

阿末马赫也说,关税局也还未敲定征收旅游税的日期,和住宿经营者开始注册的日期。

他透露会在一两周内召见酒店业者,解释旅游税的事项。

关税局副总监(关税与消费税)拿督祖基菲里则说,关于旅游税的宣布将由财政部发出,敬请公众和业者等待财政部的宣布。

关税局昨日在消费税官网上的宣布指出,需征收旅游税的住宿场所包括由东主、业主或经理经营的收费旅社、酒店、小旅店、寄宿房子、别墅和有房间供出租的房屋,以及以出租或任何形式报酬,为游客提供住宿的建筑物;游客包括任何大马籍和外国游客。

关税局举例,三星级酒店一晚费用为160令吉,旅游税就是5令吉,服务费和消费税则另外计算。

不过,以下住宿场所可免于注册及征收旅游税:.向旅游及文化部注册的民宿(homestay)和乡村民宿(kampungstay);.由宗教机构设立和维持、非商业性质的住宿;.少于10间客房的住宿场所;.联邦政府、州政府或法定机构经营、用于进行培训、教育或住宿,非商业性质的住宿场所。

关税局表示,旅游税收将用来发展旅游业,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设备,以及进行旅游推广活动和运动。

酒店业者协会:若8月生效太仓促

马来西亚酒店业者协会(MAHO)执行董事沙哈鲁丁指出,如果政府决定从8月1日开始征收旅游税,而酒店及住宿经营者只有30天向关税局注册,对业者来说实在是太仓促了。

他表示会向政府申请把旅游税的生效日期展延至半年后,以让业者有足够时间做好准备。

他透露,该会将致函财政部、关税局,以及旅游及文化部,并已通知会员,在政府有回应前先按兵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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