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过去7年逾13万人破产巫裔最多华裔占31%
信息来自:中国侨网 · 作者: · 日期:22-12-2015

2015-04-10

中国侨网4月10日电 据马来西亚《光华日报》报道,从2008年至今年1月31日,马来西亚一共有132,543宗破产案例。

总理署部长南茜苏克力指出,在上述数目中,93,036人为男性,占70.2%,女性为39,507人或29.8%。

她在下议院回答民主行动党昔岩沫区国会议员林立迎的提问时说:“63,011人为巫裔(48%)、41,732人为华裔(31%)、17,271人为印裔(13%),以及其他种族是10,529人(8%)。”

她说,若根据年龄,25至34岁占多数,达27,701人。

南茜指出,政府正在制定新的破产法律,而大马报穷局也在决定数项革新建议,以纳入新的法律。

“1967年破产法令自它落实以来,不曾全面进行修正,即使有进行修正,也只涉及小条款,并未对管理破产案例的情况,带来太大的改变。”

她指出,考虑重新进行研究的事项包括破产通知和破产申请的传递,以替代方式传递,并推出单独指令(Perintah Tunggal),以取代两层指令(Perintah Dua Tahap)。

“单独指令指欠款人无法免于破产,解救机制则将一同附在该指令内。”

她指出,在目前,根据破产法令,破产人士可拥有的财产包括用品、衣物、住宿地及其他必需品,以供本身和配偶使用,惟总值不能超过5000令吉。

“在现今的经济情况,上述数额对任何破产人士而言都不足以生活,这让政府必需重新评估这项规定,以定下合理的数额。”

她说,新的破产法令也将担保人的利益列入考量。
 
 

责任编辑: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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