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南北大道赚 183 亿
信息来自:南洋商报 · 作者: · 日期:11-01-2012

林冠英:南北大道赚 183 亿 民联执政即废路费

2012-01-09

(莎阿南 8 日讯)林冠英重申,一旦民联执政,将立刻拆除南北大道的所有收费站。

他说,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花费 59 亿 4500 万令吉兴建南北大道的特许经营公司,已收取了 242 亿 6600 万令吉的过路费及政府赔偿。

“换句话说,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南北大道特许经营公司已创下 183 亿 2100 万令吉的投资盈余。”

林冠英发表政策演词时说,南北大道特许经营公司没有必要继续向公众收取过路费,因为该公司的回酬已比投资额高出三倍。

“按理说,基于公众利益,有关收费必须马上停止!”

他说,这与槟城大桥的情况一样,耗资 9 亿 4400 万令吉兴建的槟城大桥,已收取了 18 亿 5900 万令吉的过桥费,盈余达 9 亿 2400 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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