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教育政策發展簡史
信息来自:http://www.ehornbill.com/ · 作者: · 日期:20-06-2012

2012-06-18

《1952年教育法令》接纳《巴恩报告书》的建议,宣布以英、巫文媒介的国民学校取代华、印文学校,意图消灭华、印学校。因此《1952年教育法令》是對华、印校的死刑判决书。《拉萨报告书》在"最终目标"一节的"一种语文,一个源流"的教育政策,为往后的教育纷争埋下了伏线....

作者: wahaha286 时间: 16-12-2011
《巴恩报告书》死刑判决书

《1952年教育法令》接纳《巴恩报告书》的建议,宣布以英、巫文媒介的国民学校取代华、印文学校,意图消灭华、印学校。因此《1952年教育法令》是對华、印校的死刑判决书。

華社的《方吴报告书》

但是华社也同时推出《方吴报告书》,强调华文教育的重要性,并建议政
府承认及扶助华教的发展,使它成为马来亚国家教育的一环。后来《1952年教育法令》由于财力问题及遭受强烈反对而不能有效执行。

联盟政府承认董教总代表大马华文教育发言


1953年,马华公会(简称马华)联合教总和董总(马来西亚华校董事会联合会总会的简称)组成"马华公会华文教育中央委员会"--通称"三大机构",共同向政府争取华文教育公平合理的权益和地位。三大机构操作至1959年止的这段期间是董教总(董总和教总的简称)与马华关系良好,共同维护华教的时期。而联盟政府当年也承认,董教总代表大马华文教育发言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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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教育白皮书》
由于《1952年教育法令》不得人心及不能有效执行。《1954年教育白皮书》便建议在华校开设英文班,企图逐渐以英文班取代华文班,最终达到变质与消灭华校的目的;教总呼吁全国华校拒绝为政府开设英文班,粉碎了英殖民主义者的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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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教总第一次提出争取华文为官方语文之一

1953年,教总第一次提出争取华文为官方语文之一,获得当年马华公会第一任总会长陈祯禄答应将它列为该党争取的最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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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教总再度发起列华文为官方语文运动


1964年教总再度发起列华文为官方语文运动,却不获马华支援,以至功败垂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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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教总主席沈慕羽还因此事被马华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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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的马华总会长,就是陈祯禄的儿子陈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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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沈慕羽当年也是马华青年团的创办人兼第一任总团长。在1955年的马六甲会谈中,教总以大选时支援东姑领导的联盟作为废除《1952年教育法令》的代价,把华、印校死刑判决书(因《1952年教育法令》意图消灭华、印学校,故有此称)销毁掉。


《拉萨报告书》


同年7月,联盟(多个政党的联合体)在马来亚第一届全国大选中赢得52席中的51席,取得压倒性大胜。同年9月,政府成立以当时教育部长拉萨为首的教育委员会,检讨《1952年教育法令》及《1954年教育白皮书》,并于1956年发表了《1956年教育委员会报告书》,通称《拉萨报告书》。

1956年“火炬运动”

1956年,为抗议当局不以华文学校作为学童入学登记站,华教人士发动了热火朝天的"火炬运动",争取华裔公民把子女送进华文学校,取得广泛教育群众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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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报告书》对教育问题作了一些调整

为了保持三大民族的团结以利向英殖民政府争取独立,《拉萨报告书》对教育问题作了一些调整,显示了开明的一面,其中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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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认三种语文源流学校并存,各以其母语为主要教学媒介;
(2)提供一种"能为本邦全体人民接受"的教育政策;
(3)使马来文成为本邦国家语文,同时维护及扶助本邦非马来人语文及文化之发展。

《拉萨报告书》的"最终目标"

可是,它在"最终目标"一节却以缓和的语气婉转地提出了"一种语文,一个源流"的教育政策,为往后的教育纷争埋下了伏线。有关的报告书中第十二段条文这样写:”我们相信本邦教育政策之最终目标,乃将各籍儿童聚集于一个国民
教育制度之下,在此种制度之下,本邦国语(马来语)乃主要之教学媒介,虽然我们认达成此种目标之进展,必须系逐渐者,而不能橾之过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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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教育法令》

1956年,在教总的交涉下,教育部长拉萨答应不将上述"最终目标"列入法令中,使《1957年教育法令》显得比较合理,华教的危机也获得缓和。1957年教育法令第3条:“本邦的教育政策乃要达致一个为全体人民所接受的国家教育制度。此制度必须符合人民的要求,促进他们本身的文化、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发展,以达致一个以巫语为国语,同时,其它居住于本邦的各种族的语文文化也得到维护扶助其发展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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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鼓励华文中学接受政府津贴 改制成英文中学

尽管这样,政府仍然鼓励华文中学接受政府津贴金,改制成英文中学。在国家独立前,槟城州的钟灵中学、森美兰州的振华中学及柔佛州的昔加末华侨中学先后接受改制为国民型中学,但其他中学仍然站稳维护华教的立场,不为所动,肩负着艰巨的时代使命。1957年教育部通过各州教育局向中小学校校长发出的、责令超龄学生家长签保子女自动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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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吉打、槟城、霹雳、雪兰莪、柔佛等地的华文中学都曾发生罢课学潮,反对改制20条及驱逐超龄生。钟灵中学学生还写了"爱吾华文、爱吾钟灵"的血书,以示捍卫华教的决心。

《1961年教育法令》是推行单元化教育政策的标志

《1961年教育法令》的通过是联盟政府开始推行单元化教育政策的标志。使华教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空前严峻的考验。《1961年教育法令》接纳《拉曼达立报告书》的建议,使"最终目标"更为明朗化与具体化。

对中学,目标必须是从国家制度的学校中消灭种族性的中学

对中学,报告书建议:"为了国家团结,(教育政策的)目标必须是从国家制度的学校中消灭种族性的中学,以确保各族学生在国民中学和国民型中学里就读。"

对小学,教育部长有权在认为适当的时候把国民型小学改为国民小学

对小学,《1961年教育法令》第21条(2)规定教育部长有权在认为适当的时候把国民型小学改为国民小学。仅仅上述两项条文已经足以置华文小学和华文中学于死地!

华文中学69间 有54间在威迫利诱下接受改制

在《1961年教育法令》通过前,马来西亚半岛原有华文中学共69间。法令通过后,华文中学立即面对改制浪潮的冲击。在严峻的考验下,董教总始终站稳维护民族教育的立场,坚持"津贴金可以被剥夺,华文中学不能不办" 。

在这种情况下,联盟政府还是一意孤行,对教总的领导人进行镇压:褫夺教总主席林连玉先生的公民权及永远禁止教总顾问严元章博士进入本邦;另一方面,则利用马华政客出面鼓吹改制的好处,并保证改制中学将有三分之一课程继续保
持以华语为教学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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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剩15间站稳立场 成为"华文独立中学"

结果有54间华文中学在威迫利诱下接受改制,只有15间站稳立场,宁可放弃津贴金,成为"华文独立中学"(简称独中)。华文中学接受改制是60年代华文教育式微的最主要原因,它使华文教育的发展至少落后十年,而且差点儿就此一蹶不振。

在當局蓄意推行单元化教育政策下的華教艱辛路

1965年,小学升中学会考取消

1965年,小学升中学会考取消,华文小学的学生可以自动升入国民型中学的中学预备班,国民型中学的学生因此人数大增,而华文独中则面临学生短缺的困境。

1968年始只持政府承认文凭的中学生才准出国深造 董教总被逼申办独大

1967年,教育部长佐哈里宣布从1968年开始,只有持政府承认文凭的中学生才准出国深造,意图断绝华文独中学生出国深造之路,这是董教总申办独立大学(简称独大)的直接原因。筹办独立大学获得广大群众的支援,展开了广泛的筹款运动。虽然马华公会反对筹办独立大学,其会长陈修信甚至公然比喻独大的成立 简直比铁树开花还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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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年全国大选前二天批准独立大学有限公司之注册申请

可是,联盟政府为了缓和华裔选民的强烈不满情绪,终于在1969年全国大选前二天批准独立大学有限公司之注册申请。1969年的大选竞争十分剧烈,当时华裔为主的反对党以列华、印文为官方语文,保存四种源流教育制度,创办独大等作为宣传主题,结果华裔执政党候选人惨败,反对党大捷。

创办独大的行动被迫搁置

过后即在五月十三日爆发"513"种族骚乱事件。513事件过后,国家进入紧急状态,独大筹款活动也被禁止,争取创办独大的行动也被迫搁置。

1970年开始,英文小学逐年改变为国语媒介

从1970年开始,英文小学所有学科(英文除外)便由一年级开始逐年改变,到1975年英文小学实际上已全部改为国民小学(马来文小学)。

英文中学一年级至五年级的媒介语,则在1976-1980年逐步改变,到了1980年英文媒介的课程已全部改为国语媒介。

英文小学改为国民小学,是华小的前车之鉴

英文小学改为国民小学,是华族家长和社会人士的前车之鉴,他们深恐当局會在"适当"的时候,把华文小学也改为国民小学。因此,危机意识大为提高,连马华公会当年的总会长李三春也发出"与华小共存亡"的誓言。

1971年《马吉依斯迈报告书》

1971年政府开始实施《马吉依斯迈报告书》的主张,不以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以种族的人口比例作为收生的根据,即所谓的"固打"制。其实,从70年代以来,马来西亚各大专马来学生的人数大大超越其人口比例(据第三、四、五大马计划的资料,1970年马来大专学生占53.7%,1975年 71.3%,1980年73.3%,1985年75.5%),造成非马来学生与家长的普遍不满。

1971《大学及大专学院法令》

1971同年,《大学及大专学院法令》通过。

从"独大案件"的判词看来,在该法令下,非马来文媒介大学,包括私立大学的设立,已不可能。然而,以英文及阿拉伯文为教学媒介的回教大学却在马来西亚建立起来,为此,政府还特地修改"大学与大专学院法令"以达到网开一面的目的。

独立大学被拒 说明华文地位还不如英文与阿拉伯文等外国语文

独立大学的被拒,与回教大学的建立,说明马来西亚华裔公民的语文地位在国内还不如英文与阿拉伯文等外国语文!到了90年代,政府允许数百间私立学院以英文为主要教学媒介,仍然不允许华文作为私立学院的主要教学媒介,这种公然的语文歧视政策是任何有尊严的民族都难以接受的。

1974年大选前獨大被拒绝

1971年独大有限公司根据《大学及大专学院法令》的规定,正式向最高元首提呈《独立大学计划》,要求陛下恩准,结果在1974年大选前被拒绝。

1977年当局再拒绝獨大

1977年,独大有限公司再度向最高元首提呈由4238个华团与政党签盖的要求恩准创办独大的请愿书。经过各种途径的争取,当局还是拒绝给予批准。

1980年独大起诉政府 以败诉告终

1980年,独大有限公司被迫就独大创办遭拒绝事,正式入禀高庭起诉政府,最后仍然以败诉告终。至此,政府单元化政策可谓已经基本就绪,逐步推行,华小与独中的生存与发展,全靠华社的团结一致,誓死维护。火种不灭,才能薪火相传。


作者: wahaha286 时间: 16-12-2011 06:11 AM

1966年馬華竟然開除沈慕羽


作者: wahaha286 时间: 16-12-2011 06:12 AM



李孝友向华社公开道歉!华文中学改制受骗50年!

2000年11月20日,已从政坛退隐24年的前教育部副部长和前马华公会署理总会长李孝友在董教总于雪华堂主办的“从华文中学改制看宏愿学校”汇报会现身说法,就他在1960年代大力鼓吹华文中学改制深感受骗,公开向华社道歉!并说:我感到痛恨欺骗我的人,我很天真地受骗而来骗大家。

李孝友要求华社吸取教训,千万不要再犯错,要及时支持董教总,坚决反对意图变质华小的宏愿学校计划。

李孝友以当年在马华和政府里的工作经验,证实了董教总的说法正确:50年来政府没有放弃落实《拉萨报告书》里的“最终目标”!

把华文中学改制成英文中学 再把英文中学改为马来文中学

1961年之前政府已有资助部分华文中学,并主办以华文为媒介的高初级考试。后来政府却改变政策,利用全部津贴资助来把华文中学改制成英文中学,并停止主办华文中学的有关考试,掀开了席卷全国华文中学改制的黑暗一幕。70年代下半期起,逐步把英文中学(包括改制的前华文中学)改为马来文中学。

蚕食过程历时36年 证明當局确实采用《1956年拉萨报告书》

回顾这段悲痛的华文中学改制岁月,可看出政府通过《1961年教育法令》的“国民型中学”这种宣传各种“保证”和好处的过渡期学校,采取“两步走”的政策,先把华文中学改制为“国民型中学”(英文中学)后再改为“国民中学
”(马来中学)。同时,政府也把华文中学董事会改为“国民型中学董事会”,但最终以《1996年教育法令》废除国民型中学及其董事会使之名存实亡。整个蚕食过程跨越《1961年教育法令》到《1996年教育法令》历时36年。这证明了政府确实采用《1956年拉萨报告书》所主张的“不能操之过急,必须逐步推行”策略来落实“最终目标”!

华文中学改制最终是个骗局

目前已失去法律上存在资格的所谓“国民型中学”最终被改为“国民中学”。历年来,改制中学还继续向华社筹募经费,1/3课时教授华文已沦为空谈。这说明华文中学改制最终是个骗局,所谓改制后的各种“口头保证”和“好处”,都是放长线钓大鱼,请君入瓮、瓮中抓鳖的权宜之计。

最后更新于:2012-06-18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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