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建国半个世纪以来,政府的大型计划已经渐渐从开始的官营、后来的外包和私营化,朝向“公私合营”或“官民伙伴”(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PPP)的运作模式。
事实上,公私合营是一个由西方国家,逐渐伸展到亚洲国家的一股世界潮流,而且比外包和私营化更加来势汹汹。
因为外包和私营化所能涵盖的领域有限,公私合营模式的出现,正好弥补这两项模式的不足。
外包领域,通常只能建设政府基建工程。私营化则主要用在非核心的公共领域。
公私合营晋核心
但公私合营非但可用于建设政府基建工程和非核心公共领域,更可以进入核心的政府公共服务领域。
譬如教育、医疗、保安,文化事业和社会福利等,甚至也适用于建设新的城市和新的经济特区。
因此,通过公私合营模式,私人界可以扮演的建国角色,将比以前的外包和私营化时代来得更大且更加重要。
外包私营有利益
如果我们问过去的外包和私营化时代有没有带给华商任何利益,答案一定是有的。
但大部分的成功个案却无法细述,因为个中辛酸过程无法搬上抬面。
因此,纵使华商不介意继续扮演“台底下的建国者”角色,不介意继续推动“台底下的建国大业”,不介意继续承受个中的辛酸和苦楚,但这个台底下的建国大业却对国家经济是很不健康的。
华商台底角色不健康
第一,如果一项外包工程是透过政治人物和主要承包商挂钩才取得合约,那就违背了选贤与能的原则,也就是选择最有能力的商人去做一项工程;
第二,这种台底下的操作,将会增加许多隐藏性的交易成本,绝对不利于全球跨时代的经济竞争力;
第三,当私营化和政治挂勾,工程的最终目的通常不是以人民为本,那么人民就要负担更大的成本,甚至可能造成通货膨胀。
第四,许多标得外包和私营化计划的公司,极少制定风险管理规划,因为他们知道风险可以转嫁给政府,并转嫁给最终端的人民。
私人融资主导第10大马计划
公私合营的模式有很多种,大马政府推动的模式在大马第9计划时已经出现,但是直到最近的第10大马计划才真正成为焦点,那就是私人主导融资(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 PFI)制度。
在第10大马计划,政府一共宣布52项私人主导融资工程,政府一共耗资了630亿令吉,如果包括还没有宣布的,其实政府的目标是2000亿的私人主导融资工程。
根据官民伙伴单位声明,大马的私人主导融资将根据国际标准,特别是英国模式来进行操作。
那么根据国际标准,私人主导融资与外包和私营化模式,又有什么样的差异呢?
在这里我仅提出3种,其它请参考以上图表。
首先,外包模式的资金来自政府;私营化模式的资金来自私人界;私人主导融资模式的资金虽来自私人界但却有政府保障。
其二,所有外包模式对政府的财务状况的影响是即时和是直接的;私营化模式对政府的财务状况则不会产生直接的影响;私人主导融资模式虽然不会立刻消耗政府的财务,但长期而言却还是会的,因为政府是先使用私人界建竣的设施,但在合约期满后就必须向私人界分期付款购买。
其三,外包模式一般适用于商业价值很低,但需要政府全力控管的计划,譬如国防计划;私营化模式的工程则适用于商业价值很高,政府却仅需履行有限的义务,譬如网络通讯。
私人主导融资模式则适用于所有具有商业价值、公众有一定需要、政府有义务去提供的服务,这部分涵盖的范围就很广了。
其中一个最好的例子,就是教育。下回再谈。
公私合营克服竞争缺失
其实,外包和私营化的模式还有很多问题存在,在这里我仅提出4种。
但总结来说,“台底下建国者的角色”是消耗着大马在全球经济竞争底下的生存能力。
好消息是,可以克服这些缺失的公私合营模式的时代,终于来临了。
私人界主导9成投资
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去年公布的大马国家经济转型计划(ETP)里说明,超过9成的投资必须来自私人界,而主导这个计划的最主要模式就是公私合营。
首相为了显示采取这个模式的决心,已在首相署底下成立了130人的“官民伙伴单位”(Unit Kerjasama Awam Swasta, UKAS)。
“官民伙伴单位”有很大的权力,它高度集权,每一项公私合营的计划都要通过它策划。
除此之外,它也有批准权,也有决定颁发奖励金给哪一个商家的权力,至今它已拨出200亿令吉的奖励金给公私合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