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交系统规划 路在何方?系列(五)
信息来自:独立新闻在线 · 作者:梁志华 · 日期:30-07-2010

城乡交通系统鸿沟差距大 地方性公交应以民需为本

2010-07-28
作为国家首要经贸重镇,巴生谷流域(Klang Valley)的城市公共交通问题受到高度关注为无可厚非之事。然而,纳吉政府把公共交通问题的注意力,都着重在城市地区,尤其是巴生谷流域,却忽略了巴生谷以外各州各县市小城镇之间,以致于乡区的公共交通需要,无形中扩大城乡鸿沟,并促使国家走向更不平衡的区域发展。

无可否认,政府在城乡的基础建设提升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根据乡村与地区发展部(Ministry of Rural and Regional Development)的资料,乡区道路的覆盖率从2000年的1万8927公里,显著提高至2009年的4万5905公里。

纳吉政府在第十马来西亚计划(2011-2015年)中强调,将继续专注于扩展与提升乡区的道路网络,以支援商业与重型交通工具的需要,并强化乡区与城市经济区之间的联系,借此带动乡区经济的成长。纳吉政府预期,在第十计划期间,政府将会在西马半岛增建6312公里的公路,并分别为沙巴与砂拉越增建2540公里与 2819公里的新道路。

城乡区交通发展不均

政府专注于道路建筑的发展,尤其是针对那些完全没有基本道路设施的地区,并无不妥。但是,这并无法妥善解决乡区所面对的一些根本性交通问题。约翰(John Howe)博士在《乡区层次的交通》(Village Level Transport)一文中指出,许多乡区交通领域的专家,将乡区交通政策的焦点,从以基础建设(infrastructure)为导向,逐渐转移到以使用者对交通需求特性(travel demand characteristics)为导向。

这个乡区交通发展焦点的转变,主要是因为以基础建设为导向的乡区交通规划,太过于专注在道路建设与交通系统,多过于需要使用这些公共交通的人们的真正需求。这导致大多数的乡区人口对交通的真正需求,出现被误解的情况。

从马来西亚的情况来看,西马半岛与东马之间的国内航空路线,将东西两地之间的各主要城市联系起来。此外,西马半岛从南到北,从西到东的巴士系统与火车铁路网络,也成功连接起半岛各城市与市镇。这基本上显示着,在比较宏观的层面上,马来西亚的公共交通系统还算相当完善。

然而,从地方性的交通系统来看,无论是一座城市与周遭小市镇之间、市镇与市镇之间,或者市镇与乡区之间的交通问题,至今依然还是悬而未决的课题。基于这些地方性的公共交通系统(主要以公共巴士系统为主)一般上与公共交通残旧、低效率、没有固定时间、服务素质差劲等扯上关系。

地方公交系统问题多

比方说,从柔佛州的麻坡(Muar)到峇株巴辖(Batu Pahat)的主要公共交通工具是公共巴士,而且只有一家私人巴士公司提供服务。但是,服务这两个市镇路线的巴士公司出现低效率、没有固定开车时间,以及服务素质差劲等问题。此外,彭亨州文冬(Bentong)和文冬郊区之间的公共巴士服务,也出现班次少的问题,有时巴士坏了,村民甚至苦候数个小时也等不到一辆巴士上镇。

正因为地方性的公共交通系统没有效率,促使人们更趋向于使用私人交通工具(即汽车或电单车)。可是,一些城镇之间的距离太远,对于那些只有电单车,以及家庭人口多的贫穷家庭而言,电单车并不是一个理想的交通工具选择(包括路途遥远、道路狭窄,必须与大型罗里并行,导致意外风险提高)。

此外,随着政府宣布将逐步取消津贴,这将导致交通成本提高(燃油价格上扬),促使人们,尤其是中低收入阶层,增加对公共交通工具的需求,因为中低收入者对燃油或交通成本的变化,比高收入者更加敏感。

因此,在改善公共交通系统的课题上,联邦政府不应该只是专注于首要城市(尤其是巴生谷、柔佛、槟城等)的公共交通问题,而是应该把涵盖范围扩大至全马各地的公共交通系统,让所有马来西亚人民可以从中受惠,而不仅是局限于首要城市的居民。

系统化发展地方性公共交通系统

在这方面,公共交通非政府组织——公共交通系统提升协会(Transit)的顾问莫阿兹尤索夫(Moaz Yusuf Ahmad)在接受《独立新闻在线》访问时指出,要解决地方性公共交通问题,政府可以在每一州(如马六甲、森美兰、柔佛),或各州首都(如古晋、亚庇、怡保、关丹),成立类似RapidKL或RapidPenang的公共巴士服务机构。

这些机构(包括RapidKL与 RapidPenang)将脱离财政部属下的Syarikat Prasarana Negara Berhad,变成一个独立运作的法定机构。这些地区性机构所扮演的角色,将从“营运业者”(Operator)变成“地方公共交通组织单位” (Local Public Transportation Authority),专司负责策划、组织,以及管理地区性的公共交通服务。

这些法定机构应该与地方性政府、非政府组织、教授,以及交通部各州公务员组成一个董事局,来策划与组织地方性的交通系统,因为地方政府和非政府组织比中央政府或机构更了解地方性的交通问题。

至于巴士营运工作,则交给地方性的私人巴士业者来负责。这些私人巴士业者将根据合约获得服务费,每个合约期限介于三到五年之间。如果获得合约的私人巴士公司无法达到设定的目标,那么,这些私人巴士业者将会失去这份合约。

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针对公共交通系统采纳交叉津贴的模式,即从有利可图的城市路线的盈利中,拨出一笔钱来津贴亏钱的市镇或乡区公共交通服务(基本上,政府在独立发电商的课题上,曾要求首批独立发电商把营业额的1%贡献出来,作为津贴乡区电力供应计划的用途)。

除了公共巴士服务,政府在铁路服务方面,也必须提升各城市或市镇的火车路线服务素质,确保火车服务能够准时、有效,减少无故延迟的问题。此外,政府也必须确保火车站与周遭地区的公共交通系统(如公共巴士)能够有良好的连接,借此提升这些城镇的公共交通系统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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