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泰国汽车关税争议升级
信息来自: · 作者: · 日期:26-08-2008

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长拿督斯里拉菲达表示,如果泰国继续不让马国的汽车在进入泰国时享有 “ 共同有效优惠关税 ” ( CEPT ),马国将会考虑采取报复行动。

拉菲达表示: “ 不管怎样,我们都维持立场,即我们已经遵守了 ‘ 共同有效优惠关税 ’ 的条例,因此我们所出口的产品有资格获得 ‘ 共同有效优惠关税 ’ 的待遇。 ”

根据东盟 ‘ 共同有效优惠关税 ’ ,凡是达到 40% 东盟零件的货品贸易关税,必须在 2002 与 2003 年降低到 5% 至 0% ;至于马来西亚的汽车领域,则已经获得批准延迟两年至 2005 年才实施 ‘ 共同有效优惠关税 ’ 。

不过,泰国却拒绝减税并继续向大马汽车征收 20% 的入口税,泰国提出的理由是因为马来西亚采取汽车入口准证( AP )制度,这是一种非关税壁垒以便阻止汽车进入马来西亚市场。

目前,马来西亚正与泰国讨论该问题,日前双方在吉隆坡举行首次会议,不过双方没有达致任何协议和结论。尽管泰国发生政变,但拉菲达表示不会影响双方的讨论,两国仍将继续讨论降低汽车关税课题。至于下一轮会议何时召开,拉菲达并没有透露,


来源:南洋商报
责编: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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