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收费大道看私营化
信息来自:星洲网 · 作者:张庆禄 · 日期:23-10-2015

2015-10-19

在上世纪80年代,受到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推动私营化政策的启发,时任首相马哈迪带领我国踏上同一条道路。

私营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公共事业效率低落的问题,同时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简言之,私营化本来就是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案,不过,现实中,由于人为因素的介入,私营化却可能变成问题,而不是期待中的一贴良药。如今,在一片怨声载道中,我们看到许多收费大道的情况正是如此。

我国有许多由私人界兴建的大道,换言之,这些兴建大道的经费都从政府的肩上转移到企业身上。照理说,政府应该更能“轻装上路”,但问题是,由于大道合约中不合理与偏颇的内容,政府在这方面的负担并未完全卸下。

为了展延过路费调涨,以争取民心,政府从2008年至2013年已支付11亿零891万令吉的赔偿金给大道公司,2014年则赔款4亿零299万令吉。如前所言,“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是私营化的其中一个目标,而从庞大的赔偿额看来,政府在大道私营化的操作中,未能有效达到这个目的。

私营化的另一个目的是为了解决效率问题。我们必须承认一些收费大道确实发挥作用。它们为驾驶人士提供更便利的连结,有效拉近点与点之间的距离。

但是,不少贯穿城市地区的收费大道却扯了效率的后脚。

住在雪隆一带的驾驶人士不会对这种情境感到陌生:塞车排队付费,过了收费站,继续塞车。付费与塞车,这两件事照理而言是相悖的,违反了收费大道的概念。收费大道售卖的应该是“更快更顺畅”的道路行驶体验,而不是寸步难行的塞车经历。这种大道已无效率可言,只能沦为企业牟利的工具。

更甚的是,收费大道日益普遍化,装扮成解决交通阻塞的方案,使到政府当局在交通规划方面缺乏应有的谨慎。渐渐的,城市内的收费大道不再是替代选项,而是成了“正规”路线。我们天天付费,习惯塑成,忘了这些基础设施原来就该由政府提供,我们不应在上班途中经过两三个收费站。

当大道的私营化,从一个解决方案,沦为一个问题,我们该回头检讨私营化这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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