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道过路费明年不涨价 政府赔偿5997万
信息来自:光华日报 · 作者: · 日期:11-01-2017

2016-11-03

公共工程部长拿督斯里法迪拉尤索夫披露,政府决定明年不调涨大道过路费,同时赔偿5997万令吉予4条大道的特许经营公司。

他指出,内阁在本月12日议决展延调涨今年及明年的过路费,所以这两年内,过路费都不会调涨。

他说,明年有4条大道可调涨过路费,分别是柔佛东部疏散大道(EDL)、加影芙蓉大道(Lekas)、士乃迪沙魯大道(SDE)及牙直利走廊大道(GCE)。

“为抵消有关公司的损失,政府需给予赔偿。”

法迪拉是在国会下议院为2017年财政预算案进行部门总结时,如是表示。

此外,法迪拉也驳斥行动党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指南北大道是由政府朋党经营的说法。

“政府和公积金局在该公司分别持有51%和49%股份,如果这些1455万名公积金会员就是林冠英所指的‘朋党’,这令人难以信服。”

他说,该公司已有11年没调涨过路费。去年林冠英曾建议政府废除南北大道的过路费,使用路税来支付大道的提升和维修成本,但这根本不可行。

他指出,政府每年征收到的24亿令吉路税,不足以应付这笔维修费用,而且政府还要承担免费联邦道路以及各州的年度道路拨款。

“大道公司每年需花10亿令吉,营运和维修南北大道,还要兼顾巡逻及提升。根据联邦大马道路资讯管理系统(MARIS),中央政府需拨款给州政府维修道路。今年雪州政府也获得5亿令吉。”

他说,2014年、去年和今年,槟州政府也分别获得9440万令吉、1亿150万令吉和1亿760万令吉的拨款。为此,他也促请林冠英掌握大道的状况,不要随意标签中央涉及裙带关系。
 
 

工程部长:政府料赔5977万.4大道明年有权涨价

2016-11-01  星洲日报

(吉隆坡1日讯)工程部长拿督斯里法迪拉证实,2017年有4条大道有权调涨过路费,而政府预计将赔偿大道特许经营权公司5977万令吉。

他透露,这4条大道是柔佛州东部疏散大道(EDL)、加影芙蓉大道(LEKAS)、士乃迪沙鲁大道(SDE)和牙直利走廊大道(GCE)。

法迪拉是在国会下议院通过书面回答峇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的提问时,做出回覆。

南北大道经营权延长至2038年

另外,法迪拉也指出,南北大道是在1989年开始兴建,直至1994年完工,耗资59亿令吉建造,除了征地费用外,其他费用完全由大道公司承担。

他透露,根据1988年签署的合约显示,南北大道的特许经营权应该要在2018年结束,但因为当局努力要降低大道收费,所以被迫在1999、2002和2011年调整收费架构。

“根据最新的南北大道公司(PLUS)重组的合约(2011年),该公司所有的大道,包括南北大道的的特许经营权延长至2038年12月31日。”

他指出,截至2015年底,南北大道一共收取的过路费为36亿3900万令吉,而政府2015年因为不允许大道过路费涨价而作出的赔偿为9亿1710万令吉。

法迪拉解释道,虽然大道特许经营权公司收取了高额过路费,但不意味这些公司会有大笔的盈利,因为他们还有其他的承诺。

他透露,大道特许经营权公司必须将过路费的45%至50%,偿还给相关的贷款机构或银行,另外有20%花在管理方面,维护和提升大道的费用则占15%至20%。

他说,在这个情形之下,大道公司的股东可以从过路费中获得最多10%的盈利和回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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