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独大何以被拒?
信息来自:东方日报 · 作者:胡万铎 · 日期:15-10-2011

2011/10/15

9 月 3 日,《星报》刊登一则 1982 年 7 月 7 日的旧闻:“ Merdeka U Appeal Rejected ”。它让我想起那年 7 月 6 日,最高法院以 4 对 1 的多数票,宣判驳回独大有限公司的上诉。

当年承审上诉案的法官有敦苏菲安、丹斯里沙烈亚巴斯、西马大法官丹斯里拉惹阿兹兰莎、丹斯里阿都哈密及东马法官佘锦成,代表独大有限公司的是女皇律师迈克贝乐及郭洙镇、苏天明、陈泽玉、刘锡通、饶仁毅及李喜图等律师。

驳回上诉的理由是:倘若创办独大,它将是宪法 160 ( 2 )条款中定义的公共机构,但独大以华语教学,而以华语作官方用途违反宪法第 152 条款。由于使用华语作为官方用途并不恰当,因此政府拒绝独大有限公司的请愿,是符合宪法,也是合法的。佘锦成法官的判词则独持相反意见。他认为独大并非公共机构,使用华文并未违宪。同样是法官,判词却迥然不同,不由令人怀疑,到底有没有公理。

独大申请之遭拒,是不合理的。当时教育部长拿督慕沙希旦,在 1978 年 9 月 17 日宣布拒绝独大创办时提出以下四项理由:一,独大要用华文为教学媒介语;二,独大是为独学生而创办的;三,独大是私人机构创办的;四,违反国家教育政策。

其实在独大的申请书明显说明,独立大学有限公司是多元种族办学,在入学方面不存种族偏见,教学媒介语分别使用三语(国语、华文、英文),是一家全面开明的学府。我认为,政府拒绝独大的创办在于国家的教育政策“一种种族,一种语文”,旨在压制华教的发展,企图以一种语文控制、同化国内各族。

想当年,为了争取创办独大,成了政治课题,也险酿成种族冲突。由于政党参与讨论独大问题,马来人圈子也掀起反独大的浪潮。巫青团署理团长苏海米大肆抨击华社申办独大。部分马来人认为独大只获得华社支持,是种族情绪作祟的产物,将导致国家分裂,可见他们误解之深。政治人物的煽风拨火,使原是一桩申办大学的事,变成华巫两族水火不容。

正当双方情绪高涨,坚持不下之际,慕沙希旦在国会发出严厉警告说:“任何人利用独大事件来煽动民族情绪,政府将毫不犹豫采取法律行动对付。”他还说:“政府的政策是明确的,任何人想创办一间高等学府,必须问一问是否符合教育政策。”这已说明政府的立场。

独大申请及败诉已是预料中之事,但是争取办高等学府之心愿并不因此而受到挫折,大家也都愈战愈勇。林晃升指判决虽令人失望,但还会矢续争取合法权益。经过十年生聚,十年奋斗,华社终于等到“铁树开花”。今天除了新纪元、南方与韩江学院,还有数以百计的学院林立。它们摆脱单一语文的桎梏,百花齐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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