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补贴的误区
信息来自:东方日报 · 作者:孙和声 · 日期:02-06-2010

 2010/6/1 
最近,有关主权国家债务的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在大马,也免不了有人质疑大马会否成为另一个希腊。

首相署特别任务部长依德里斯甚至指出,若不逐步取消巨额的各类补贴,大马联邦政府的债务有可能在 2019 年达到 GDP 的 100 巴仙!也就是,会成为另一个希腊。

无疑,近年来,联邦政府债务确是升幅惊人,如 2007 年为 2667 亿令吉, 08 年为 3,064 亿,而 09 年为 3,625 亿,尽管约 80 巴仙为内债;毕竟还是要还本付息,更令人担忧的是,联邦政府收入的素质( Quality of Revenue )缺佳。如油气收入所占百分比约 40 巴仙,而油气是不可再生能源,其中,石油的价格波动大,易影响到收入的稳定性。此外,长期以来,个人所得税占联邦政府收入的百分比,几十年来均停滞在约 10 巴仙上下,比公司税的 20 多巴仙低得多。这显示出,大马并未搞好产业升级的要务。

按常理说,随著一国经济的高度化,个人所得税占政府收入的百分比应会节节上升,它显示出,大部份工作人口的月均总收入是少过 2,501 令吉的课税水平的。若不能从这个根本著手,大幅改善国民收入水平,将难以真正解决问题。

尽管依德里斯举了不少数据,以证明补贴是不能承受的重,如 09 年时,一年内天然气补贴了 136 亿、燃油 99 亿、白糖 7 亿 2 千万、面粉 1.4 亿、食油 8.5 亿、白米 13 亿 4 千万、医疗 99 亿、教育 314 亿,及其他加总起来共 740 亿令吉。应该说这 740 亿中,有超过一半,如医疗与教育是不宜划入传统意义的补贴内的。因为,教育与医疗是典型的公共物品( Public Goods ),是政府本应承担的职责。若政府不提供这类公共物品,就不是政府了。简言之,它不应被归类为常规意义的补贴。

实质,教育与医疗不仅是必需品与消费品,也是生产性投资。对大马这类进退失据的眼高手低的中进国言,更是脱贫致富的必要投资。若不加大这一生产性投资,使尽可能多的人民具有一技在身,把单纯的人口转换为富有生产力的高素质人力资本,高收入国就只能是梦想而非理想。华人常说,再穷也不能穷教育,对国家而言,教育与适用的培训也是人才兴国之本。

其实,政府在提出撤销补贴之前,应以身作则、精简政府机构、裁掉冗员、搞好廉政,杜绝各类不当的“干捞”、贪污、腐败等。不先搞好这前提,就急著把负担转移给人民,这未免给人本末倒置的感觉,也会挫败真正的必要改革。

进而言之,若要分阶段、微幅削减补贴,也应有其他配套,如进口自由化、真正落实竞争法以刺激创新与效率、消除寻租行为、透明处理政府招标、搞好公交系统、充实社会保障等。若否,就难免给人一种未能正己,就急著正人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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