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2
(吉隆坡2日讯)据音乐版权税收业者资料库显示,我国2011年征收3000万美元(约9000万令吉)的音乐版权税。
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部长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指出,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研究显示,音乐工业在全球经济服务出口领域方面,迅速成长中。
“这显示音乐工业为国家贡献良多。”
他今天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马来西亚知识产权机构联办的亚洲太平洋区域音乐工业版权研讨会上,致词时,这样说。因不克出席,演词由副部长拿督陈莲花代读。在场者包括贸消部副秘书长拿督道勿、大马知识产权机构总监拿督阿兹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顾问马尼斯卡南、韩国文化、体育及旅游部版权工业组主任尹成春等。
依斯迈沙比里说,音乐是无国界产品,数码盗版事件却越来越严重;网友可随意通过网络下载音乐,严重打击创作持有人。
“我们必须要通过科技执法解决问题,以免破坏音乐工业。”
他说,我国修改1987年版权法令来支持创作工业活动。在新法令下,我国有版权自动注册制度、执照(征收税权)机构注册制度,以及设立版税仲裁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