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和声: 创新与利国富民
信息来自:东方日报 · 作者:孙和声 · 日期:30-05-2011

 2011/5/30

随着 1980 年代全球化的加速,及苏俄东欧共产共产国家一一变天后,经济挂帅与经济竞赛已成为当代的主要特征。 据此,竞争力、生产力、效率、创意、创新等字眼,也成了当红的用语。 不论是好或坏,有意在当代世界力争上游的企业与国家,均不得不着重竞争力与创新力,若安于现状或小富,就只好坐待被边缘化。

从比较优势的角度看,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自有其优劣势,如处于低发展阶段,且人均收入极低,劳动力供应充沛的国家,便应按国情扬长避短地发展劳动力密集的产业。 对劳动力短缺,人均收入较高的中高或高人均收入国,一般是较宜着重较高层次的经济活动,而较高层次的经济活动自也要求较高的知识、技术、创新力。 这也是何以近 10 多年来,日本、台湾、韩国与新加坡等地着重创新,甚至提出创新立国的主张。

比方说,早在 1995 年,日本国会便通过《科学技术基本法》,明确提出“科技创新立国”的基本国策,为图把日本从单纯的“科技立国”转向“创新立国”。 之所以要突出创新,是因为日本的工业化已趋成熟,且后有台、韩、中等追兵,若仅依靠既有科技吃老本,就不足以保持既有优势。

同理,亚洲四小龙中的新、台、韩,也非常重视持续的产业升级与创新,不仅企业界,连国家领袖也常口不离升级、转型与创新。 最近,连中国也提出了创新型国家的理念,要走创新之国之路。 之所以,主因在于,中国已不甘于从事单纯的加工贸易,而要转型为拥有自主创新技术,自主产权的有能力从事“中国创造”,而非单纯“中国制造”的经济活动。 实则,中国若不能从单纯的依附型“束件装配”,束料加工的加工型经济转向高增值的创新型经济,它也将像大马一样,掉入中等收入陷阱。

人才市场创新主力

实事求是地看,一个没有自主知识技术产权的经济体,很易受制于人,也很易被人替代。 一般来说,跨国公司也不会把高增值的活动交给他们。 这也是何以依附性经济体( Dependent Economy )通常不易突破中等收入陷阱的主因。 而大马就是个活例。 显然制成品占了出口的 70 多巴仙,可很大部份是为外资从事简单的加工贸易,而非一般贸易。 这类经济活动,自也难为国民创造出足够的体面收入( Decent Income )的就业机会。 结果之一便是,政府不得不扩大招聘无适当就业机会的大专毕业生,以免他们成为乱源;可这一治标法,也为政府带来沉重的财政负担,变得年年入不敷出!

这种入不敷出的困局若长期化,政府便只好削减福利支出与增税。 其结果就是增加普罗大众的生活负担。 显见治本之道在于提升国民竞争力、生产力、创新力等,以便促成质的经济转型。 最近,纳吉也提出了创新腾飞( Innovation Lift-off )的倡议。 据知,这计划有三大类型,创造新财富,来自大学与公共研究机构的知识产权,及生态系统倡议( Eco-system Initiative )。

大马经济转型需创新力

谈到创新,许多人会联想到科技创新,实则,它不止于科技上的新突破或应用,也包括诸如开发新产品或服务;新的生产方式或流程;开拓新的市场;控制新的原料或半制成品的新供应源;实现新的组织方式等。 约言之,执行新的组合便是一种创新,而执行新的组合,也常是一种破坏性创造( Creative Destruction )的历程,即可破不立,如电脑取代打字机,自动化减低对一般劳动力的需求等。

从实践的角度看,要使创新成真,涉及了“创新是精神、创业是行动、创投(创业投资)是桥梁”( Bridge )的三个环节。 三者缺一,就有梦难圆。 就创新的动力与源头来说,一般来看,人才与市场需求或创造市场需求,是主要动力,没有人才与市场,创新就无从发生或壮大。 要有人才,就得有一套使人才容易出头或致富的政策与制度。 如果一国流行经由靠政治行政关系发财致富,这可国家就难产生人才。 同理,若没有用人唯才的实绩制( Merit System )也难留才与用才。

目前,学界流行一种多样性优势( Diversity Advantage )的理论,认为多元文化的环境有助于创新,而高度同质化的环境,不易产生创新。 因此,同质性高的组织或国家,宜引入更多的异质性,以激荡新点子、新构想,如 1990 年代时,韩国的三星( Samsung )便很积极于引进外才来加速创新的步伐。 同理,台湾的许多高级人才,也多在外国,尤其是美国有过异国经验。 而美国之所以会成为创新大国,一般认为,与其多元族群、宗教的环境,及自由、平等、开放、宽容、个体主义的信仰与文化有关。 大马若想成为创新致富国,自由、平等、开放、宽容的基础条件便须搞好。

有好点子、好构想、好的研发成果,固然是创新的必备条件,却非充份条件,尚须有创业力的企业家与有眼光的创业投资家,方可美梦成真。 美国之所以会成为科技与创新大国,在相当程度上,也与政府的扶持与美国人的企业精神有关。 如在 1960 年代,美国国防部便已在电脑、互联网技术上有了成就,而后再把这些成果转移民间,而民间也有富有创业精神与能耐的人才来利用这些成果,如 Intel 、 AMD 、微软、思科、谷歌等。

大马的大学或公共研发机构若真有好的研发成果,也同样需要有创业家与创业投资家( Venture Capitalist )来善用这些成果;否则,也只能束之高阁。 此外,对大马这类中小型国家言,搞研发也应有针对性,而不能一昧赶潮流,毕竟,资源是有限的。

大马是个多元族群、宗教国,按理说,具备了适宜创新的多元文化环境,可大马的创新精神、创新行动、创投桥梁有多强? 应该说是颇有限的,如按福布斯 2011 年世界 2000 大的排名,大马只有 20 家上榜,香港人口 700 万,却有 46 家,而台湾人口 2300 万,却也有 40 家! 从产业制来看,大马的 20 大(最大的马银行排名第 458 名)全是传统产业,如银行、种植、建筑等,没有一家是高新科技产业,也没有一家是靠独特产品或服务上榜。

要知道,企业是经济活动的细胞与主体,也是创造财富与就业机会的主动力,其强弱最能反映一国的实质竞争力与创新力。 经济转型计划标也标榜要把大马转型为高收入国,可若缺乏创新力,又如何创造有形有神(而非有形无神)的高收入国?

记得前首相阿都拉曾说,大马有一流的基建,却无一流的心态,这恐怕与能者难出头的政经结构有关,这个政经结构致成了许多专搞“关系”而非创新的既得权益集团,这才是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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