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和声: 从回教国到福利国
信息来自:东方日报 · 作者: · 日期:16-06-2011

2011-06-16

据报导,回教党​​主席哈迪阿旺在本届(第57届)代表大会上说,由于实施回教国时机尚未到,回教党将突出福利国而非回教国理念。 这二者虽用语不同,却皆是源自回教教义,且在强调公平对待各族,消除贫穷问题上,民联三党皆是一致的。


依我看,这个调整合乎时宜,也显示出回教党是识时务的。 在开明派与专业人士派胜出的格局下,这个调整更且实质意义。 实事求是地说,在多元宗教的大马,且马来回教徒也较往昔更为现代化与多元化的现阶段,硬要推行严厉的回教法,只会限制回教党的发展,使其顶多只能成为区域性,而非全国性政党。

此外,按严格的回教法治国,也会产生不少法律问题,如回教法与联邦宪法(本国的最高大法)孰先孰后,国会(我国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否会如伊朗一样受制于宗教师长老理事会,各州苏丹是否依然是其个别州的最高回教领袖,非回教徒能否当首相或是否地位是次于回教徒的附属民等。

至于福利国,它应是个具有广泛号召力的理念,只是,它并非那么容易实现与长期维系。 历史地看,福利国这种国家有意愿,也有能力去承担保障全民享有体面生活的政治体制,也历经了不少的变化。

大体上言,这是个二次战后才具体化的理念,而世上第一个具体落实福利国的英国,也是迟至1947年工党上台后,才得以实现的。 可到了1970年代后期,英国与其他福利国家,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政策调整,如新公共管理、民营化、福利多元主义的政策转向等。

所谓福利多元主义,是指国家不再包山包海,而尽能把承担福利的主体多元化,如让工商集团、非营利部门、非政府组织、个人与家庭等,分担更多的责任与义务。 其结果就是,各福利国的福利化范围与程度出现更大的差异与差距。 总的来说,北欧国家福利化程度最高,西欧次之,而美国尚称不上是福利国。 至于先进发达国日本是否是福利国,则难有定论。

约言之,即便是先进发达国,也不尽是福利国。 之所以,除了财政问题外,也涉及了不同的分配公正(Distributive Justice)观,以及国民所愿付出的代价,如高纳税、高福利的匹配,及应对全球化的策略等。

就分配公正观言,美国人较偏重经济自由、个人选择、个人责任、市场化的解决方案;西北欧则较侧重社会经济民主(平等)、社会一体感(削减阶级对立)、社会公正、政府的作用等。 化约地说,美国较重视效率、市场与机会的平等,西北欧则较重视公平、政府与结果的平等,当然这些都是相对的程度上的差异。

实则,比较上言,美国的民主党也是较偏向社会民主主义的,而共和党则偏向传统的保守自由主义。 此外,马克思主义者则认为,福利国是种管制穷人的制度设计,目的在于缓和资本主义的矛盾,而非解决之,易言之,仅是种权宜之计。

就大马来说,提倡福利国理念,或许会起一些强化阶级,淡化族群政治的作用;若宣传有道,应会强化普罗大众的人权意识,尤其是人民优先的民本意识,进而激化他们对朋党资本主义与贪腐的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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