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在华投资现状及促进投资建议
信息来自:http://fdi.gov.cn/pub/FDI/dwtz/ggtzzc/yz/mlxy/t20060423_2797 · 作者: · 日期:23-12-2006

2005-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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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马来西亚对外投资和在华投资现状

  (一)马来西亚对外投资情况

  马来西亚的对外投资管理机构主要为国家银行(Bank Negara)。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以前,马政府对海外投资的监管相对较为宽松,每年的对外投资额约为130亿至150亿马币。金融危机爆发后,马政府对海外投资实行了非常严格的管制,根据有关规定,所有的居民,无论是否在国内借贷,凡付款给外国人以用作投资用途的款项,每次不可超过10,000马币(约合2632美元)或等值的外币,否则需经过国家银行批准后方可进行。一些重大的海外投资工业项目,除须国家银行批准外,还须得到马贸工部的批准。近年来随着马国内经济形势的逐渐好转,上述金融外汇管制措施已日益放宽。但在实际操作中,马工商界往往采取变通措施,以减缓和规避马政府对其海外投资的干预和监管。

  根据马央行统计,自1997年以来,马来西亚对外投资保持了相当规模,每年对外投资额均超过100亿马币(约26.32亿美元),2001年以来受“9-11”事件及国内内需拉动影响,马对外投资呈下降趋势,2002年为74.05 亿马币(有关数据见表一)。马对外投资的主要国家和地区为:印尼、新加坡、美国、英国、泰国和荷兰等。马对外投资的形式主要为在东道国建立合资公司(包括成立新公司和购买当地公司),此类投资约占马对外投资总额的65.8%,另有31.09%为非居民贷款,约3.1%用于投资房地产。

  数据来源:马来西亚央行2002-2003经济报告书

  马来西亚海外投资以制造业和资源型产品开采加工为主,主要涉及电子电器、化学化工、机械机电、橡胶及木材加工、食品加工以及原油开采和油棕树种植经营等领域,服务业则以酒店、商业零售为主。2002年5月,马来西亚杨忠礼电力集团以12.4亿英镑收购了英国的Wessex供水有限公司,9月马来西亚 IOI集团以8.1亿马币(约合2.13亿美元)收购了油脂供应商Loders Croklaan,在马国内以及东南亚商界引起很大轰动,显示了马国内大财团对外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

  根据有关数据显示,目前马来西亚每年在我国(实际)投资额为2.5亿美元到3亿美元左右,占其年度对外投资总额的比重约为10%。

  (二)马来西亚在华投资情况

  马来西亚在华投资始于1984年,其对华投资多分布在广东、福建等沿海地区,最初投资的行业主要有橡胶、食品、化妆品、家俱、饲料及机械制造等,项目规模较小,且多为加工工业,近年来开始涉足于其他领域和地域。自1992年以来,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扩大,马政府取消了华人访华的限制,马商界尤其华人掀起对中国投资热潮,投资额成倍增长,并在1996年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当年马在华投资项目206个,合同外资金额7.57亿美元,实际投入资金4.6亿美元。(有关马在华投资情况见表二和表三)

  数据来源:中国外经贸部外资司

  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自1997年起马对华投资开始呈现下降趋势。1999年,马来西亚的经济虽然走上了复苏的道路,但马对华投资下滑趋势仍未能扭转。主要是因为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马政府采取货币管制措施后限制国内资金外流;许多马工商企业受危机重创,资金短缺,内部自顾不暇,无力对外投资;在中国的投资项目有的效益不佳,不少企业陷入商业纠纷且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产生负面影响等等。

  2000年以来,马在华投资情况有所好转,合同外资金额实现了恢复性增长,达到3.89亿美元,增长了46.9%。2001年马来华投资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态势,特别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马在华投资增幅明显,当年合同金额和实际到位金额分别为5.03亿美元和2.55亿美元,分别同比增长了 29.31%和34.5%。2002年,我新批马投资项目319个,同比增长69.68%,合同金额为7.93亿美元,同比增长67.9%,实际到位金额为3.68亿美元,同比增长39.88%。
截止2002年底,我共批准马投资项目2535个,合同外资金额62.13亿美元,实际投入28.18亿美元;分别占我相关吸收外资总额的0.60%、0.75%和0.63%。按实际到位外资看,2002年,马来西亚在我吸收外资来源国家和地区的排名中位列第16位。

  表三:1996年以来马在华统计数据表
                                     (单位:亿美元)
  年度  项目数  增 幅  合同金额  增 幅  实际金额    增 幅
  1996  206        7.57         4.6
  1997  192   -6.79%  4.9   -35.27%   3.8    -16.98%
  1998  144   -26.56%  3.37   -32.24%    3.4    -12.56%
  1999  131   -7.1%   2.65   -20.3%    2.27    -32.1%
  2000  115   -12.2%  3.89   46.9%    1.9    -16.6%
  2001  188   63.48%  5.03   29.31%   2.55    34.5%
  2002  319   69.68%  7.93   67.9%    3.68    39.88%
  共计   2535        62.13         28.18

  数据来源:中国外经贸部外资司

  从马在华投资领域看,目前马在华投资领域已由最初投资的橡胶、食品、化妆品、家俱、饲料及机械制造等制造业扩展至能源开采、交通、房地产开发、酒店、金融、保险、商业零售等服务领域。比较突出的有,马郭兄弟集团在我国设立的10余家香格里拉酒店(投资额不详,因该集团目前主要业务转移至香港,故在华设立酒店等投资往往以香港作为来源地);马金狮集团在华兴办的30余家百盛(Parkson)百货商店,总投资1亿多美元;马来西亚发林集团1992年9月投资2.4亿人民币在福建泉州与37家国有企业进行的一揽子嫁接项目;2000年12月28日在上海浦东开业的马来亚银行,其资本金为人民币1.0亿元等。

  从马在华投资地域看,马在华投资已由最初的广东、福建、江苏等东部沿海地区逐步扩展至内地,近年来,马商在我西部地区投资从事橡胶产品制造、房地产开发、旅游等业务等逐渐增多。

  目前,有关统计显示,马来西亚对华投资最多的企业为“金狮集团”,该集团投资于中国20余个省、市、自治区,近60个项目,投资范围涉及商业零售、啤酒、钢铁等领域,多为生产型企业,总投入资金近10亿美元。

  二、马来西亚当前经济形势和在华投资存在的不足与问题

  (一)当前马国内经济形势

  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对马来西亚的国家经济造成重创,近年来,马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相关措施,包括固定汇率、逐步放松外汇管制、积极拉动内需、努力扩大出口和发展转口贸易、积极吸收外资等,马国家经济逐步复苏并呈现良性发展态势,1999年和2000年马GDP分别增长了5.4%和8.3%,2001 年受“9-11”事件影响,当年GDP仅增长了0.4%,而去年(2002年)GDP增幅达4.2%,当年GDP总量达到3615.97亿马币(约合 951.57亿美元),人均GDP近4000美元。

  据估算,马来西亚在华投资者中,近90%的为华人。受金融危机影响,马国内整体对外投资能力大大削弱,特别是华人企业,在金融和政策上得不到政府支持,大企业集团有退守调整重组的倾向。而从另一个角度看,马来西亚的华商控制着约70%的马私人财富,近年来,马华商集团,特别是家族企业,发展较快,在马工商界中的地位日益提高。据马来西亚《商业》月刊按2002年马工商界人士拥有的净资产额统计,前40位富豪所掌握的资产额达500.19亿马币(约合131.63亿美元),占马当年GDP 总量(3615.97亿马币)的13.83%。其中,华人富豪为31位,掌握的资产约为354.43亿马币(约合93.27亿美元),占前40位富豪总资产的70.86%,占马当年GDP总量的9.8%。马华商发展前景和投资能力不可低估。

  加入世贸组织后的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吸收外资日益增多,对外开放程度日益拓宽,“西部大开发长略”的逐步实施,无疑对马工商界人士构成了强大的吸引力,加上海外华人所固有的“中国情结”,将会对在华投资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2002年马在华投资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当年新批马在华投资项目319 个,同比增长69.68%,合同金额为7.93亿美元,同比增长67.9%,实际到位金额为3.68亿美元,同比增长39.88%。上述有关数据预示着未来马在华投资的良好发展前景。

  (二)马来西亚在华投资有关问题和不足

  尽管近两年来,马来西亚在华投资保持了30%-40%的快速增长态势,但也应看到,一些不和谐因素对马在华投资所起到的负面作用。

  1、投资纠纷的处理

  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马在华投资纠纷投诉案例增加,2001年和2002年我驻马商务处分别接待马商人投诉18起和16起,投诉的内容主要为中方合作伙伴的“背信弃义”、国有和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不清、外商胜诉难以执行和有关税费优惠难以落实等问题,我处皆以不同形式及时向国内有关部门反映,但国内处理缓慢滞后。值得注意的是,外商投诉所涉及的项目多为大中型投资,如马发林集团在福建泉州的国有企业一揽子嫁接项目,投资额达2.4亿元(人民币),因土地使用权问题向省市有关部门投诉了11年,至今未得到有效解决;另如马阳光集团在湖北承接的高速公路项目,投资额达5.8亿元(人民币),至2000年以来受国家有关文件政策影响,原来地方政府承诺的优惠措施中有906万人民币税费返还未能如约兑现。这些大中项目的投资者多为马政界和工商界知名人士,如阳光集团主席李三春先生为前马来西亚执政党之一的马华公会主席,担任过马交通部长等职;而发林集团的主席林玉唐先生,为马槟州华社领袖,在马华人党团中担任多个重要职位,在马工商界拥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对于他们的投诉如处理不当,无疑将会对马工商界特别是华人在我国投资产生难以估计的负面影响。

  2、马在华投资结构问题(投资者构成、投资地域和领域)

  马来西亚在华投资者,90%左右为华人,马来族和其他族的工商界人士在华投资很少,而事实上,绝大部分国有资产掌握在马来族手里,相对来说,马来族更容易获得国家的政策和金融支持;另外在华投资的华人中,多位中小商人,目前40位富豪排名中的31位华人富豪,除郭鹤年和其郭氏家族在华有较大投资外,其他富豪在华投资很少。所以,马来族和马华人大的家族和集团企业应该成为今后我招商引资的重要对象。

  从投资领域和地域看,马在华投资中,70%以上的投资集中于制造业和福建、广东、江苏等东南部沿海地区,我应通过加大经济外宣和政策引导力度,推动马在华投资的领域和地域结构更趋平衡。

  3、我对外经济外宣和招商渠道问题

  总体上看,我国的对外经济宣传工作还有很多亟待加强之处,比如说,我们的许多政府网站,特别是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网站,提供的资料有限,或者缺乏英文内容,或者更新滞后等,不利于外商及时全面了解我国以及拟投资区域的有关政策。目前我对马招商引资方式大多停留在出国举办和邀请马有关人士赴国内参加“投资(招商)说明会”等方式上,且以政府承办为主,招商渠道相对较为狭窄。另外,我在马招商团组多依靠“马中经贸商会”和“马来西亚中华工商中会”等当地有关商会行会,而马商会会员基本上都是中小企业(马大财团几乎不参加商会),开展对华贸易多于对华投资,且投资能力有限,招商效果多不理想。因此,如何根据入世后的新形势,加强招商引资宣传,改进招商引资工作,亟待研究。

  4、“中国威胁论”和“中国投资黑洞论”

  面对着中国经济的日益强大、吸收外资的增多以及大量价廉物美的中国商品涌入本地市场,包括马来西亚在内的东盟成员国感到了竞争的压力,“中国威胁论”和“中国投资黑洞论”等言论泛起,宣称中国的经济崛起将对该区域内的其他国家造成威胁,强大的中国很有可能将会在本地区称霸,直接影响到地区的政治和经济格局。另外,因为诸多原因,东盟成员国在中国投资的许多失败者有意夸大中国“不合理的竞争和不透明的制度”是造成他们投资失败的主要原因,认为中国吸收外资的 “磁吸效应”使得原本在东盟国家投资的外商纷纷转向中国,东盟国家应联合起来予以对抗。

  三、马来西亚在华投资预测和扩大吸收马在华投资建议

  (一)马来西亚在华投资预测

  受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成功申办2008年奥运会及中国-东盟“10+1”区域经济合作谈判启动和进程深入等利好因素影响,加上美国、欧盟等国家对我国投资增多的“带动效应”,预计今后几年马来西亚在华投资将有所增加,但因国际资本流动更多受不确定因素影响,且马不是金融中心,更因近年经济增速放缓,马来华人投资后劲不足,而马来族和印度族相对缺乏投资意识,政府也缺乏有效的组织和引导,且马国内投资需求增加,相应对外投资减少,马对华投资增速将不会太高。

  受美伊战争和非典型性肺炎等问题的负面影响,2003年马来西亚对华投资增幅将显著减缓,预计全年马对华实际投资将不会超过2002年(3.68亿美元)的规模。预计今后几年马在华投资将呈现波浪式增长趋势,年度实际投资将保持现有 3.5亿美元规模,如无突发性事件或不特定因素影响,到2005年马对华年度实际投资额将有望突破4亿美元。

  (二)扩大马在华投资建议

  近年来中国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的增长势头,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日益增多,对包括马来西亚在内的东盟国家影响力和吸引力增加,加上马工商界大财团有开拓中国业务的愿望,我国应积极研究有关策略,推动更多的马来西亚商界到中国投资。结合中马当前经贸合作与马国内经济发展形势,我处建议应抓紧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以推动更多的马工商界人士到我国投资:

  第一、加强我对外经济宣传力度。着力做好我对马及东盟经济宣传工作,就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的经济发展形势及外贸外资政策、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及中国发展对东盟及世界经济产生的积极作用等进行宣传,消除有关“中国经济威胁论”及“中国投资黑洞论”等负面影响。今年尤其是要加强我国对“非典型性肺炎”的防治和根治对外宣传力度,最大程度上减缓该问题对我国经贸发展和吸收外资的负面影响。另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推动政府和商业中介网站的建设,加快有关经贸政策、合作项目招标、区域投资环境等相关信息及时便捷地对外公布,并做好英文版的跟进更新。各地政府部门要充分运用好我驻马经商处的桥梁和平台作用,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及时将有关招商项目、投资环境介绍及导向政策等资料交由我驻马经商处对外公布展示。

  第二、努力开拓招商渠道和改进招商方式,继续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目前我国的招商引资工作大都以政府牵头,以组团出访和举办招商洽谈会形式为主,虽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同时存在着形式主义和很大的局限性。今后我们一方面要改进招商洽谈会的工作,继续做好会前准备和会后的联系与跟进,做好“持久战”,强化日常招商力度;同时要努力提高招商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招商项目质量。另一方面要努力拓宽招商渠道,积极推动商会行会招商、以商招商、电子招商、委托招商和驻点招商等形式,提高招商效率。条件成熟和能力许可的地方政府可派员常驻国外,既有利于扩大在当地的宣传,又有利于了解外商背景实力和跟踪推进具体项目落实。另外针对马国内各民族种族经济发展特点、各商会会员组成等实际情况,我国内有关政府部门、商会要积极同马相关政府部门、马各商会特别是马来商会、以及大企业财团的直接联系,有针对性地与有关财团、企业保持经常性联络。

  第三、抓紧做好外商投诉和有关纠纷处理工作。外商在华投资纠纷如不能及时有效解决,将会挫伤外商在我国投资经营的信心,很大程度上我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也会产生不良影响。我处认为,针对外商投诉,特别是有关政策落实、地方乱收费和乱摊派以及外商胜诉执行等典型问题,各地政府要予以足够重视,及时有效解决。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诉协调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外商投诉及遇到的各种问题,切实维护好外商的合法权益。各地政府要下大力气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在加快招商引资硬件建设的同时,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开放透明的政策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切实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坚决杜绝各种乱收费和乱摊派。

  第四、以我驻马经商处牵头,对马工商界来华投资有针对性地做好“四个引导”。一是投资区域上引导由投资东部沿海地区更多地转向中西部地区;二是投资主体上引导更多的马来族和印度族工商界到华投资,初期可推动马华商与马来族工商界联合来华投资;三是引导更多的马政府控股和参股企业对我投资;四是投资方向上引导由原来的投资制造业更多地向投资服务业转变。同时对到华投资者在办理多次往返签证等方面提供更好的服务,推动国内相关政府机构和有关中介组织健全招商引资硬件和软件建设。

  第五、加快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努力开拓我利用外资领域。要加快我国吸收外资有关政策的具体落实,特别是鼓励外商参与西部大开发的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并及时对外公布。另外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并结合我国国情特点,努力开拓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领域。今后十年要重点推动服务业领域的双向开放和投资,发展双边的旅游、教育、咨询等服务贸易。针对东盟地区为全球最大海外华人聚居地特点,我应积极鼓励马及东盟其他国家中的华人后裔来华学习交流,着力推动马各界人士前往我国旅游和留学培训,以此带动我相关服务产业发展,同时可加深马对我全面了解,为今后发展两国经贸关系奠定人际基础,培养接班力量。继续推动两国服务贸易市场进一步开放,鼓励中马双方相互设立更多律师、会计师、专利代理、商检质检认证、经贸咨询、留学服务、运输代理等服务机构,为扩大双边经贸合作提供良好服务。

  第六、针对马来西亚在华投资者绝大多数为华商特点,我福建、广东、海南和广西等侨乡省市应与马有关同乡会和商会保持亲密联系,可以各地侨办外办牵头,邀请组织马有关同乡会和商会到国内参观考察,以商招商、以情招商。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参考苏州新加坡工业园运作模式规划建立马来西亚投资工业园,以良好的园区建设和热情周到高效的服务吸引更多的马华商投资建厂。

  第七、针对马为伊斯兰教国家特点,我宁夏、陕西、新疆等民族聚居区地方政府可加强与马宗教界和马来族工商界交往,既可组团来马宣传我伊斯兰教政策和有关市场,也可邀请马伊斯兰教宗教界和马来族工商界到我国参观考察,推动马来族工商界人士在我国投资开发伊斯兰教用食品和用品,推动出口和转口贸易。


[信息来源:驻马来西亚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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