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25年来为展延起过路费 赔28大道公司逾40亿
信息来自:星洲日報 · 作者: · 日期:11-01-2017

2016-10-21

(吉隆坡21日讯)从1990至2015年,基于联邦政府重组或展延提高大道过路费,已向28家大道特许经营权公司赔偿40亿7200万令吉。

工程部长拿督斯里法迪拉在下议院以书面回答诚信党雪邦区国会议员哈尼巴的问题时,这么表示。

28家大道公司中,政府赔偿最多的公司是白蒲大道公司(LDP),高达10亿4940万令吉,接着是南北大道公司(PLUS),达9亿1718万令吉,及西部疏散大道(Sprint),赔偿4亿4393万令吉。

法迪拉早前接受星洲日报专访时说,根据大道特许经营合约,从2016年1月起,有8条大道可以提高过路费,若政府不批准,就需要赔偿5亿93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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