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新定义之探讨
信息来自:星洲日报 · 作者:孔令龙 · 日期:24-07-2013

 自2004年定义中小企业以来,经过了9年,政府于前阵子终于宣布中小企业重新定义,将本地制造业年度营业额提高至不超过5千万令吉,或员工200人以下,而服务及其它领域的年度营业额则提高至2千万令吉,或员工人数在75人以下。


其实,中小企业乃一国经济实力的基础。而一向以来,政府也视中小企业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柱。然而,在未重新定义以前,我国中小企业虽然占国家企业的97.3%,但贡献国内生产总值仅为32.5%。

无论如何,这一次政府将中小企业重新定义,让我不禁与他国比较,尤其是在世界竞争力排名世界第3、排名亚洲第1的香港,及排名世界第5、排名亚洲第2的新加坡。

目前新加坡企业的年度营业额不超过新币1亿(约2.5亿令吉)或员工在200人以下,便可称为中小企业,而香港的企业只要是制造业的员工少过100人,非制造业的员工少过50人,便可称为中小企业了。

从以上的例子来看,大马在定义中小企业上,员工人数与新加坡一样,但超过香港;然而在年度营业额上,新加坡却是大马的5倍。换言之,新加坡将目标锁定在促进高增值企业上,而香港则锁定减少企业劳工密集度。然而,我们的方向在哪里呢?

另一方面,针对我国中小企业的新定义,我与中华总商会的同仁特别进行探讨,是否此项企业在不符合其中一项条件,即不被纳入中小企业的行列?

在与中小企业机构深入交流后,并获得该机构的证实,即企业年度营业额若超过5千万令吉,其员工未达200人,该企业可被归类为中小企业;此外,若员工超过200人,只要企业的年度营业额不超过马币5千万,该企业将被归类为中小企业。这样的举措,目的是要让更多企业纳入中小企业范围内,使更多的企业获得政府的优惠及支援,从而让本地企业做得更大。

在中国,为了进一步帮助更多的企业,工业领域业者的年度营业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约1.5亿令吉)或员工在2千人以下者,皆属于中小企业。虽然我国并非人口众多的大国,然而,中国的举措是希望能够将资源覆盖更多企业,并藉此扶持并提升小型企业,这点可以作为我国的参考。

其实一国只要把中小企业这块基石打稳,将带动国家经济的发展起飞。然而我国的中小企业,长期以来面对不少的困难与挑战,尤其是面对廉价进口,抢占原有有限市场或与外国产品的激烈竞争、过度依赖本地市场,让我国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进一步缩窄,可谓日子不好过。而既然企业日子不好过,如加上公司没有效益,增长必定缓慢,在这样的困境底下,又如何去给员工加薪、加福利呢?

无论如何,企业收入偏低,正折射出中小企业的发展困境。

政府这次将中小企业重新定义,即是希望将资源用于支持更多的中小企业,也反映出政府对中小企业态度的重新审视,让人感到欣慰。

然而让业界混淆的是,政府在重划新定义的同时,内陆税收局对中小企业的定义,仍然保持在企业缴足资本为250万令吉以下,而不是视企业的年度营业额及员工人数。此外,该局也规定若一家中小企业由大企业掌控超过50%的股权,那该企业也不会再被视为中小企业。而根据内陆税收局的条例,中小企业首个50万令吉应课税盈利之税率为20%,比一般企业的税率即25%低了5%。

因此,就今次的重划新定义,我认为,若要让企业真正发展起来,特别是扶助小型企业做得更大,政府应更多地重视如何改善中小企业的生存环境以及经商环境。只有将精力更多地用于真正地帮助中小企业,给予中小企业更多优惠与扶持,让中小企业在市场活跃起来、多起来、好起来,不仅铺天盖地,制造更多商机、且遍地黄金,才能让企业增大赚幅,提高员工薪水,国家经济发展才能在良性循环后,迈向我们的理想,成为先进国及跻身高收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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