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商联盟之经济利益分配
信息来自:新加坡文献馆 · 作者: · 日期:26-02-2012

25/02/12

作者/来源:新加坡文献馆

在一些西方学者和媒体的眼光中,亚洲的蓬勃经济发展为区域内各地的政府官员提供了贪污腐败的良好机会,但是,在这种普遍的不良现象里,新加坡似乎是一个特殊例子,而新加坡政府也沾沾自喜的以清廉自居。

因此,许多迷信新加坡政府文宣,以及对真实现状所知不多的本地和外国人士,五体投地非常崇拜所谓的新加坡模式。然而,新加坡政府真的是出污泥而不染?仰或,新加坡官僚有着另类的合法利益分配法门?

能够深入剖析新加坡政体本质的文献并不多见,这其中,亚太经济文献2002年16卷第2期《国家权力与私有利润:从政治经济论东南亚的贪污》论述了有关新加坡式的金钱政治现象。

根据西方学者的界定,所谓的东南亚寻租经济,也就是金钱政治,说白了,那是官员利用依附在职位上之政治权力的方便,去进行累积个人财富的经济行为。

这篇论文主要是通过自1990年以来一些学者所发表的相关学术文献,去了解在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泰国,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一些经济行为中的贪污现象,比如政府,私有企业和外来参与者在民主化,权力分散化的过程中,分别依赖自己所扮演的角色,私下牟取经济利益。

文章作者是Linda Y.C. Lim和 Aaron Stern,前者是密歇根大学的教授,后者是该校的博士生。在有关新加坡的一节,论文引经据典的综合了其他学者的分析,来论述其对新加坡在贪污这一议题上的看法。

作者开门见山指出新加坡在国际素有清廉的名声,但是,这一个国家却也同时具有滋生贪污行为的客观条件:其一,新加坡是一个‘民主却非自由’的政体;其二,‘政府极度干预私有企业’。

为此,论文首先探讨何以新加坡作为一个,具备了滋生贪污行为之客观条件的政体,却同时在国际上享有清廉名声。简言之,新加坡何以没有东南亚所见的普遍贪污行径?论文提出了3个不同的解说。

其一,按新加坡的官方说词,那是因为政府有着一套制度化的,有效率的反贪污方案去制止不法行为。

其二,Quah (1999) 与 Wei (2000) 指出官员享有非常丰厚的高薪金制度,这足以抵消利用贪污去致富的必要性。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时任总理的李光耀认为:‘这只是个简单的选择。支付政治领袖理应得到的顶级薪金,就可以得到一个诚实,干净的政府,或者,支付不足的薪金去换取一个第三世界的贪污病。’

事实上,‘新加坡内阁部长的薪金和全球最大企业总裁的薪金挂钩。新加坡总理的薪金是美国总统的数倍之高。’; ‘对这些少数的的来自官僚体系,军队,法定机拘和政府企业的 “明星级”收入者而言,薪金只是总收入的一个小部分,其他财务收入包括庞大的红利,董事费,及其他好处。’

其三,Haggard and Low (2002) 从政府与华资企业之间的强弱政治关系,来解读双方的经济利益分配状况。

‘人民行动党不依靠来自商界的政治支持,其政治思维也不鼓励本土企业的发展,所以政策没有必要去顾及本地私有企业的利益,为此,政府不通过对私企的恩惠施予去争取支持。’

这一个说法指出受华文教育的商人不仅受到政治打压,并且在经济发展中也遭到排挤;这种冷处理的策略手法,杜绝了出现贿赂现象的可能与可行性。

在另一方面,政府企业和华商的处境恰好相反。‘在政企领域…提供机会让政治精英尽力发挥所长,以稳固其权力基石。政治精英的经济权力来自他们所掌控的多元化资产,营运中公私利益变得模糊。’由于这种暧昧关系,‘这一个过程中的财务状况与商务过程都严重的缺乏透明度。’

从Haggard and Low的说法来看,由于政策的偏袒,华商即便有行贿的意愿也没有行贿的门路。那么,在公私难分的政企经济里,又是谁分享了经济上的那一些好处?

Tan (2002) 认为‘由于有着庞大的利益纠缠,政府与政企很难分道扬镳。从政企中得到雇用,所得和股份的5类人士分别为:高级政府官员的亲属,前高级政府官员,前高级军方领导,现任高级政府官员,以及现任与前执政党领导。这群人士在不同时段,担当着不同的职位,而其中一些人士同时担任多份有高报酬的政企董事职位,享受多重的收入,如花红与股权。’

比如,‘李显龙副总理和他的父亲李光耀资政主持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以资产额来论,这是新加坡的最大政企。李副总理的妻子,弟弟以及一些亲戚在政企里担任职务。…李显龙夫人何晶的一名兄弟是新科技的董事…李显龙的弟弟李显杨的夫人是胜宝旺的董事,她的一名姐妹是该集团的高级副总裁…李显龙的叔叔与唐表兄弟也在一些政企担当高层职位。…这未必就是裙带关系,因为这些人士都具备良好的教育资历和相关的专业履历,但却凸显了在新加坡这样的小国家里,政企的广泛经济角色和对专才的垄断程度。’

新加坡政企给予外界的一般印象是管理优良,利润丰厚,这也是政企之所以支付高薪和高花红的理所当然的理由,但是,Lim & Stern对此种乐观的说法却不以为然。

‘利润末必反映管理素质,却是垄断经济的自然结果,而垄断经济的存在则体现了资源在经济效益上的损失。’因此,从这一个层面来看,政企的高薪和高花红,只不过是政治精英们的另类累积个人财富法门,和是否能够有效管理企业没有多大的关系。说白了,用来包装既得利益集团之财富分配的高企业利润,是来自垄断经济,而不是因为经营有效的结果。

1999年KPMG根据有关资料指出,‘新加坡的5家最大的股东价值摧毁者中,政企占了3席,在5家最大的股东价值创造者中则没有一家来自政企。…一些失败的政企必需仰赖外国人去扭转乾坤。离开了寡头垄断的优势,政企变得一筹莫展,到海外投资的政企表现往往差强人意。’这个判断也表示了,收入和能力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换言之,高薪并非因为业绩有什么杰出的表现,事实上,新加坡政企在缺乏政治保护的竞争商业环境下,业绩差强人意。

因此,论文总结出,‘政企是政府干预经济的典型例子,替与政府有所关系的经理与董事带来超越常规的金钱所得。’

除了政企之外,由于许多的社会经济活动来自政府开销,所以政府在经济企业化的过程中,也通过干预资源分配所带来的恩惠,赢取社会对政策的支持。比如,在公共租屋和社会服务方面争取选民支持。

‘政府明目张胆的把政策和利益分配挂钩的作为,不仅是在个别选区之间进行,亦在一个选区内的个别不同地段进行’;换言之,政策是通过个别的资源分配歧视,去治理政府与人民的关系。

这一种政治策略, Khong (1999:294).认为造成了人民必须按政府的意旨生活,而不再是政府必须向人民负责;也就是说,政府与人民的关系是建立在资源分配歧视的原则上,而不是通过政府为人民服务,这一个国家原有的基本政治宗旨。

这种无需掩盖的党政利益合一,资源分配公私不分的所做所为,虽然有违民主精神,但是,在国际社会的眼中,这种反常现象并没有被看成是一种贪污行为。反而,新加坡模式被公然赞许为一个政治清廉的模范。何以如此?

Haggard and Low (2002). 从寻租概念的角度提出一种解释,‘新加坡模式是把租值内部化,由那些有政治权力的核心组织成员私下分享。这种利益私下分享的作为,和其他国家一样,都是为了巩固当权者的政治力量。’

综合而言,新加坡有滋生贪污行为的客观条件,所以有寻租现象是不足为奇的。然而,何以新加坡却能以清廉自居?这是因为新加坡的租值内部化,由政府公开的出钱满足官僚对钱财的欲望。

西方资本世界之所以选择接受这一种新加坡模式,或许,是因为这一种支付方法,一来,可以免去跨国企业直接承担贪污的成本,二来,可以省去和官僚讨价还价的经济成本。也就是说,新加坡的金钱政治模式,能够符合跨国企业对商业环境的要求。

虽然,新加坡模式得到西方论说的认可,但是,新加坡和其他被认为贪污横行的东南亚国家,在实质性的经济行为上,却并没有什么多大的不同:都是为了满足官僚要累积个人财富的金钱欲望。

新加坡模式更优良吗?那只不过是掩耳盗铃,五十步笑一百步罢了?

主要参考资料来源:
State Power and Private Profit: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corruption in Southeast Asia by Linda Y.C. Lim* and Aaron Stern** * Professor of Corporate Strategy and International Business, University of Michigan ** PhD Candidate in Political Scienc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Asian-Pacific Economic Literature Volume 16, Issue 2, pages 18–52, Novembe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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