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一体的金箍咒
信息来自:东方日报 · 作者:翁诗杰 · 日期:01-05-2011

 2011/4/30

官场有很多不足为外人道的潜规则,其中以“官商勾结”,不但广为人知,同时也有意无意被人奉为金科玉律,乃官场中人安身立命的不二法门。 换言之,谁若是反其道而行,违反此一规律,下场看准是卷铺盖、乌纱难保,别无他途。

犹记得有位已变得十分世故的友人,在我涉足官场之初,曾不只一次劝诫我说:别以为你在官场不沾锅,民众就会相信? 诚然 , 一般民众都会相信官商勾结,双方的关系离不开利益输送。 而在现实中,所谓的“不沾锅”确实是近乎不可能,因为举凡是涉及经济职能的部门单位,都会商贾盈门,你不可能拒而不见。 是以,你周旋于一众商贾群中,要秉公处理他们的要求,就只求能够做到“不黏锅”了。 然而,依法处理,按良知办事,却是必须付出代价的。

日前,阔别多时的友人与旧部属,与我重聚,席间冷不防提起我下野前身陷四面楚歌时,其中两起因公结怨的个案。 无独有偶,两起个案皆与交通部职权攸关,且涉及公众利益。 尽管言谈间,友人与旧部属均认为我当时的决定“不合时宜”,有违官商合作的硬道理,以致开罪大企业主,最终为我的下野增添了“最后的一根稻草”。

就以商用车辆的强制性检测制度为例,单一公司打从 1994 年开始获得 15 年的垄断专利权。 2007 年,于我入阁前,又提前获得续约 15 年。 可我接过棒子后,坊间车主对有关的车检公司的服务质量可说是恶评如潮,同时贿赂频传,虽屡经劝诫,且获其管理层答允配合,但情况始终未见改善。

时值我强力主张打破垄断,须由本身主政的部门开始,于是车检公司的垄断性专利合约,自然受到检讨,并提交内阁要求于 2009 年期满后不应予以续约,以便开放车检服务的市场,让业者(包括原垄断者)参与竞争。

几经辩议,此案终以多予五年缓冲期定案。 换言之, 2014 年期满后,商用车辆的强制性检测服务将全面开放。 平心而论,当时我有此决定,向内阁推动此案,并于定案后,亲自在国会回答质询时作此宣布,既无哗众取宠之意,更无派发政治糖果之需,纯然只把它视为认真落实政治改革的起步,即:由本身部门打破垄断,整顿机制开始。

为理念付出代价

其时,虽然我曾接到示警,既得利益的企业公司后台奇硬,有“红顶商人”某土著大亨撑腰,断不会 ?? 就此罢休。 我不为所动,仍然坚持初衷,倒不是要刻意扛上利益集团,也不是一如某些操纵舆论话语权的中文媒体所说,“我习惯我行我素,志在特立独行,独树一帜”。 事实上,我只求做好本份。 在“讨好”与“求好”之间,为了执着“求好”,我毅然舍弃了“讨好”,当然也为我跟有关的企业主结下了梁子。

另一边厢,另一宗因公路安全考量而翻案的执法训令,虽是俯顺了民意,也平息了若干的民怨与民忧,可它也同样令我扛上了另一位华裔“丹斯里”级的钢铁业大亨。 事因他旗下生产基地有一重型卡车车队,长久以来被赋予特别的准证许可专门运载重型钢管。 可问题的征结是,有关的大卡车也屡被运输业者检举兼载其它货品,既造成超载,同时也对那些业者带来不公平的竞争。

几经查证,公众与业者的检举得直,我唯有依法处理,撤消备受争议的特别许可,这等同推翻了我的前任者所作的决议。 这项看似简单的行政决定,份属部长权限。 我当然可以选择讨好企业主,为我的政治人脉圆融加分,可我考量再三,道德良知最终驱使我不能在涉及公众利益的公路安全上有丝亳妥协。

事情的演变超乎我当时的想像。 我必须为我的决定付出政治的代价。 平日口口声声不沾政党政治的华裔大亨,曾几何时竟也淌上政党权争的浑水,而我自然成为批斗的对象。

毕竟,个人的荣辱得失尚属其次,令人感喟的是,为何我们能够坐视容忍企业既得利益份子干预政治? 官商的利益共同体果真不能切割吗? 难怪末了,席间的友人在临走前会不胜感慨的说:

“官商一体是金箍咒。在野党尚未掌权时固然会对它狠加批判,可一旦上了位,初尝权力的滋味,到时是否还能抗拒诱惑?那才是真正的考验!但问题是,你是否愿意为了理念而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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