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14
国会下议院在 10 月 5 日通过了《 2011 年甘榜峇鲁发展机构法案》。接下来这法案必须经过上议院辩论,以及得到元首御准,才能成为有法律效力的法令。在完成立法程序前,这法案是没有效力的。
不幸的是,联邦直辖区及城市和谐部( KWPKB )似乎不理会立法程序,早已对受 1950 年马来农业聚落法令( Malay Agricultural Settlement Enactment 1950 )保护的甘榜峇鲁地段虎视眈眈。
2011 年 10 月 19 日,该部与马来农业聚落管理局,数个据说与甘榜峇鲁有利益关系的非政府组织,以及相关的官联公司,在布城联邦直辖区部大厦七楼开会商讨甘榜峇鲁的发展课题。
在会后的新闻发布会中,部长拿督拉惹侬仄上议员就兴高采烈地宣称,联邦直辖区部将成立一个临时团队,并拨款 1,500 万令吉,以展开前期工作。媒体还报导,他曾说:“难道我们要等到程序完成了,才开始发展这片土地吗?”
显然甘榜峇鲁的地主及土地继承人还未清楚政府的发展大计,部门的领导就迫不及待要进入村庄发展马来人的土地了。部门官员只听取甘榜峇鲁乡村发展协会( PPKB )及甘榜峇鲁子弟协会( PAKAM )的意见,而这两个团体并不拥有代表地主或继承人的正式地位。为何这两个长期以来苟延残喘的组织,忽然跳出来附和发展甘榜峇鲁的计划呢?他们在部长提出发展建议后才出现,是否背后有什么企图?
尽管联邦直辖区部晓得《 2011 年甘榜峇鲁发展机构法案》尚未通过,却已计划组织临时团队,并拨款 1,500 万令吉进行前期工作,这突显了他们的贪婪。法案还没有通过,就已计划要侵占甘榜峇鲁的土地了。
1,500 万令吉的拨款也引发了疑问。这拨款是如何发出的?交到谁的手上?所谓的临时团队还未成立,拨款就已花费了 900 万令吉。到底是谁用了这笔钱,是市政府还是哪个单位呢?还是这 900 万令吉就是用在组织这临时团队上?
除此之外,为何联邦直辖区及城市福利部能在法案通过前,率先组织执行相关任务的团队呢?难道这是政府治国的方式吗?为何立法程序还未结束,法律还未生效,拨款就已发出了,甚至已花了一部分呢?这举动显然不但侮辱国会及君主的举动,更触犯了法律。
部长也表示,部门正与无法代表地主的相关社团与官联公司展开商讨,显然没有将地主及继承人放在眼里。为何地主及继承人总是被忽略了?
必须注意的是,当局希望发展的土地,是属于地主及其继承人的,而不是社团或国营企业的。为何部长答应将不忽略地主及继承人的权益,却只咨询社团及国营企业的意见呢?这再次显示一切承诺只不过是空谈。
为何要这么匆忙发展甘榜峇鲁地段,以至连地主及继承人也不知道这新法令及发展计划的详情?
这种贪婪的举动,人民应该看清楚。我们切勿让同胞的土地及自尊,被一些只考虑自身利益,而忽略民族生存及尊严的人玩弄。
作者 Zulhazmi Shariff 是甘榜峇鲁发展秘书处法律顾问。
harakahdaily.net 评论 25/1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