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峰城揭槟大桥经营权易手 槟政府丧失15%股权
信息来自:南洋商报 · 作者: · 日期:03-05-2012

2012-05-02

(槟城2日讯)槟州行政议员林峰城指国阵执政槟州期间,槟城大桥特许经营权在1994年易手后,州政府丧失原有的15%股权,一分钱也拿不回。

他今日在州议会回答口头询问时说,Mekar Idaman有限公司拥有槟城大桥的特许经营权时,州政府通过槟州发展机构拥有大桥的15%股权,可是到了1994年,Mekar Idaman因欠银行巨额债务而被令清盘,把大桥特许经营权转卖给Intra公司,州政府从此丧失15%股权。

“这已造成槟州政府损失1亿3200万令吉!”

他说,目前看来,州政府已无法追回这笔巨款。

针对此事,人民公正党班台惹加区州议员沈志勤要求林峰成,在州议会提供当时身为槟州发展机构董事的国阵领袖名单。

沈志勤说,这是要人民知道,是哪些人出卖槟州人民的利益。

林峰成说,槟城大桥管理公司原本只能收取过桥费至2018年,可是中央政府却延长该公司收取过桥费的年限至2035年。

“这么一来,非但我们须继续付过桥费,连我们的子孙也必须付过桥费。”

他说,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已宣布,一旦民联入主布城,将取消所有过路费,包括槟城大桥的过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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