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发展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
信息来自:南博网 · 作者: · 日期:26-09-2012

2012-01-04

近年来,马政府为了更好地发展本国的中小企业,在资金、信用担保、技术服务、信息咨询、出口市场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系列的优惠措施,大大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这些措施主要表现如下:

  1、提供融资便利

  (l)信贷担保机构的融资计划。其中包括小企业融资资金、特许经营权融资计划、小企业家基金、综合贷款计划和小工业配套基金。其中,小工业配套基金至今已贷出2025万林吉特。(2)不同工业发展机构的贷款便利。包括马来西亚工业银行提供的中小企业财务配套贷款、马来西亚发展银行的中小企业工业促进计划以及马来西亚发展金融机构的项目贷款等。(3)商业银行的贷款便利。马来西亚全国有9家银行除了放贷一般的商用贷款外,也特别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便利,如丰隆银行的中小企业快速贷款计划、华侨银行的中小企业工业附加条款等。(4)特定领域的融资计划。如食品工业基金、旅游业特别基金、家具与食品业特别基金。截止2001年2月底总数额7亿林吉特的食品工业基金中,政府已批准 2515项申请,6.8亿林吉特的贷款,投向中小企业的贷款额达l.l亿林吉特。(5)出口融资。如马来西亚进出口银行提供买方信贷便利、海外投资信贷便利、买方信用担保便利、供应商信用担保便利、出口融资便利。(6)政府奖励拨款。政府为了鼓励技术研究与开发,另给予鼓励拔款,主要有:中小企业工业技术援助基金、研究与开发商品基金、技术获得基金和工业研究与开发拨款计划。(7)股市融资。马来西亚在10年前就成立了以小型公司为对象的吉隆坡第二板市场,新近又成立了主要以高科技公司为对象的马来西亚Mesdap市场。
  
  东南亚金融危机后,马来西亚政府更加注重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1998年1月,政府设立了中小企业基金,为此拨款15亿林吉特,用于主要从事制造业、农业基础产业和服务业三个特定领域的中小企业进行新投资的计划。政府又于1998年11月对日拨款7.5亿林吉特,设立中小企业复苏基金。间截止2001 年2月底,这项基金为中小企业提供了29亿林吉特的资金。此外,为使更多中小企业能获得政府援助,政府还修正中小企业的定义,规定凡每年营业额不超过 2500万林吉特,雇员少于150人的企业,都归类为中小企业,有资格申请各类援助。

  2、建立信用担保体系

  可以说,在马来西亚诸多中小企业的措施中,信用担保体系是最具特色的,因为它提出的最早,但延续至今,它的效果又表现得最差。1972年成立的马来西亚信用担保公司(MCGC)是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包括马来西亚中央银行和37个商业金融机构和拥有金融执照的金融公司。前者拥有19%的股份,后者拥有剩余81%的股份。MCGC的主要任务是为担保品不足的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MCGC的担保工作是通过37个商业银行的全国性网络为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

  MCGC首先引入一般担保计划GGS。该计划为金融机构贷款的60%提供担保,同时GGS制定了中小企业在没有担保品的情况下可以获得的信用贷款的最高额度即信用上限制度。1981年在MCGC开展了特别贷款计划后,GGS提高了该信用上限规模。1989年MCGC重整了信用担保计划,以资本担保计划取代以前的信用担保计划。新的信用担保计划在降低风险和确保一个合理的回报率的基础上,鼓励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极大地促进了商业银行提高向中小企业贷款的规模。在1988年到1990年,由于新的担保计划的引入,导致信用总额增长率高达500%。但是,这种新贷款担保计划的引入也带来了另一些问题。由于新计划赋予银行更大的自主性,为了规避贷款风险,商业银行利用其负责信用担保计划的便利,主要为规模相对较大或已成型的企业提供信用担保,而拒绝小企业的申请。由此,许多中小企业难以获得贷款,获得的信用担保的企业数量下降。事实上,1991年后,信用担保总额开始大幅度下降,运用信用担保计划的中小企业数量也急剧下降,严重违背了信用担保计划的初衷。

  3、提供技术培训援助,提升中小企业的技术含量

  无论是对大企业还是对中小企业来说,拥有先进技术和高素质的人才都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关键。在马来西亚,技术的落后、人才的短缺已严重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升级发展,也成了马国上下共同关心的课题,为此,马政府设立了两类计划,对中小企业的企业家、企业员工技能、企业管理提供特别援助。(l)政府性组织。包括国家生产力中心(NPC)、马来西亚企业家发展中。乙(MEDEC)和总管及高级职能培训中心等,主要是用来培训企业家和加强中小企业标准化管理。另外,这些组织还在世界银行技术援助资金的帮助下,为小企业开设短期课程、研讨会、实地培训等,为时一周至二十周不等。(2)在上述政府性组织的领导下,专门为培训企业员工而开设短期培训班的民间性组织。包括马来西亚标准工业研究机构(SIRIM)、中小企业工业发展培训院(SMTDEC)、马来西亚林业研究中心门RIM)、马来西亚农业发展研究中心(MARDI)、先进技术培训指导研究中心(CIAST)等。马贸工部在90年代初就设立了一个工业和技术援助中心(ITA),政府拨款5000万林吉特以实施四个发展项目,这些项目包括综合计划、产品设计发展、质量与生产力的提高以及销售发展等。为了让更多的中小企业享受ITAF提供的技术援助,马政府逐步放宽了申请条件,希望通过这个计划,促使中小企业成为有较高竞争力的现代企业。

  此外,马政府还希望通过“多媒体超级走廊”的建立,促使更多掌握高科技的中小企业涌现出来,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截止2000年8月,350家 MSC公司中,大约60%是中小型企业,这些企业大多从事电子通讯、电子医疗方面的软件开发,因此被认为是“多媒体超级走廊”的发展支柱,其中的5%还被期望成为世界级的企业。

  4、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在信息时代的今天,考虑到中小企业区位的偏远性和获取信息途径的有限性,马来西亚就中小企业在管理、产品质量的提高和监管等方面提供了一系列的咨询服务,并设有专门的咨询机构,如上述中小企业工业发展培训院(SMTDEC)、金融发展组织(DFIS)、NPC、MEDEC、SIRIM等。(l)管理咨询服务主要帮助中小企业制定商业计划,建立会计系统及为申请银行贷款所需的各种财务报表。中小企业在获取贷款后,还得定期接受银行的检查和监督。这些咨询机构就在银行与企业之间起着协调作用。(2)在产品质量提高和监督方面,马来西亚主要通过标准工业研究机构(SIRIM)来为中小企业提供标准质量测试、质量监督体系的注册登记、R&D、技术扩张等方面的咨询。现在,SIRIM有三个专门的技术中。动即冶金工业发展中心、塑料技术中心和铸造技术中心。这些中心的建立大大弥补了中小企业信息来源渠道狭窄的这一缺陷,同时,又为中小企业的进一步成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5、鼓励本地企业到海外发展

  马政府最近出台一系列政策,以鼓励本国中小企业前往中国及本地区其他国家投资设厂。这些政策包括在海外投资赚得的收入汇回国内时享受50%的回扣,海外产品促销的费用可享受双重扣税优待,前往海外投资之前进行市场调查及研究费用可享受所得税方面的优待。此外,马来西亚政府还在厂房设施和工业用地方面提供诸多的优惠措施,如建立自由贸易区、轻工业区、免税仓库区等。在这些区域内,中小企业在水、电、通讯、场地甚至机场、码头等方面享受优惠。政府在这些企业发展的硬件上的优惠大大降低了企业产品的成本,使中小企业能以低价在市场上销售自己的产品,取得价格上的竞争优势。

 
责编: lingcaiy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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