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社的“第二所得税”
信息来自:东方日报 · 作者: · 日期:01-11-2010

张明光 2010/11/1

吉隆坡州立华小一名家长认为,学校以“乐捐”为名征收一些费用并不合理,一状告上法庭,起诉学校三机构。 由于牵连甚广,这起案件引起华裔家长和华小董事部的密切关注。

单亲妈妈萧燕美指校方“不断巧立名目”,向学生们征收各种强迫性收费,其中 3 项她认为不合理收费包括,向每名学生(一年级新生和其他年级插班生)征收 300 令吉的“州立华小发展基金”、每月 8 令吉的“多媒体教学器材和全校冷气设备的维修费”,以及把电脑班编进正课内而向每名学生征收每月 12 令吉。

针对萧燕美的指责,州立华小校长彭忠良解释,校方向学生收取的费用是依据教育法令及家教协会的批准,没有胡乱收费,也没有强迫性。

双方如今已经各聘律师,对簿公堂,到底谁是谁非,交由法官定夺。 这是全国首宗家长起诉校方不合理收费案,如果家长胜诉,学校今后就不得再收费,如果校方胜诉,收费就此合理化,因此不论最终判决是什么,都影响深远。

全国 1200 多所华小,向学生征收各项费用的肯定不只是吉隆坡州立华小一所,因此有子女在华小就读的家长,当中难免有人也会像萧燕美一样,觉得负担沉重,只是没有状告校方罢了。

华小为什么需要“巧立名目”向学生征收各项费用? 值得深入探讨。 华小向来得到华社鼎力支持,纷纷把子女送进华小就读,不少人甚至出钱出力,协助校方把学校办得更好,造育英才。

不过,作为是我国教育体系的一环,政府对待华小的态度,却引起华社不满,华教组织和反对党更是时常批评政府没有公平拨款给华小,有“边缘化”华小之嫌。

根据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教总)的资料,最近三个大马计划 (1996-2000 年的第七大马计划, 2001-2005 年的第八大马计划, 2006-2010 年的第九大马计划)的小学发展拨款,华小所获得的拨款只有区区 2.44% 至 3.6% 。

以第九大马计划为例,小学的发展拨款总共 43 亿 8300 万令吉,华小学生人数约占小学生总数 21% ,按照比例,华小应该得到 1/5 的拨款,也就是大约 10 亿令吉。 但实际上,华小只拿到 1 亿 7000 万令吉,这只是总拨款的 1/43 。

柔佛州反对党领袖巫程豪则指出,过去 15 年来,国民小学得到的拨款是每名学生 1106 令吉,华小学生每人只得到 146 令吉,泰米尔小学生则是每人 327 令吉 50 仙。

在今年 6 月公布的第十大马计划( 2011-2015 )下,华社依然觉得华小所获的拨款跟以往大同小异,但华小学生人数比 5 年前增加许多。 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蔡细历也有同感,认为华小拨款应该增加二至三倍,马华如何去争取,成果怎样,华社拭目以待。

华小拨款有限,难道就可以成为校方收费的堂皇理由? 多年以来,华小家长除了缴付各种杂费,学校增建礼堂、教室,往往也还要再“慷慨解囊”,因此有人把华社赞助华小的款项喻为“第二所得税”,久而久之,家长恐怕也会吃不消。

一些华小的校董也认为,董事部与其把征收各项杂费看成常事,不如积极向教育部申请拨款。 如何成事,需要各方的智慧和力量!

经济策划组
国家银行
MIDA
My Trade Link
马来西亚财政部
国家统计局
Country Report
新经济模式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