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条例保护人民 财长:债务限额仍受约束
信息来自:e 南洋 · 作者: · 日期:08-04-2021

2021年04月07日

(吉隆坡7日讯)财政部长东姑扎夫鲁上议员指出,尽管目前紧急条例生效,但债务限额仍受到相关法令的约束。

他说,政府希望澄清,在紧急状态的唯一优先事项是利用现有的所有政策和立法,来保护人民的生命和生计。

“在考虑到不断变化的情况和冠病疫情危机造成的不确定性,中央政府和州政府都需要灵活地批准附加开销,以解决卫生危机,还有迫切需解决因疫情对经济造成的直接影响。”

他指出,政府在宪报上颁布和修订2021年紧急状态(必需权力2)条例,考虑了以下几个事项:

1.紧急状态期间,有关临时财务拨款的条例使附加开销可经由财政部(财长)或各州的州务大臣或首席部长批准支出。该修订条例是根据1969年紧急状态(必需权力)条例第3条文,以及1969年至1971年发出的14项与财务有关的通报,以此作为基础来修订2021年紧急状态(必需权力2)条例。

2.在紧急条例中,与临时财务拨款有关的部分并不是新鲜事,在1969年至1971年施行紧急状态期间,也有提呈年度财政预算案和追加预算案。

3.关于修订紧急条例一事也已获得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御准,陛下认同有必要迅速采取行动,以维护公共卫生、经济可持续性和公共秩序。

“联邦宪法和1957年财务程序法令不允许贷款来支付管理开销。因此,政府必须确保管理开销不超过政府收入。”

扎夫鲁说,任何附加开销必须符合现有的法律与条例,这是政府必须遵守的守则和程序。紧急条例并没有免除或取消法定债务限额,同时也没免除经常账户结余的规定。
 
“实际上,通过宪报颁布开销,这意味着政府是透明的,并努力确保问责制和在执行开销方面负责任,尤其是在这段紧急状态期间。”

他说,国家债务涵盖的是大马政府债券(MGS)、大马政府投资票据(MGII)及大马回教债券(MITB),限额为60%。“至于国外债务和国库债务则分别定下了350亿令吉和100亿令吉的限额。”

他强调,紧急条例下,债务限额仍受到相关法令的约束。

“截至2020年杪,政府的法定债务为8207亿令吉或国内生产总值(GDP)的58%,预料今年底会达到58.5%。至于外部贷款和国库债务,分别为283亿令吉和65亿令吉。”

扎夫鲁说,国家银行不久前下调今年GDP的增长预测,介于6%至7.5%。

他有信心通过全国冠病免疫计划,针对性的行动管控措施以及严格遵守防疫标准作业程序(SOP),相信我国可以实现良好且可持续的经济增长。

他也说,政府正起草财政责任法令,将加强中期财政框架,如确保支出优先程序、改善税收制度,更有效地执法以及铲除开销的偏差。

“如果有需要附加开销来帮助人民和商业,请放心,政府在财政纪律会保持坚定和透明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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