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基工业10年成长60%
信息来自:星洲日报 · 作者: · 日期:13-01-2009

原產业是大马出口其中一个支柱,去年总出口额达896亿令吉,佔总出口额的14.8%。作为原產品的一大旁支,木基工业去年出口226亿5千万令吉,在10年內成长了60%。

外资与国內投资去年投资30亿4450万令吉与79亿零680万令吉,在木基工业上,总投资额为109亿令吉。

政府非常看重这个领域,提供不少奖掖扶持此行业成长。在橡胶、油棕、木基工业进行再投资,可享受新兴工业地位/投资税务津贴(ITA)。

一般上,新兴工业地位(PS)可享有法定收入70%的税务豁免,长达5年(实际税率为7.8%)。至於在沙巴、砂拉越玻璃市与丹、登、彭州乃至柔佛丰盛港县的东部走廊涉木基工业计划,从2003年9月13日起,其法定收入的100%获豁免所得税。

“同时,新兴工业期间累积亏损与未吸纳资本津贴可挪入新兴工业期后,並从中扣除。”

可申请税务津贴

除了新兴工业地位,业者也可申请税务津贴(ITA),即核准的60%资本开支申请津贴,这包含厂房配备,不包括土地。有关津贴可使用作为抵销70%的法定收入。ITA一般由核准的首个资本开支算起,长达5年。

申请新兴工业地位可享受优惠

木基工业要申请新兴工业地位(PS)或ITA,有关活动需:
●加值(25%至50%为木基產品
●设计与研发开支至少佔1%

除此,其工艺水平、工业联结(link)与促销区的地点,是当局考虑的一个因素。

以下產品受到政府大力推崇,包括:
重新组装嵌板產品、木门或特別功能木门、多层次镶木地板、设计与发展木製家具等。促进的区域不包括锯木、胶合板(veneer)与纯夹板。

小型公司的新兴工业地位(PS)
●少过50万令吉股东资金、至少有60%大马股权的製造业公司,可申请新兴工业地位,5年的法定收入获全免所得税。
●可享有60%的ITA(若促进领域则可享有100%)5年的资本开支可申请抵销100%法定收入。

享有条件
●至少15%涉加值活动
●对乡村社会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受促销產品包括
●装饰业嵌板(不包括净夹板)
●木模
●木工与细木工(Carpentry and Joinery )
●由木材废料生產的產品
●家具与元件、配件等
●再投资奖掖(RA)

另外,享有新兴工业地位的资源基础工业公司,在5年期间仍不能获得盈利,可在有关地位未截止前,放弃新兴工业地位而申请再投资奖掖(RA)。RA期限一般为15年,60%的RA可使用作抵销70%法定收入。至於东部走廊州属(丹、登、彭与柔佛丰盛港县)则可抵销100%法定收入。RA实用於营运至少12个月的公司,可包括木基业的扩展、现代化 与自动化等活动。

高科技公司奖掖

至於实施於高科技公司的奖掖,新兴工业地位─100%豁免法定收入达5年。同时也包括60%的投资税务津贴,其核准的5年资本开支,可用来抵销每年估税的100%法定收入。

条件
●研发开支佔销售每年开支须至少1%,惟有营运达3年公司可申请
●科学与技术人员需有文凭/证书资本,至少在相关领域有5年工作经验,並佔公司的7%人员。

促销的產品包括:发展、检测和本基產品加工。

此外,那些重新安置至促进区的製造业,也可享新兴工业地位长达5年,另加5年的ITA,有关开支可用来抵销100%法定收入。
生物质量工业

生物质量工业

为了让生物质量能被充份利用,达到减碳节能作用,公司使用油棕生物质量,生產加值產品如刨花板(particle board) 、中密度纤维板、三夹板、纸浆与纸,可享有下列奖掖:

新公司
●享有新兴工业地位,100%豁免法定收入税收达10年。
●100%投资税务奖掖(ITA),5年的资本开支可抵销每年法定收入的估税,且任何未使用的津贴,移进往后几年,直至全部用完为止。

对现有再投资的公司
●在10年內进行的再投资,其所获法定收入仍获新兴工业地位及对增加的法定收入获100%免税。
●附加的100%投资税务奖掖用於资本开支,並抵销5年期的法定收入。

除此,在几个特定生產活动重新安置厂房,也可获得新兴工业地位,全免法定收入抽税达5年。另一种情况是在5年期间內的资本开支,获100%投资税务津贴,此津贴可用作抵销每年的法定收入。

出口加值可豁免税务  研发活动

有关把研发活动加以商业化,参与商业化活动的子公司,获颁新兴工业地位达10年。条件包括:有关子公司70%股权由大马人持有,及至少70%持有商业化活动的公司股权,同时需在获奖掖一年內就进行商业化。

从2003年5月21日起,研发公司可享有次轮的新兴工业地位(PS)与5年的ITA。至於公司內部的研发活动,其10年期资本开支可获50%的ITA,有关ITA津贴可抵销70%的法定收入。

出口活动

促进出口活动,若出口达到加值至少30%,可获豁免法定收入税务10%。若加值达50%,则可获豁免法定收入15%。
●出口若急遽增加,可获法定收入豁免税务30%
●出口急遽增加及打进新市场,其法定收入可豁免50%税务。

跨边界投资

政府也通过多项步骤鼓励跨界投资,这包括豁免大马境內外所获得的收入,但並不包括银行、保险、海陆交通领域。

另外,对已营运开支活动,可获减税,有关开支包括:
●可行性研究
●市场研究或获取市场资讯。
●车马费
●最高达每人每天400令吉的生活费

併购外资公司
若涉及併购外资公司,所提供的奖掖包括:  偿回5年的併购费,这些开销包括:
●利用高科技作为生產用途
●为本地產品爭取外国市场

促进跨界投资的奖掖与设施  设有:
大马新加坡第三国商业发展基金─这项基金让马新企业合作,以在马新之外的第三国鑑定商业机会,基金涵盖精密审核、主动搜寻和联合使命。

另外,也提供非財政的奖掖,包括:任何用於製造与农业活动的机器配备与零件,未在国內生產的机器配备,可豁免入口税与销售税。

至於原料与部件免入口税,实用於出口市场与国內市场。出口市场的產品,倘若发现国內有原料,但特性、价格与素质不合,可进口有关原料与申免入口税。国內市场的製產品,是不抽税的,如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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