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行:使用额增至16亿 电子货币5年狂飙220%
信息来自:e 南洋 · 作者: · 日期:17-06-2021

2021年06月11日
电子 货币

(吉隆坡11日讯)随着二维码和应用程式等电子科技大行其道、金融服务数字化及消费者行为改变,过去5年电子货币的使用额飙升约220%,从约5亿令吉激增至16亿令吉。

国家银行指出,电子货币付款在过去5年稳步扬升,录得双位数的增长;如今电子货币已占大马电子付款总额的33%或三分一,其中去年的电子钱包交易额更按年跃升131%,从2019年的3亿令吉增至6亿令吉。

国行今日在其官网发布的一份电子货币报告中说:“过去5年,电子货币负债(国行的官方用词),即电子货币发行商从其客户收取的资金,也从5亿令吉增至16亿令吉。

鉴于电子货币在电子支付领域的日益显著,电子货币监管框架有必要加强,以确保电子货币在功能增加和发展过程中继续成为安全可靠的支付工具。”

国行认为,重要的是要确保电子货币资金的安全和电子货币发行商的稳健性,以减轻客户遭受损失的潜在风险,并增强公众对使用电子货币的信心。

国行的这份报道列出了国行根据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第11条文或2013年回教金融服务法令批准的电子货币发行人的拟议要求和指导。

“国行邀请各方提出建议以及书面反馈意见,包括对需要澄清或进一步阐述的领域的建议,以及银行应考虑的任何替代建议。

“书面反馈应提出明确的理由、证据或适当的说明,以方便国行的评估。”

所有的意见和回馈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提交给国行。

定义为支付工具

国行将电子货币定义为一种支付工具,用于存储用户预先支付给电子货币发行商的货币价值。

电子货币的形式已经从传统的储值卡发展到基于网络的解决方案,如在线账户或电子钱包。

国行表示,电子货币可用于向接受电子货币作为支付方式的商家支付购买商品和服务的费用,电子货币用户也可以向或从其他用户的电子货币发送或接收资金,或银行账户,如果电子货币发行人启用此类服务,则分别通过个人对个人资金转账服务。

针对电子货币使用额过去5年的上述神速增长,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中总)中央理事暨税务专家孔令龙形容,原本预计需要5至7年才能实现的目标,经过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的洗礼已提前在一年内达成。

他说,疫情爆发前,他原本预期电子钱包将费时5至7年才能全面普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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