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才是真理
信息来自:东方日报 · 作者:周庆祥 · 日期:21-09-2011

2011/9/20 

政府向电讯公司施压,促使它们展延向手机预付用户征收 6% 服务税。表面看来,这是是消费人的胜利;但长远来说,政府的这项举动没有多大意义。

我现在使用一家电讯公司的预付服务。从吉隆坡拨电回霹雳州的老家,每分钟收费 1 令吉 20 仙。这家公司在政府的指示下放弃向用户征收服务税。但一两个月过后,它可能会静悄悄地调整收费。届时,拨打国内长途电话,价格可能会调升至每分钟 1 令吉 30 仙。其效应和征收服务税又有什么分别?

其实,政府如果真的有心帮助消费人,最好的办法就是确保市场有竞争。举个例子:有两家电讯公司 A 和 B 。 A 的国内长途电话收费是每分钟 1 令吉 20 仙, B 的是每分钟 60 仙。如果 A 的用户不满意,可以选择改用 B 。 A 若是不愿意失去客户,就必须做出适当的回应。竞争迫使对手削价,又或是提升服务水平。这是经济学 101 ,首相的经济顾问依德里斯没有理由不清楚。

然而,在鼓励同业竞争方面,政府的表现不尽理想。美国自 19 世纪就已经有了反托拉斯( Anti Trust )法令;连司法制度落后的中国都在 2007 年通过反垄断法案。我国虽然继承了英国的法律,却迟至去年才通过竞争法令,明年才落实,可谓姗姗来迟。这项法令禁止某些被视为“反竞争”的行为,如操纵价格。可惜的是,这法令并不涵盖企业的合并与收购。法律界人士认为竞争法令的首要宗旨是促进经济发展,而非保障消费人的利益。

几个月前我的同事到沙巴公干。他乘搭飞荧航空去亚庇,归途改搭亚航。他觉得前者的服务不错。不幸的是:国库控股( Khazanah )穿针引线,促成亚航和马航互换股份。这两家航空公司从此变成了姐妹企业,马航旗下的飞荧航空将转攻全方位服务市场。在廉价市场里,亚航少了一个竞争对手,消费人少了一个选择。

说老实话,电讯公司是否征收服务税我并不十分在意,因为无线通信业还算有竞争。政府过分干预市场,反而影响投资者的信心。同业竞争才是消费者最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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