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对外国投资优惠政策
信息来自:http://www.cnsruic.com/ · 作者: · 日期:31-08-2016

2016-01-14

一、优惠政策框架

马来西亚投资政策以《1986年促进投资法》、《1967年所得税法》、《1967年关税法》、《1972年销售税法》、《1976年国内税法》以及《1990年自由区法》等为法律基础,这些法律涵盖了对制造业、农业、旅游业等领域投资活动的批准程序和各种鼓励与促进措施。

2010年,马来西亚联邦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新的举措,以促进投资增长。包括设立国家投资委员会(National Committee on Investments,NCI), 由马来西亚贸工部部长和总理府绩效管理实施署署长作为联席主席,委员由财政部、总理府经济计划署、央行、绩效管理实施署、贸工部、投资发展局、统计局的官员组成,负责实时审批投资项目;将投资发展局企业化,授予更多权限,以提高该机构施政灵活性,吸引更多投资;修订了《促进行动及产品列表》(即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关注五大经济发展走廊吸引投资情况,强化各走廊发展局的职能。

鼓励政策和优惠措施主要是以税务减免的形式出现的,分为直接税激励和间接税激励两种。直接税激励是指对一定时期内的所得税进行部分或全部减免;间接税激励则以免除进口税、销售税或国内税的形式出现。

(1 )新兴工业地位(Pioneer Status,PS ):获得新兴工业地位 (Pioneer Status,PS)称号的企业可享受为期5年的所得税部分减免,仅需就其法定收人的30%征收所得税。

(2) 投资税务补贴(Investment Tax Allowance,ITA):获得投资税务补贴的企业,可享受为期5年合格资本支出60%的投资税务补贴。该补贴可用于冲抵其纳税年法定收入的70%,其余30%按规定纳税,未用完的补贴可转至下一年使用,直至用完为止。享受新兴工业地位或投资税务补贴的资格是以企业具备的某方面优势为基础的,包括较高的产品附加值、先进的技术水平以及产业关联等。符合这些条件的投资被称为“促进行动”或“促进产品”。马政府专门制订了有关制造业的《促进行动及产品列表》。除制造业外,两项鼓励政策均可适用于其他行业申请,如农业、旅游业及制造业相关的服务业等。

(3) 再投资补贴(Reinvestment Allowance,RA):再投资补贴主要适用于制造业与农业。运营12个月以上的制造类企业因扩充产能需要,进行生产设备现代化或产品多样化升级改造的开销,可申请再投资补贴。合格资本支出额60%的补贴可用于冲抵其纳税年法定收人的70%,其余30%按规定纳税。

(4) 加速资本补贴(Accelerated Capital Allowance,ACA):使用了 15年的再投资补贴后,再投资在“促进产品”的企业可申请加速资本补贴,为期3年,一年享受合格资本支出40%的初期补贴,之后两年均为 20%。除制造业外,加速资本补贴还适用于其他行业申请,如农业、环境管理及信息通讯技术等。除制造业外,加速资本补贴还适用于其他行业申请,如农业、环境管麵信息通讯技术等。

(5) 农业补贴(Agricultural Allowance,AA):马来西亚的农业企业与合作雖团除了农业《健行动及产品列表》外,也可申薇兴工业地位或投资税务补贴的优惠。《1967年所得税法》规定,投资者在土地开垦、农作物种植、农用道路开辟及农用建筑等项目的支出均可申请资本补贴和建筑补贴。考虑到农业投资计划开始到农产品加工的自然时间间隔,大型综合农业投资项目在农产品加工或制造过程中的资本支出还可单独享受为期5年的投资税务补贴。

(6) 多媒体超级走廊地位(MSC Status):马政府于1996年推出了信息通讯技术计划,即多媒体超级走廊(MultimediaSuperCorridor,简称MSC),目标是成为全球信息通讯产业中心。经多媒体发展机构(Multimedia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核准的信息通讯企业可在新兴工业地位的基础上,享受免缴全额所得税或合格资本支出全额补贴(首轮有效期为5年),同时在外资股权比例及聘请外籍技术员工上不受限制。

运营总部地位(Operational HeadquartersStatus )、国际采购中心地位(International Procurement CentresStatus)和区域分销中心地位(Regional DistributionCentres Status)。为进一步加强马来西亚在国际上的区域地位,经核准的运营总部、区域分销中心和国际采购中心除了100%外资股权不受限制以外,还可享受为期10年的免缴全额所得税等其他优惠。

二、行业鼓励政策

【清真食品加工及认证】包括:凡生产清真食品的公司,自符合规定的第一笔资本支出之日起5年内所发生符合规定资本支出的100%可享受投资税赋抵减。

【多媒体超级走廊公司】为了成为全球信息与通讯技术产业的中心,马来西亚政府于1996年创建了信息与通讯技术计划,即多媒体超级走廊。所有取得多媒体超级走廊地位的公司都可享受马来西亚政府提供的一系列财税、金融鼓励政策及保障,主要包括:提供世界级的硬体及资讯基础设施;无限制地聘请国内外知识型雇员;公司所有权自由化;长达10年的税收豁免政策或五年的财税津贴等。

【鼓励发展生物科技】马来西亚2007年财政预算报告宣布了一系列新举措,鼓励在生物科技领域的投资,推动生物科技的发展。投资鼓励政策包括:生物科技公司从首年盈利开始,免交10年所得税;第二,从第11年开始缴纳20%的所得税,优惠期仍为10年;第三,在生物科技领域进行投资的个人和公司,将减去与其原始资本投资相等的税收,并获得前期的融资支持;第四,生物科技公司在进行兼并或收购时,可免征印花税,并免交5年的不动产收益税;第五,用于生物科技研究的建筑物可获得有关的工业建筑物津贴。

三、地区鼓励政策

【五大经济特区】近年来,马来西亚政府鼓励外资政策力度逐步加大,为平衡区域发展,陆续推出五大经济发展走廊,基本涵盖了西马半岛大部分区域以及东马的两个州,投资该地区的公司,均可申请5-10年免缴所得税,或5年内合格资本支出全额补贴。根据具体区域实际情况,联邦政府制定了不同的重点发展行业:

(1) 伊斯干达开发区(Iskandar Malaysia):位于马来半岛南端柔佛州,占地面积约2200平方公里,重点推动服务业成为经济发展的关键动力。鼓励投资行业包括:旅游服务、教育服务、医疗保健、物流运输、创意产业及金融咨询服务等。

(2) 北部经济走廊(Northern Corridor Economic Region,NICER):涵盖了马来半岛北部玻璃市州、吉打州、槟州及霹雳州北部区域,占地面积约1.8万平方公里,重点鼓励投资行业包括农业、制造业、旅游及保健、教育及人力资本和社会发展等。

(3) 东海岸经济区(East Coast Economic Region, ECER):包括东海岸吉兰丹州、登加楼州、彭亨州及柔佛州的丰盛港地区,占地面积约 6.7万平方公里,重点鼓励投资行业包括旅游业、油气及石化产业、制造业、农业和教育等。2012年最受关注的项目是中马两国合作开发的马中关丹产业园区。2013年2月,中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与马总理纳吉布共同出席了园区启动仪式。

(4) 沙巴发展走廊(Sabah Development Corridor,SDC):涵盖了东马沙巴州大部分地区,占地面积约7.4万平方公里,重点鼓励投资行业包括旅游业、物流业及制造业等。

(5) 砂捞越再生能源走廊(Sarawak Corridor of Renewable Energy,SCORE):位于东马砂捞越州西北部,占地面积约7.1万平方公里,砂州拥有丰富的能源资源,重点鼓励投资行业包括油气产品、铝业、玻璃、旅游业、棕油、木材、畜牧业、7JC产养殖、船舶工程和钢铁业等。

自2006年推行经济走廊计划以来,五大经济走廊已吸引投资264.5亿马币,创造了13.2万个工作机会。其中伊斯干达发展区(IDR)吸引投资额最高,达83.4亿马币,创造了5.6万个工作机会;北部经济走廊(NCER) 吸引投资68.9亿马币,创造了2.6万个工作机会;东海岸经济区(ECER)吸引投资51.4亿马币,创造了2.7万个工作机会;沙巴发展走廊(SDC) 吸引投资54.2亿马币,创造了1万个工作机会;砂捞越再生能源走廊(SCORE)吸引投资额8.3亿马币,创造了 1.3万个工作机会。

【“大吉隆坡”计划】马来西亚“大吉隆坡”计划全线启动。大吉隆坡/巴生河谷地区(Greater KL/Kalang Valley):经济转型计划(ETP) 中提出的国家关键经济领域(NKEAs)之一,位于吉隆坡一巴生河谷流域,涵盖了吉隆坡附近10个城市,占地面积约2800平方公里。概念参考了大伦敦(Greater London)和大多伦多地区(Greater Toronto Area),计划从基础设施、人民收入和居住环境三方面着手,将吉隆坡打造成为世界前二十大适合居住的国际大都市之一。

特殊经济区域的规定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与马中关丹产业园是首个中国政府支持的以姊妹工业园形式开展双边经贸合作的项目。2012年4月1日,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正式开园;2013年2月5日,马中关丹产业园举行了盛大的启动仪式,标志着”两国双园“模式的全面启动,将进一步推进双边各领域全方位合作。作为中国一东盟经贸合作的示范项目,“中马钦州产业园”与“马中关丹产业园”这两个姊妹园区可有效利用中马双方的资源、资金、技术和市场等互补优势,提升区域发展水平,促进中国与东盟国家间的互联互通。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QIP)】

(1 )基本规划:园区啲邻钦州保税港区和国家级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规划面积55平方公里,计划分三期实施开发建设:一期为包含居住、产业、商业及行政办公用地的综合区,面积为15.11平方公里;二期为生活性服务中心、产业区和居住区,面积18.1平方公里;三期为智慧生态区及产业区,面积22.2平方公里。

(2) 开发模式:园区开发由中马双方牵头企业在华成立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投资合作有限公司,作为园区开发主体,由中方控股51%,马方占股49%,共同从事土地开发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3) 产业指引:园区采取产业与新城融合发展、产业链与服务链共同打造的模式,合理布局工业与服务业。重点发展三类产业:一是综合制造业,包括汽车零配件加工、船舶零配件、工程与港口机械装备、食品加工、生物技术等产业;二是信息技术产业,包括电子信息产业、信息和通 讯技术产业、云计算数据中心等;三是现代服务业,包括金融、大宗商品交易、现代物流仓储、教育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配套、房地产等生活性服务业。

【马中关丹产业园(MCKIP)

(1 )基本规划:产业园位于彭亨州关丹市格宾(GEBENG )工业区内,面积1500英亩(约6.07平方公里),距离关丹港仅5公里,关丹市区 25公里,关丹机场40公里,距离吉隆坡250公里,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关丹港距离钦州港1104海里,航行仅需3-4天,到中国其他港口也只需4-8天时间。

(2) 开发模式:由中马双方牵头企业在马成立合资公司作为产业园开发主体,由马方占股51%,中方占股49%,共同从事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后期招商工作。

(3) 产业指引:十大重点产业包括:塑料及金属行业设备、汽车零部件、纤维水泥板、不镑钢产品、食品加工、碳纤维、电子电器、信息通讯、消费类商品以及可再生能源。

(4) 优惠政策:目前,马方对产业园提出的优惠政策主要分为财政 优惠和非财政优惠两类。其中,财政优惠包括:①自第一笔合法收人起10年内100%免缴所得税,或享受5年合格资本支出全额补贴;②工业园开发、农业及旅游项目免缴印花税;③机械设备免缴进口税及销售税。非财政优惠包括:①地价优惠;②工业园基础设施相对成熟;③外籍员工政策相对灵活;④人力资源丰富。

 

经济策划组
国家银行
MIDA
My Trade Link
马来西亚财政部
国家统计局
Country Report
新经济模式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